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01 股票简称:中海科技 编号: 2016-019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议案七,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5、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五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
6、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七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一、会议通知情况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告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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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3: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600 号 5 号楼 8 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群先生。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股份 168,139,12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5.447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10 人,代表股份 156,005,72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51.4463%;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12,133,4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4.0013%;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3,195,7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1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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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
人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了表决,最终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8,139,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8,139,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68,139,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5 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68,139,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8,139,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195,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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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842,444.5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43,310,867.92
元,减去本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5,226,063.40 元(按 2015 年度母公司净利
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减去本年度支付的普通股股利 15,162,000.00 元,
公司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77,765,249.05 元。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公司 2015 年末总股本 303,24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8,139,12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318,20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3,195,7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和周群先生回避
了表决。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钱志昂先生宣读了其本人与独立董事张河涛先
生、王清华女士的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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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 2016 年 3 月 25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磊、柳伟伟、庄涛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
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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