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中北 公告编号:2016-18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星
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第九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中北巴士分公司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江南公交客运
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中北巴士分公司业务范围内的资
产及相关负债按照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给公交集团,公交集团
指定其全资子公司江南客运受让该资产及负债并代其向公司支付协
议约定的应付全部款项,包括:(1)转让价款 11,373,401.62 元;
(2)往来款项 81,146,190.90 元;最终价格以南京市国资委备案评
估值为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张冉玮女
士回避表决。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关于出售中北巴士分公司资产暨关联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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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16 年 6 月 15 日下午 2∶00 在公司 7 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 见 同 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之《关于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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