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3 证券简称:顺网科技 公告编号:2016-044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网科技”、“上市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王雷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8号)核准,顺网科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5,112,305股,发行价格每股72.57元,募集资金总额370,999,973.85元,扣除
承销费用人民币13,468,000.00元后,余额人民币357,531,973.85元,由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开立的
609690666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于2016年3月15日出具瑞华验字[2016]3303000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
集资金投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 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 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万元)
1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2,260.00
2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费用 1,6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3,240.00
合计 37,100.00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34,250,000.00元。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33030045号),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根据该报告,截至2016年4月30日,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配套资 已预先投入资金金额
序号 募集配套资金使用项目 注
金金额(元)[ ] (元)
1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22,600,000.00 132,600,000.00
2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费用 2,200,000.00 1,65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32,731,973.85 -
合计 357,531,973.85 134,250,000.00
注:根据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拟投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4,250,000.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
金额的自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 134,250,000.00 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
额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
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4,250,000.00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顺网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后续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保荐机构对顺网科技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报告》;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瑞华核字[2016]33030045号)。
特此公告。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