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6-063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常隆化工收到起诉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参股公司江苏
常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化工”)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
诉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诉讼事项主要内容
原告: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
基金会。
被告:江苏常隆化工有限公司、常州市常宇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华达化工集
团有限公司(原常州市华达化工长)。
案由:环境污染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消除其污染物对原厂址及周边区域土壤、地下水等生态环境的影响,并承担
相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对其造成的土壤、地下水污染等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在
国家级、江苏省级和常州市级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承担原告因本诉讼支出的
生态环境损害调查费用、污染检测检验费、损害鉴定评估费用、生态环境修复方
案编制费用、律师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专家咨询费、案件受理费等。
事实和原由:三被告原厂址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通江中路与辽河路交叉路口西
北角,占地面积约 26 万平方米。三被告在生产经营及对危险废物管理过程中,
污染了常隆地块及周边环境。根据相关规定,二原告提起诉讼。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公司持有常隆化工 35%的股权,常隆化工于 2010 年 8 月完成整体搬迁,土
地所有权已归属常州市新北国土储备中心。原告一审证据目录证据内容来源于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央视新闻 2016 年 4 月 17 日发布的新闻报道”。
针对原告诉讼请求,常隆化工正积极应诉,事件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本案件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起诉书》。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