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6 证券简称:东方国信 公告编号:2016-041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大数据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须相关部门的审批,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2、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基金投资周期较长, 项目投资失败和基金亏损等
风险。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述
为更好地利用上市公司资本平台,围绕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规划进行前瞻性
投资和布局,加快公司大数据业务布局,促进“大数据+”战略落地,充分利用
资本力量做大做强大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拟引入专业投资管理机构和其他社会资
本共同设立大数据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基金”),以产业基金对
外投资为纽带,储备和培育相关标的资产,协助标的资产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长
期价值,从而在有效控制和降低投资风险的同时,取得较好的投资或并购整合效
果。
大数据产业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东方国信认缴人民币 2 亿元,
同时东方国信拟作为产业基金普通合伙人新余高鹏资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新余高鹏资本”)的有限合伙人,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 1,000
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深圳瑞德高朋,为产业基金普通合伙人之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深圳市瑞德高朋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北路万科金色家园6栋2306
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唐鹏飞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根
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
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2、新余高鹏资本,为产业基金普通合伙人
公司名称:新余高鹏资本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新余市高新开发区
注册资本:一亿零一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唐鹏飞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深圳市瑞德高朋投资有限公司任新余高鹏资本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万元,
享受普通合伙人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东方国信任新余高鹏资本的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占新余高鹏资本
有限合伙份额的10%,享受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基金管理团队及其他社会投资人,拟出资9,000万元,占新余高鹏资本有限
合伙份额的90%,享受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三、产业基金方案
1、基金名称:国信高鹏大数据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
2、投资方向:重点对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学习、互联网等领域的企业
进行成长型股权投资。
3、基金规模:基金的总规模为10亿元人民币,首期认缴人民币5亿元。
新余高鹏资本任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出资1,000万元,占基金总规模的1%,
享受普通合伙人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东方国信任基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出资2亿元,占基金总规模的20%,享
受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4、基金存续期:基金存续期为 6 年,拟定前 3 年为投资期,后 3 年为退
出管理期。
5、基金管理运作
(1)管理人
产业基金管理人为新余高鹏资本,为有限合伙企业。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
经营管理事务,负责投资项目筛选、立项、组织实施、投资后监督管理及投资项
目退出等工作。
新余高鹏资本核心成员主要为私募股权投资界资深投资人士,拥有丰富的科
技相关的产业投资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经验,在大数据相关投资方向有着尤其深
厚的积累。
(2)管理费
管理费比率为实缴金额的2%/年。管理费主要用于管理人日常营运相关的所
有费用,包括其雇员工资福利以及与本基金潜在投资项目有关的初期调研费用
等。
收益分配安排:有项目回报时,先扣除相关预提费用后进行分配。
分配形式:在基金清算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基金的投资变现,
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在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合伙人利益的情况下,普通
合伙人可以建议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经全体合伙人大会通过后方可执行。
(3)投资决策委员会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普通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
负责产业基金的投资决策,就项目投资或处置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做出决定。
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共5位成员,一人一票,超过4票(包括4
票)赞成票即可通过投资决议。东方国信委派2名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东方国
信拥有一票否决权。
(4)资金托管
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托管给有托管业务资质的银行金融机构,并与其签署相关
托管协议,托管费用按相关托管协议执行。托管人根据相关托管协议和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资产的核算、资产净值的计算、管理人报酬的
计提和支付、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5)排他条款
考虑到基金组建及运营双方投入的时间、资金和精力,新余高鹏资本投资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在基金存续期间不再与其他机构或上市公司联合成
立与本基金形成竞争关系的产业基金,或者在组建其他基金时不得投资大数据或
与大数据相关的行业企业。产业基金投资的项目若未来选择被上市公司并购作为
退出渠道,则产业基金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并入东方国信。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目的在于将公司对于所在行业的深入理解
及判断与专业投资团队在大数据行业的投资能力有效结合,充分利用新产业基金
平台,推动公司与大数据相关产业的进一步融合,实现产业升级,实现公司健康、
持续成长和价值创造。
公司参与投资的产业基金的管理人主要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基金管理经验、
投资经验及完整的投资决策体系,本次投资通过市场化运作,遴选投资项目,配
置相关资源,提高投资效率与收益率,规避投资风险,有效发挥双方优势,提高
投资的准确率与效率,该基金成立是根据东方国信发展战略路径进行战略投资项
目选择,有效助力东方国信战略扩张计划。
五、风险提示
设立投资产业基金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因此投资基金的设立仍存在
不确定性,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并且产业基金在投资过程中
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
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
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