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
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侯郁波先生、李晓勤女士、胡永栓先生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
其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和限制的情况,其提
名、审议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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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方正科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签字页)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朱震宇 董黎明 王雪莉
2016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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