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0 证券简称:苏州设计 公告编号:2016-033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设计”、“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5月19日下午15:00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5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查金荣、唐韶华及独立董事朱增进、汪
大绥、仲德崑、潘敏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戴雅萍女士主持,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形成如下
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
酬考核体系,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制订了《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披露媒体的《苏州设计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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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为保证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披露媒体的《苏州设计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或增发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配股、缩股、派息或增发等事宜,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或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
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
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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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 2016 年 6 月 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苏州工业园区星海
街 9 号公司一楼培训室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苏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