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6-094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沪美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9,273.44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8.214%)
的通知,沪美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7 日将其质押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商证券”)的公司 1,740.00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提前购回并办理解
除质押,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重新将其持有的公司 1,740.00 万股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质押予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上述解除质押及
再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次质押
是否为第一大股 解除质押股 质押 质押
股东名称 质权人 占其所持
东及一致行动人 数(万股) 开始日期 解除日
股份比例
沪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1,740.00 2015-6-4 2016-5-17 浙商证券 18.763%
合计 - 1,740.00 - - - 18.763%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被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质押
是否为第一大股 质押股数 质押 质押 质权
股东名称 占其所持 用途
东及一致行动人 (万股) 开始日期 到期日 人
股份比例
东方 融资
沪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 1,740.00 2016-5-19 2017-5-19 18.763%
证券 需求
合计 - 1,740.00 - - - 18.763% -
2、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沪美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9,273.4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14%;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 1,740.00 万股,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8.763%,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4%;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9,272.00 万股,占其
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9.984%,占公司总股本的 28.209%。
3、公司控股股东沪美公司所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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