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发利:关于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蒙发利 公告编号:2016-39 号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股

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以公告方式发出。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9 日~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19 日 15:00~2016 年 5 月 20 日 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前埔路 168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邹剑寒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 名,代表有表决股份共计

337,152,29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0.7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 6 人,代表有表决股份 337,152,290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0.75%。

(2)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有 0 人,代表有表决股份数 0 股,约占公司总股份数

的 0.00%。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本公司总股数的

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7,152,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二)《关于公司 2015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7,152,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三)《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7,152,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四)《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7,152,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五)《关于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7,152,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六)《关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6,931,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3%;反对 220,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0.00%;反对 2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1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七)《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7,152,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该议案获审议通过,同意

授权董事会在与审计机构洽谈并达成合作条件后签署聘用协议。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八)《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37,152,2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该议案获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2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

本次会议议案内容及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16 年 4 月 22 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其内容的相关

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志军、余娟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蒙发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20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奥佳华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