江南水务:关于公司高管减持通过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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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 2016-033

转债代码:113010 转债简称:江南转债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减持通过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收到公司

高管通知,截止 2016 年 5 月 23 日,公司高管减持完通过“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汇

通 14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信托计划”)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汇通 140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于 2015 年 6 月 1 日成立。

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董事长龚国贤,董事、总经理沙建新,董事、董事会秘书朱杰,

副总经理高立、曾武、吴耀东,财务总监王炜通过信托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

场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665,683 股,合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28%。(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发布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高管

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编号:临 2015—019))

二、减持情况

根据信托计划约定,本次认购的信托单元期限为 12 个月,锁定期为 6 个月,至

2016 年 5 月 31 日约定期满后将不再续约。截止 2016 年 5 月 23 日,信托计划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二级市场系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331,366 股,成交均价为 19.71 元,

减持后公司高管将不再通过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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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的股份属于公司高管从二级市场通过信托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不适用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符合《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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