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 2016-018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周亚梅女士为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已收到原财务总监吴杰先生提出的辞职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官勇提
名,聘任周亚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周亚梅女士简历:
周亚梅,女,1976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7 年 11 月进入
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主任、财务副总监。
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周亚梅女士符合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
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聘任决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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