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聘任赵中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为保护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针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赵中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1、经查阅赵中亭先生的个人履历资料,被提名人具备与其行使职务相适应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合规,不存在《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有关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其任职资格合法。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3、据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聘任赵中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肖向锋、黄幼茹、常晓波
201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