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股份: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来源:上交所 2016-05-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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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评价与绩效管理,充分体现短期

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为公司能够健康持续发

展,更好地保障股东利益,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终绩效考核以董事会确定的年度

基准薪酬为基数,平时先按年度基准薪酬总额的 70%发放,即每月以

现金形式发放年度基准薪酬总额的 5.83%,余下的 30%作为管理保证

金。

第四条 考核时间按年度进行,如因工作需要在一个考核年度内

发生岗位变更,按任职时段计算其考核年度的绩效奖罚。

第五条 总经理的年终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下达

的年度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年度绩效奖罚与公司经营业绩直接挂钩。

第六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绩效考核由总经理负责,根据

年初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合同书》完成情况,年度绩效奖罚与工作

目标及任务指标直接挂钩。

第七条 当年绩效考核后的应得薪酬与奖罚,在年报披露后的

1

30 日内扣除年内已发放的薪金后一次性兑现到位。

第八条 本办法涉及到的薪金数据均为税后金额,财务指标为年

终审计报告中的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第二章 对总经理考核

第九条 总经理的年度业绩考核评价指标分为主要考核指标、特

殊奖励指标和约束考核指标。年度审计结束后,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依此确定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及考评结果,并计算出总经理的年

度薪酬奖罚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主要考核指标的薪酬绩效计算

1、主要考核指标及计算权重:

考核指标 权重(%)

营业总收入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

成本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 10

全员劳动生产率(万元/人年) 10

EVA(经济增加值) 1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

应收账款占用资金额 10

存货占用资金额 10

合计 100

2、考核分数计算:

实际经营指标

考核分数 = × 权重

董事会下达指标

2

3、总经理完成董事会目标任务时,全额领取年度基准薪酬;如

果总经理超额或没有完成任务,则按考核分数计算奖罚。每增加 1 分,

奖励年度基准薪酬的 2%;每减少 1 分,扣罚年度基准薪酬的 2%,扣

罚上限为年度基准薪酬的 30%。计算不足整分,按四舍五入计算(保

留一位小数)。

第十一条 特殊奖励

公司在经营年度内完成下列项目,总经理将获得如下特殊奖励:

1、实现资本市场上的股权性再融资或重大资产重组,一次性奖

励 30 万元整。

2、年度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下线,且新产品销售收入

达到年度营业总收入的 20%后,一次性奖励 10 万元。

3、公司的产品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级奖奖励 20 万元,

省部级一等奖奖励 5 万元。

4、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特殊任务指标。

第十二条 约束指标

当公司下列任一情形出现,对总经理按如下约束指标扣罚:

1、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公司巨大经济损失,董事会认为应

该处罚的,参照 2008 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20 号令《中

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执行。

2、发生重大产品质量、环保、安全责任事故的,一次性扣罚基

准年薪总额的 10%-50%。

第三章 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考核

3

第十三条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基准为董事会对总经

理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 总经理年度考核结果是进行扣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也得到同比例扣罚。

第十五条 总经理年度考核结果是进行奖励的,总经理以年初与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合同书》完成情况为依据,

在董事会对其奖励额的 0.6 至 0.8 倍的范围内对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考核奖励。

第十六条 当出现以上第十二条规定的约束条款对总经理进行

扣罚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也将得到同比例扣罚。

第十七条 总经理对其他特殊任务指标的奖罚。

第四章 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未纳入上述考核范围而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的

其他人员也可参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其解释权属公

司董事会。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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