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2016 年 5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
公司哈尔滨圣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及
银行人民币大额存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的闲
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
事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及银行人民币大额
存单的决定。
独立董事:郝娜 张在强 王晓良
201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