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6-040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二〇一六年五
月二十日发出,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总裁王仁果先生主
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了《关于取消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的《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议案。
2、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于
增加临时提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四川华神”,目前持有公司 77,923,973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 18.08%)
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提案,提议将《关于修订<成都华神集
团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序
修改前 修改后
号
第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九
和本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 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以下忠实义
十
以下忠实义务: 务:
七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
条
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 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资金以其个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资金 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
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 储存;
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
( 四 ) 不 得 违 反 本 章 程 的 规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
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 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
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 供担保;
者 以 公 司 财 产 为 他 人 提 供 担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
保; 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 者进行交易;
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
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本应属于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 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
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 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侵 占 本 应 属 于 公 司 的 商 业 机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
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 为己有;
公司同类的业务;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
佣金归为己有; 利益;
( 八 ) 不 得 擅 自 披 露 公 司 秘 (十)董事不得为拟实施或正在实施
密; 恶意收购公司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及其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收购行为提供任何形式的有损公司或
害公司利益; 股东合法权益的便利或帮助;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 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
董 事 违 反 本 条 规 定 所 得 的 收 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 当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第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百
东大会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零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七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条
投资方案; 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算方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券及上市方案; 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
和 解 散 及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公司形式的方案;
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 八 )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抵押、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委托理 (九)决定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设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组织机构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
的设置; 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
( 十 )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总 解聘公司副总裁、总监等高级管理人
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 (十一)制定除需股东大会批准的公
裁、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司基本管理制度;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一)制定除需股东大会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准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方案;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检查总裁的工作;
项; (十六)为确保公司经营管理的持续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 稳定,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整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体及长远利益,在公司发生恶意收购
务所; 的情况下,董事会有权采取和实施不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 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权益的反收购措
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施;若反收购措施违反法律法规的不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 得实施;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权。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四川华神提出上述临时提案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投票表决:赞同 7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通过此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四川华神出具的《关于向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