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5-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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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3 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广宇集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审慎、认真的研究,就本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升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在保证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

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自有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使用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在授权期限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吴次芳、许为民、姚铮

2016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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