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31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股票交易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6 年
5 月 19 日 15:00—2016 年 5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 199 号江西赣能股份有
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迪明先生。
(五)股权登记日:2016 年 5 月 13 日
(六)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发出(公告)。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2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7,255,608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488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人) 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706,863,32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2.4484%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人) 16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92,27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402%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18
股东)人数(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5,85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4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是
同 意 同意 反 对 反对 弃 权 弃权
议案 议 案 否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票 数 比例
序号 内 容 通
(股) (%) (股) (%) (股) (%)
过
公司2015年度董事会工 706,97 99.9602 0.0398
1 281,800 0 0 是
作报告 3,808 % %
124,05 30.5670 69.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81,800 0 0 /
9 % 0%
公 司 2015 年 度 监 事 会 工 706,97 99.9602 0.0398
2 281,800 0 0 是
作报告 3,808 % %
124,05 30.5670 69.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81,800 0 0 /
9 % 0%
公司2015年度报告及摘 706,97 99.9602 0.0398
3 281,800 0 0 是
要 3,808 % %
124,05 30.5670 69.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81,800 0 0 /
9 % 0%
2
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 706,97 99.9596 0.0404
4 285,400 0 0 是
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0,208 % %
120,45 29.6800 70.3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85,400 0 0 /
9 % 0%
公司关于2016年度经营 706,97 99.9602 0.0398
5 281,800 0 0 是
计划的议案 3,808 % %
124,05 30.5670 69.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81,800 0 0 /
9 % 0%
公司关于2016年申请银 706,97 99.9596 0.0404
6 285,400 0 0 是
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0,208 % %
120,45 29.6800 70.3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85,400 0 0 /
9 % 0%
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706,97 99.9602 0.0398
7 281,800 0 0 是
务所的议案 3,808 % %
124,05 30.5670 69.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81,800 0 0 /
9 % 0%
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
706,97 99.9602 0.0398
8 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 281,800 0 0 是
3,808 % %
内容的议案
124,05 30.5670 69.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81,800 0 0 /
9 % 0%
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
706,97 99.9602 0.0398
9 议事规则》部分内容的议 281,800 0 0 是
3,808 % %
案
124,05 30.5670 69.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81,800 0 0 /
9 % 0%
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706,97 99.9602 0.0398
10 281,800 0 0 是
事规则》部分内容的议案 3,808 % %
124,05 30.5670 69.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81,800 0 0 /
9 % 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冯帆、魏志军。
3
3、结论性意见: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
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江西友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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