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会前已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涉及
该事项的有关资料,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二)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
实施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
(三)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市场需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会议决议》对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
(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 立 董事
2016年 5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