鹭燕医药: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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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6-041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举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 9 人,占公司董事总

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

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票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

有权表决票数比例 100%。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

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票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

有权表决票数比例 100%。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与

本决议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同期披露的《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

见》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制定<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票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

有权表决票数比例 100%。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审议《关于召开 2016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票 0 票通过议案,同意票数占全体

有权表决票数比例 100%。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刊登在 2016 年 5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听取公司董事长关于公司子公司购置资产情况的汇报

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在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拍

卖取得工业厂房一幢。

1、资产基本情况:

该工业厂房所有人为泉州利宏盈置业有限公司,地点位于泉州市洛江区万安十八坎宏益

工业园 A 区 3#楼,土地面积 7362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使用

期限至 2057 年 11 月 4 日),建筑面积 12463 平方米(共五层),产权证号:房权证洛江区

(洛)字第 201300759 号。该资产不存在租约,不存在其他影响资产产权变更或公司实际

取得资产的障碍。法院设定的起拍价为 2348.3572 万元。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与泉州利宏盈置业有限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

2、购置用途:

该工业厂房将用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泉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和泉州鹭燕大药房有限公

司日常经营,预计该资产投入使用后,将大大缓解当前该两家子公司仓容不足的状况,并能

够满足其未来发展需要。

3、交易价格及履行的程序

泉州鹭燕医药有限公司拍卖取得该资产的成交价格为 2348.3572 万元。该交易价格属于

董事长权限,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16 年 3 月 10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规定,由董事长吴金祥先生在事后将此交易向董事会汇报。

四、备查文件

1、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鹭燕(福建)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鹭燕(福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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