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6-036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浙富控股” )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5月11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
2016年5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人,实际参加
董事7人。独立董事李慧中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王宝庆先生出席会议。董
事余永清先生、董事潘承东先生因公出差,均委托董事傅友爱先生出席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
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丰城天富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富能源”)以现
金出资21,480万元对江西龙头山航电枢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头山
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天富能源持有龙头山公司30%股权。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发布的《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