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6-50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5 月 19 日、5
月 2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11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停
牌期间,公司相关人员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考察,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以及审计和评估
等中介机构对该资产进行了全面分析,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反复的磋商与
沟通,但最终未能就收购方案达成一致。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6-47),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5 月 17 日开市起复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
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
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
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