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1 17: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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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16-016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

年4月2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2,454,992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4.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4.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

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

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3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30日通过股东

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4 天津金浩医药有限公司

2 08*****408 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总公司

3 08*****001 天津金益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4 08*****153 培宏有限公司

5 00*****616 张同生

6 01*****714 赵玉明

7 00*****622 史学荣

8 01*****557 彭洪来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赛达北一道 16 号

咨询联系人:岳长胜

咨询电话:022-27641760

传真电话:022-27364239

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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