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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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16-01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亚梅女士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已收到原财务总监吴杰先生提出的辞职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官勇提

名,聘任周亚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周亚梅女士简历:

周亚梅,女,1976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7 年 11 月进入

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主任、财务副总监。

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周亚梅女士符合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聘任决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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