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临 2016-02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 14,800 万元
本次回购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回购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客户在购买本公司干熄焦设备中的资金问题,拓宽干熄焦设备销售渠
道,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太原重工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
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洪达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同时民生金租与洪达公司签订《融
资租赁合同》,约定民生金租根据洪达公司的要求向本公司购买用于 150t/h 干熄
焦余热利用节能改造项目的干熄焦设备(以下简称“租赁物”),支付价款合计人
民币 14,800 万元,并将租赁物出租给洪达公司使用。
本公司向民生金租承担余额回购担保义务,并与民生金租签订《回购协议》。
根据协议,公司将在销售干熄焦设备融资租赁交易中承担余额回购担保义务。本
次回购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空港物流加工区西三道 158 号金融中心 3 号楼 01-02 门
402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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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孔林山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银行股东
除外);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
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
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9,500 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洪达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菏泽市郓城县煤化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余庆明
经营范围:煤焦油、粗笨、液氨、硝酸的生产与销售(。(有效期限以许可
证为准)。焦碳、硫酸铵、硫膏、饱和蒸汽、新鲜水生产生产与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 42,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洪达公司资产总额 2,758,756,071.44 元,负债总
额 1,489,743,573.25 元,资产负债率 54%,净资产 1,269,012,498.19 元;截至
2015 年年末实现营业收入 1,605,070,894.95 元,利润总额 121,959,273.24 元,
净利润 92,840,118.43 元。(以上数据经山东昌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洪达公司资产总额 2,738,309,067.90 元,负债总
额 1,448,631,361.20 元,资产负债率 52.90%,净资产 1,289,677,706.70 元;
截 至 2016 年 3 月 末 累 计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45,772,851.98 元 , 利 润 总 额
27,553,611.35 元,净利润 20,665,208.51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与本公司系客户与供货商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回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融资租赁回购担保
2、类型:干熄焦设备销售
3、期限:60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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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额:人民币 14,800 万元
5、反担保的具体内容:洪达公司股东洪业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享有
的等值回购金额的股权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为洪达公司根据《融
资租赁合同》及其项下各《租金支付表》应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应付未付租金、违约金、未到期融资租赁本金、留购价款等其他应付款项及相关
合理费用,和本公司承担回购义务后向洪达公司追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向洪达
公司主张反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全部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回购担保业务,能够解决客户在购买公司干熄焦设备
中的资金问题,有效拉动公司干熄焦设备销售的稳定增长,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
发展。公司从被担保人资信调查、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性等方面
严格控制,并根据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要求被担保人股东就该回购担保业务提供股
权质押担保,以降低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干熄焦设备销售向客户提供
融资租赁业务的余额回购担保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回购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42,282.9 万元,上述
数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1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
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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