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634 公司简称:中技控股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修订稿)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王少军 工作原因 王世皓
三、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朱建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彦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毅声明:保证年度报告
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5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众会字
(2016)第4099号《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5年度合
并口径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2,487,521.84元,当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9,308,182.25元,
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604,982,714.27元,2015年度合并口径可供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718,162,053.86元。
公司拟以年末股份总数575,732,081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0.6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
分配股利37,422,585.27元,结余的未分配利润680,739,468.59元全部结转至下年度。公司本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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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
描述可能面对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
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 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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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5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48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53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57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5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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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报告书 指 2015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澄
指
中技控股、澄海股份 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34
中技桩业 指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技 指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上海盈浩 指 上海盈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乾神 指 上海乾神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中技 指 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上海轶翔 指 上海轶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津滨中技、天津津滨 指 天津津滨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安徽中技 指 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中技资源、上海中技资源 指 上海中技资源有限公司
武汉枭龙 指 武汉枭龙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武汉宣成 指 武汉宣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宝贝金融 指 江苏宝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金桥支行 指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
中技投资 指 上海中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富资管计划 指 华富基金浦发成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中技集团 指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兴邦物流 指 江苏兴邦物流有限公司
中桩物流 指 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
儒意欣欣 指 北京儒意欣欣影业投资有限公司
DianDian Interactive Holding 及其子公司与点点
点点互动 指
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合称
营口中技 指 营口中技建业有限公司
浙江中技 指 浙江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丹阳中技 指 丹阳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东宏实业 指 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崇华酒店 指 江苏崇华国际大酒店
库邦公司 指 上海库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首创创投 指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中技 指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湖南中技 指 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湖北中技 指 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河南中技 指 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青岛城乡建设公司 指 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江西中技资源 指 江西中技资源有限公司
中建投公司 指 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新型建材 指 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专利复审委 指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会计年度、报告期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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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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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技控股
公司的外文名称 SHANGHAI ZHONGJI INVESTMENT HOLDING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ZHONGJI HOLDING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朱建舟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戴尔君 王进
联系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 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
电话 021-65929055 021-65929055
传真 021-65283425 021-65283425
电子信箱 zpz@zpzchina.com zpz@zpzchina.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434
公司办公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437号2幢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200434
公司网址 www.zpzchina.com
电子信箱 zpz@zpzchina.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技控股 600634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6 楼
事务所(境内)
签字会计师姓名 李文祥、周敏
名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督导职责的财务顾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
孙炜、朱玉峰
问 办人姓名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1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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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841,061,557.83 2,823,268,612.04 -34.79 3,552,481,661.4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2,487,521.84 134,798,505.33 -9.13 117,127,096.4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94,412,869.79 114,350,864.40 -17.44 92,369,124.82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45,673,695.49 368,389,840.36 -33.31 408,715,606.55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2015年末 2014年末 2013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494,519,003.24 2,362,391,881.20 5.59 2,240,248,249.63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6,643,065,811.09 6,773,665,725.23 -1.93 6,539,270,379.17
期末总股本 575,732,081.00 575,732,081.00 0.00 383,821,387.0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5年 2014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3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3 -8.70 0.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3 -8.70 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16 0.20 -20.00 0.43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04 5.84 减少0.80个百分点 12.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3.89 4.96 减少1.07个百分点 9.80
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注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发行股份变更登记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2》
的相关规定,2013 年度财务报表按照发行收购相关会计处理方法编制。在反向购买中,本公司作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一方虽然为法律上的母公司,但其为会计上的被购买方即会计上的子公司,
而中技桩业虽然为法律上的子公司,但其为会计上的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合并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编制时对本公司的 2013 年末资产负债表予以合并,2013 年度利润表不
予合并。
注 2:发生反向购买当期,用于计算每股收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1)自当期期初至购买日,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应假定为在该项合并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
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数量;
(2)自购买日至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为法律上母公司实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反
向购买后对外提供比较合并财务报表的,其比较前期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基本每股收益,应以法律
上子公司的每一比较报表期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损益除以在反向购买中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
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股数计算确定。因此,计算每股收益时,2013 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
权平均数为 217,270,741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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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5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439,348,706.73 391,661,236.80 577,339,422.58 432,712,19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837,864.57 30,709,296.16 54,677,687.04 29,262,674.0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3,137,682.55 27,073,759.11 29,944,369.14 34,257,058.99
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6,275,466.22 -61,998,565.62 205,573,210.01 158,374,517.32
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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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5 年金额 附注(如适用) 2014 年金额 2013 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52,049.00 3,303,782.25 6,783,996.7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26,141,096.64 26,291,614.07 26,307,509.07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1,283,260.76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9,555,061.4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
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0,329.26 -3,389,133.28 1,406,371.6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544,143.85 -2,411,950.02 -1,877,823.56
所得税影响额 -7,817,281.24 -12,901,733.49 -7,862,082.20
合计 28,074,652.05 20,447,640.93 24,757,9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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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实业投资、销售建筑材料、新型桩型专业领域内的技术服务等。公司的主
要产品为各种型号的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和 U 型板桩,产品作为我国
各类工程建筑的主要桩基础材料之一,主要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公路、桥梁、港口码头、
水利、市政等行业的基础工程。
(二)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预制混凝土桩行业,是混凝土和水泥制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国混
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公开资料显示,公司在 2014 年度国内预制混凝土桩行业中排名第三,是行
业内重要的预制混凝土桩生产企业。公司下游直接相关行业是建筑业,间接相关行业是房地产、
工业地产、交通运输和市政工程基础建设行业。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与建筑、房地产等行业的
周期性有着密切关联。
在经历快速发展阶段后,预制混凝土桩行业作为与房地产和建筑行业相关的细分行业,也面
临着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的现实挑战。近年来,随着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使得全国固定资产
投资尤其是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速放缓,与此相关的基础建材产品如水泥、钢材的需求
也受到显著影响。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我国全年水泥产量为 23.48 亿吨,同比减少
4.9%,出现二十五年来首次下跌,钢材产量同样也出现多年来首次同比下降。作为水泥、钢材的
下游行业,混凝土及水泥制品市场更直接地面对了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速持续回落带来
的压力与困难,相关企业的生产活跃度处于历史低位。
(三)经营模式
公司具备预制混凝土桩产品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完整的业务体系,主要经营模式如
下:
1、研发模式:公司不断致力于预应力构件以及相关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注重产品的品质管
理和企业品牌经营,致力于生产更多的节能、优质、高性价比的桩基材料。同时,公司与一些高
等院校、研究院所保持着长期的合作,重点解决科研难题,不断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
水平。
2、采购模式: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生产部门依据生产情况和库存情况编制采
购计划,公司划定采购范围后,由子公司或生产基地自行采购。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均为常规的
建筑材料,市场供应充足,标准化程度高,基本可按需及时采购,基本不受资源或其他因素的限
制。公司对各下属分、子公司或生产基地提供服务及指导与监管,确保信息畅通,形成相互比较、
相互参考的机制。
3、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实行订单生产。公司各生产基地拥有较为完善的生产
及配套辅助工艺系统,下属各分子公司水、陆交通运输条件便利,可保证各类生产材料随时补充
库存,产成品能够按客户要求及时发运出厂。同时,公司根据不同的区域市场采取差别化生产模
式,逐步加大委托生产及租赁的比重,形成了以委托生产为主、自行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
委托生产模式下,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技术工艺和技术人员、专用生产设备及场地的租赁,
受托方依据公司的生产订单自行采购原材料,并组织工人按照产品技术要求生产产品,产品由公
司负责销售。公司有权对委托生产产品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自行生产模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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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生产由公司总部按照订单要求集中下达生产任务并集中供货,或由各分、子公司自行组织
生产、供货。
4、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通过直接参与投标和承接工程中标单位的建筑材料采
购业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场开拓。公司积极收集市场信息,在充分了解客户资信状况、技术要
求、施工环境、施工条件等各方面情况后,筛选确定目标客户,并与其签订供销合同。同时,公
司根据客户要求,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现场,与施工单位协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环渤海湾、长江沿岸等软土地区,共在天津宁河、
河南许昌、安徽芜湖、湖南益阳、湖北武汉、山东滨州、江苏镇江、江苏南通、江苏淮安、上海
青浦、广东开平等地区设置 11 个生产基地及 70 余个销售办事处,具备较强的产品生产供应能力
及较为完善、广泛的销售网络。
近年来,为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公司逐步采用委托生产与租赁相结合的
方式,对相关合作单位收取场地及设备租赁费,并对在公司自销之外的专利产品的销售收取专利
使用费,提供技术服务的收取一定的技术服务费等。
5、业绩驱动因素
(1)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及持续研发能力
公司拥有离心方桩及 U 型板桩生产的核心技术,是相关产品的国家或地区标准的主编单位。
公司已获得各类专利二百余项,其中发明专利二十余项;这些专利技术的应用与推广为公司带来
了良好的竞争优势,并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此外,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的技术创
新,对原有产品在功能化、差异化上进行提升,并结合防腐桩、部分预应力桩及地热能桩等新产
品的研发与推广,不断拓宽产品的应用范围,提升产品附加值,助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
(2)国家产业政策优势
“十三五”将是我国建材行业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重要历史发展阶段,建材行业作为
主要的传统产业其总量仍将保持在相对稳定的水平,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绿色建材、水利相关构
件及住宅产业化预制构件将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方向,相关的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和使用以及
因此而催生的新兴产业将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新机遇。国家在《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指导
意见》(国办发【2015】61 号)、中央 2015 年 1 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
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省 2015 年出台的关于支持住宅产业化的相关文件均提出,对于建材行业
要大力推进水利产品及符合上述产业要求的配套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应用,因此,公司的预制混凝
土管(方)桩、U 型板桩等产品符合上述相关产业政策,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3)多元化产业全面发展
为更好地适应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有效应对市场挑战,公司遵循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张
并重的成长路径,积极寻求通过兼并、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布局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产业,从
而逐步实现公司业务转型。对此,公司对所属部门实行条线化管理,设立了桩事业部、军工事业
部和新兴产业事业部,不断加强对相关产业的市场调查研究,做好投资项目的储备工作,以期实
现公司的多元化经营与发展。
6、公司的竞争优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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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竞争优势详本节之“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的相关表述。
(2)公司的竞争劣势
公司主营业务受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景气度的影响较大。预制混凝土桩行业的景气度与下游
房屋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基础设施以及水利基础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发展状况和周期性
具有较强的关联性,而这些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需求受国内乃至全球的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导致
行业发展也具有阶段性和周期性等特点。公司因具备较大的生产规模,受预制混凝土桩行业的整
体景气度变化的影响较大。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无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产品与技术优势:
公司主要产品离心方桩,采用了国内先进的混凝土构件生产工艺,在建筑领域具有用材较少、
性价比较高的特点;公司的创新产品 U 型板桩,具有受力性能好、施工工期短、施工工艺先进、
适用地质广泛等优点,广泛应用于路基护坡、海洋工程、地下基坑、河道整治等领域。公司拥有
离心方桩及 U 型板桩生产的核心技术,是相关产品的国家或地区标准的主编单位。目前,公司已
获得各类专利二百余项,其中发明专利二十余项。
多年来,公司与一些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保持着长期的合作,重点解决科研难题,不断提升
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长期以来,公司不断致力于预应力构件以及相关新产品的研究
和开发,注重产品的品质管理和企业品牌经营,致力于生产更多具有节能、优质、高性价比等特
点的桩基材料。2015 年度,根据各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公司采取定制化生产,陆续将部分预应
力桩、地热能桩、防腐桩等新研发产品投入市场,已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2、行业先入及规模优势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规定,新开办的预制混凝土桩企业的生产线年
产量应达到 100 万米/年及以上,并且由于预制混凝土桩产品主要运用于民用建筑、公用基础设施
等方面,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及民生安全,因此,对于新入企业存在一定的行业壁垒。根据
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公开资料,2014 年公司在国内预制混凝土桩行业中的综合实力排名
第三,公司目前所拥有的规模效应和行业地位使得公司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3、品牌及销售网络优势
公司与国内各大设计院、各类大型建设单位、实力雄厚的施工企业等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
关系,产品已在许多大型重点工程中得到应用,产品性能和质量得到了专家和客户的认可,并获
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形成了“中桩”良好的品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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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环渤海湾、长江沿岸等软土地区,目前公司设有
11 个生产基地、70 多个销售办事处,具备较强的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及较为完善、广泛的市场销售
网络。
4、完善的治理体系及卓越的团队建设能力
公司高度重视公司治理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司的
各项规章制度,并在日常的经营与管理中切实贯彻与落实,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
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决策与监督。同时,公司一贯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与激励工作,通过内部培养
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打造符合公司各阶段发展所需要的管理及专业技术团队,为公司的可持
续发展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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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致力于发挥产品、技术、
品牌及销售渠道的综合优势,积极开拓新产品市场,不断拓宽盈利增长点,降低管理费用和销售
费用。在面临各种困难与挑战的情况下,公司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41,061,557.83 元,同比
下降 34.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2,487,521.84 元,同比下降 9.13%,实现了上
市公司盈利水平基本稳定的工作目标。在稳健经营桩主业的同时,公司努力探寻业务转型途径,
谋求布局新兴产业和新业务领域,形成新的业务增长点。主要包括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持续做好桩主业,积极开拓市场
经过近20年的发展,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已成为我国较为成熟的产业之一,市场化程度较高,
市场竞争激烈。为此,公司一是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对原有的离心方桩在功能化、个性化上进
行提升,并结合防腐桩、部分预应力桩及地热能桩等新产品的研发与推广,不断拓宽产品的应用
范围,提升产品附加值,在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同时也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二是通过大力推
广U型板桩的市场应用,结合国家对水利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的功能化要求,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
需求,有效提高了板桩产品的营业收入;三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在报告期内对下属部分
子公司进行了出售,进一步盘活了公司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在保持主业稳健运行的同时推
动公司的资产结构调整,为公司转型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四是积极响应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展方
向,结合国家推广城市地下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努力进行相关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
发,以期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混凝土构配件新产品,扩展并丰富公司的产品线。
(二)积极应对挑战,谋求业务转型
1、面对近年来预制混凝土桩行业日趋严峻的发展态势,公司遵循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张并
重、资本运作与业务发展并重的成长路径,积极寻求通过兼并、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布局具有
良好发展前景的产业,实现公司业务转型。2014年以来,公司先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重大资产重组,虽因未获监管机构通过、核心交易条款未达成一致等原因最终未能完成,但公司
在此过程中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并锻炼了团队,为公司今后持续推动业务转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设立三大事业部,确定业务转型发展战略规划。2015 年 10 月,公司对所属部门实行条线
化管理,设立了桩事业部、军工事业部和新兴产业部,并不断加强对相关产业的市场调查研究,
做好投资项目的储备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以参股等方式尝试开展相关领域的对外投资业务,为
公司业务转型工作做好准备,以期适应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实现公司多元化经营与发展。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5 年,在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公司致力于提升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产品、
技术、品牌及销售渠道的综合优势,克服了各种困难与挑战,积极开拓新产品市场,不断拓宽盈
利增长点,降低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公司 2015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22,487,521.84 元,同比减少 9.13%;营业收入 1,841,061,557.83 元,同比减少 34.79%。2014
年度,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发布的相关信息显示,公司当年的产量名列行业第三,并
经计算,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超过 5%。2015 年度,公司共销售各类预制混凝土桩产品 776 万米,
其中:板桩销售 38.84 万米,方桩销售 647.03 万米,管桩销售 90.45 万米。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
和预制混凝土桩行业不景气等综合因素的影响,除板桩产品销售量同比增长 27.36%之外,方桩与
管桩销售量同比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截止目前,2015 年度行业协会的相关行业数据尚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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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841,061,557.83 2,823,268,612.04 -34.79
营业成本 1,314,912,508.86 2,226,791,157.93 -40.95
销售费用 53,207,887.09 95,267,795.69 -44.15
管理费用 117,243,915.57 147,486,123.36 -20.51
财务费用 158,735,426.30 148,684,289.67 6.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673,695.49 368,389,840.36 -33.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167,438.40 -89,219,330.63 362.4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751,702.45 -318,778,159.19 187.13
研发支出 17,588,820.84 38,941,771.78 -54.83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本年营业收入 1,841,061,557.83 元,同比减少 34.79%,主要系工业销售额相比去年同期下
降所致;
营业成本 1,314,912,508,86 元,同比减少 40.95%,主要是收入减少相应的成本同比减少所
致。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 (%)
增 加 2.44
工业 981,348,689.26 792,666,096.68 19.23 -55.28 -56.59
个百分点
增 加 1.54
服务业 390,711,109.36 120,898,401.44 69.06 61.76 54.09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 (%)
增 加 0.44
方桩 777,869,626.31 643,131,708.44 17.32 -56.01 -56.24
个百分点
减 少 8.12
管桩 81,303,616.65 80,164,803.01 1.40 -74.91 -72.66
个百分点
增 加 4.96
板桩 122,175,446.30 69,369,585.23 43.22 19.89 10.25
个百分点
增 加 0.02
专利使用费 210,013,783.15 2,215,297.67 98.95 65.64 62.45
个百分点
增 加 1.51
租赁费 180,697,326.21 118,683,103.77 34.32 57.48 53.94
个百分点
增加 11.60
合计 1,372,059,798.62 913,564,498.12 33.42 -43.67 -52.03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 (%)
增加 11.60
中部 1,372,059,798.62 913,564,498.12 33.42 -43.67 -52.03
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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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本期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变动较大,工业销售额相比上年减少 55.28%,服务业相比上年增长
61.76%,主要是:
(1)本期方桩、管桩相比上年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度出售了部分子公司
及针对不同区域市场的经营战略进行调整,公司缩减了部分毛利率较低的桩业务销售,故本期方
桩及管桩收入有所下降;
(2)专利使用费相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调整后的经营战略,大力发挥
桩产品品牌优势,提升研发能力及专利授权、技术输出力度,2015 年专利授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
公司的各项具体专利项目、专利名称、专利有效期、专利授权期限、专利使用费金额详见下
表:
专利授权期限 2015 年度
专利
序
专利号 专利名称 专利有效期 使用费金额
号 起始日 截止日
(单位:万
元)
ZL200******** *****混凝土 2013.01.01- 2015.12.31-
1 至 2027 年 15,152.32
*.* 方桩***** 2015.01.01 2017.12.31
一种制备用于
ZL2010*******
2 预应力桩 至 2030 年
*.*
***** 2013.01.01-
2015.12.31 2,830.19
一种预应力混 2014.01.01
ZL2011*******
3 凝土空心方桩 至 2021 年
*.*
*****
ZL2012******* 一种*****混
4 至 2022 年 2014.01.01 2015.12.31
*.* 凝土空心方桩
ZL2012******* *****混凝土
5 至 2022 年 2014.01.01 2015.12.31 1,886.79
*.* 空心方桩
ZL2012******* 一种*****混
6 至 2022 年 2014.01.01 2015.12.31
*.* 凝土方桩
ZL2010******* 一种用于
7 至 2030 年 2014.01.01 2016.12.31
*.* *****的模具
ZL2013******* 一种*****张
8 至 2023 年 2014.01.01 2016.12.31 1,132.08
*.* 拉设备
ZL2013******* 移动式*****
9 至 2023 年 2014.01.01 2016.12.31
*.* 模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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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ZL2012******* 一种*****板
10 至 2022 年 2014.01.01 2016.12.31
*.* 桩
ZL2012******* 一种*****板
11 至 2022 年 2014.01.01 2016.12.31
*.* 桩
ZL2012******* 一种*****板
12 至 2022 年 2014.01.01 2016.12.31
*.* 桩
ZL2012******* 一种*****板
13 至 2022 年 2014.01.01 2016.12.31
*.* 桩
注:出于保护公司商业机密的必要性,避免相关明细信息披露对公司后续业务的开展可能造成的
不利影响,上表中部分文字及数字用“***”代表。
(3)租赁费相比上年收入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自2014年下半年采用
了租赁加委托制造的方式,故2015年全年租赁收入较上年度有所增长。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单位 :米
生产量比上 销售量比上 库存量比上
主要产品 生产量 销售量 库存量
年增减(%) 年增减(%) 年增减(%)
方桩 6,364,800.70 6,470,292.20 861,503.00 -58.49 -57.25 -14.55
管桩 845,365.00 904,464.00 130,264.00 -73.76 -71.18 -33.12
板桩 367,734.00 388,353.70 37,940.50 15.97 27.36 -35.21
小计 7,577,899.70 7,763,109.90 1,029,707.50 -59.85 -58.22 -18.37
产销量情况说明:
产量包含委托生产 652.86 万米,自行生产 104.93 万米,合计 757.79 万米。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本期金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 额较上
成本构成 情况
分行业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占总成本 年同期
项目 说明
(%) 比例(%) 变动比
例(%)
主营业务
工业 792,666,096.68 60.28 1,825,948,403.19 82.00 -56.59
成本
主营业务
服务业 120,898,401.44 9.20 78,459,913.00 3.52 54.09
成本
分产品情况
本期金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 额较上
成本构成 情况
分产品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占总成本 年同期
项目 说明
(%) 比例(%) 变动比
例(%)
主营业务
方桩 643,131,708.44 48.91 1,469,767,777.68 66.00 -56.24
成本
管桩 主营业务 80,164,803.01 6.10 293,259,800.51 13.17 -7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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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成本
主营业务
板桩 69,369,585.23 5.27 62,920,825.00 2.83 10.25
成本
主营业务
专利使用费 2,215,297.67 0.17 1,363,721.26 0.06 62.45
成本
主营业务
租赁费 118,683,103.77 9.03 77,096,191.74 3.46 53.94
成本
合计 913,564,498.12 69.48 1,904,408,316.19 85.52 -52.03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本期方桩及管桩成本分别下降 56.24%及 72.66%,系销量减少所致;本期专利使用费及租赁费
成本分别上升 62.45%及 53.94%,系专利使用费及租赁费收入增长相应的成本同比增长所致。
2. 费用
单位:元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销售费用 53,207,887.09 95,267,795.69 -44.15
管理费用 117,243,915.57 147,486,123.36 -20.51
财务费用 158,735,426.30 148,684,289.67 6.76
公司 2015 年度三项费用共计发生 329,187,228.96 元,同比下降 15.90%,其中:
(1)销售费用 53,207,887.09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44.15%,主要系营业收入下降及缩减部分
费用开支所致;
(2)管理费用 117,243,915.57 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20.51%,主要系委托生产的比例加大,对
应开支减少所致。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12,048,734.97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5,540,085.87
研发投入合计 17,588,820.84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96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81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13.28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31.50
4. 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51,243,281.51 2,238,928,894.83 85.4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05,569,586.02 1,870,539,054.47 108.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673,695.49 368,389,840.36 -33.3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2,175,523.79 349,851,943.93 32.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008,085.39 439,071,274.56 -48.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167,438.40 -89,219,330.63 362.4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22,369,000.00 3,538,420,000.00 53.2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44,617,297.55 3,857,198,159.19 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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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751,702.45 -318,778,159.19 187.1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7,592,836.34 -39,607,649.46 2012.74%
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4 年减少 33.31%,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相比上年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4 年增加 362.46%,主要系:①本期收回的子公司出
售款及股利分配款增加;②购建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后续支出等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 2014 年增加 187.13%,主要系支付 3 个月以上的银行
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所致;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 2014 年增加 2012.74%,主要系本期收到股利分配款、股
权转让款等投资活动现金增加以及支付 3 个月以上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减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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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本期期末数 上期期末数 本期期末金额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上期期末数 占总资产的 较上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比例(%) 比例(%) 动比例(%)
主要系①本期收到股利分配款、股权转让款等投资活动
货币资金 1,768,294,336.11 26.62 1,312,701,499.77 19.38 34.71
现金增加②本期以货币资金方式回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上年出售的营口中技、浙江中技、丹阳中技股利
应收股利 0 0 144,793,199.76 2.14 -100
分配款在本年收到所致
主要系本期处置联营企业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长期
长期股权投资 20,986,510.68 0.32 68,525,400.02 1.01 -69.37
股权投资所致
工程物资 0 0 5,505,269.34 0.08 -100.00 主要系本期工程物资结转所致
主要系中技桩业下属公司本年度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
其他非流动资产 12,114,290.48 0.18 29,026,757.38 0.43 -58.27
递延收益转回所致
应付票据 803,276,271.25 12.09 1,314,500,000.00 19.41 -38.89 主要系上年度银行承兑汇票本期到期支付所致
主要系本期末合并报表中对同一供应商的债权债务余
应付账款 318,702,247.67 4.80 242,079,454.09 3.57 31.65
额分开列示所致
主要系本期末合并报表中对同一客户的债权债务余额
预收账款 39,776,329.85 0.60 23,466,829.67 0.35 69.50
分开列示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 12,486,992.08 0.19 9,291,297.47 0.14 34.39 主要系期末应付职工工资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 80,547,091.85 1.21 60,815,534.09 0.90 32.44 主要系本期末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 573,512,313.39 8.63 116,706,553.92 1.72 391.41 主要系本期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主要系中技桩业下属子公司江苏中技新增其他融资业
364,116,610.03 5.48 249,139,999.88 3.68 46.15
负债 务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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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四) 行业信息分析
经过近 20 年的发展,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已成为我国较为成熟的产业之一,市场化程度较高,
市场竞争激烈。全国现有预制混凝土桩生产企业 500 多家,但市场竞争基本上是在少数较大规模
的厂商之间展开。近年,建华管桩集团、广东三和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三
家企业的预制混凝土桩产量占行业总产量的 50% 以上。
在经历快速发展阶段后,预制混凝土桩行业面临着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的现实挑战。近年来,
随着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使得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速放缓。
与此相关的基础建材产品如水泥、钢材的需求也受到显著影响。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 2015
年全年水泥产量 23.48 亿吨,同比减少 4.9%,出现二十五年来首次下跌,钢材产量同样也出现多
年来首次同比下降。混凝土及水泥制品市场也面临较大的压力与困难,相关企业的生产活跃度处
于历史低位。
在面临各种困难与挑战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适时调整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并加以贯彻落
实,公司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41,061,557.83 元,同比下降 34.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22,487,521.84 元,同比下降 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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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元
期末在被投单位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持股比例
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4,953,310.26 -3,966,799.58 20,986,510.68 40%
安徽中桩物流有限公司 45,000,000.00 43,572,089.76 -43,572,089.76 0 0%
上海融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500,000.00 2,500,000.00 2,500,000.00 5%
江苏宝贝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8,750,000.00 18,750,000.00 18,750,000.00 3%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无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子公司名 注册资本 报告期末总资产 报告期末净资产 报告期净利润
所处行业 主要产品或服务 本公司持股比例
称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销售预应力
空心方桩、建筑材料,新型桩型专业领
域内的“四技”服务,商务咨询(除经
中技桩业 制造业 35,828.62 94.49% 556,772.46 174,379.64 18,726.72
纪)。生产预应力空心方桩,建筑材料
(限分支机构),自有设备租赁,自有
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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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行业竞争格局
(1)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
经过近 20 年的发展,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已成为我国较为成熟的产业之一,市场化程度较高,
市场竞争激烈。各预制混凝土桩生产企业参与建筑施工项目的招投标获得供货权,或与房地产公
司、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等签订供货协议。
(2)行业领先企业进行全国性产能布局
预制混凝土桩运输成本较高,存在合理经济运输半径,通常为 100-200 公里。受运输成本影
响,在生产基地的合理经济运输半径区域内,预制混凝土桩企业获得的利润水平相对较高。而行
业领先企业通过全国性产能布局,降低跨区域物流运输成本,同时利用其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
在生产基地的合理经济运输半径区域内获得相对较高的利润水平,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3)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
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具有一定的市场门槛,但要在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除了始终坚持良
好的产品质量,还需要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全国现有预制混凝土桩生产企业 500 多家,其中绝
大部分是竞争力相对较弱的小型企业,形成规模化量产的企业家数较少,少数几家企业占有 50%
左右的市场份额,市场竞争基本上是在少数较大规模的厂商之间展开。近年,建华管桩集团、广
东三和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预制混凝土桩产量占行业总产量的
50% 以上。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和集中,领先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将进一步提升。
2、行业发展趋势
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未来存在一定的增长,各种预制混凝土桩的需求未
来存在一定增加,整体市场规模存在一定增长空间。但由于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发展较为成熟,市
场竞争激烈,且与宏观经济波动特别房地产行业波动存在较强的相关性,预制混凝土桩行业利润
水平有限。
(1)城市化与基础设施投资,为预制混凝土桩持续发展提供发展空间
未来几年我国整体国民经济仍将保持平稳增长,城市化进程继续推进,预计全社会固定资产
投资特别是能源、交通的基础建设投资仍将以较大的基数增长,这将给预制混凝土桩行业提供长
期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空间。
(2)国家产业政策支持行业发展与转型升级
“十三五”是建材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全面展开及完成阶段性目标的重要转折时期;建
材行业作为主要的传统产业将处在一个总量相对稳定的时期,而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绿色建材、
水利相关构件及住宅产业化预制构件将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目标,这些相关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
产和使用以及相应新兴产业将成为行业发展的生力军。国家在《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指导
意见》(国办发【2015】61 号)、中央 2015 年 1 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
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各省 2015 年出台的关于支持住宅产业化的相关文件均提出,对于建材行业
要大力推进水利产品及符合上述产业要求的配套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应用。预制混凝土管(方)桩、
U 型板桩符合上述相关产业政策,发展空间较大。
(3)市场竞争激烈,利润水平有限
我国预制混凝土桩企业数量众多,且多数技术水平不高,致使市场竞争激烈,行业利润水平
不高;至 2013 年底预制混凝土桩企业 500 多家,大部分企业因规模过小,利润微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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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
预制混凝土桩行业的下游产业之一是房地产行业,当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出台相关政策时,会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预制混凝土桩行业的发展,尤其对规模较小、缺乏核心技术的生产企业造成较
大影响。
(二) 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一方面将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加大水利基础建设的契机,加大推进水利板桩的销
售和市场拓展力度,并适时整合部分经营效益和投入产出比较低的资产。同时,公司将以产品创
新为动力,以不断满足核心客户需求为目标,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升级,探索进行海绵城市、城市
地下管廊建设等新兴基建市场建筑构配件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另一方面,公司
将持续遵循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张并重、资本运作与业务发展并重的成长路径,顺应国家对新
兴产业的支持政策,积极寻求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布局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的产业,实现公司业务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三) 经营计划
1、加大 U 型板桩的市场开拓力度,稳固广东及长三角区域的市场,积极开拓福建、安徽、湖
北及华北市场;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适时参与行业及国家标准、技术规程等的编制工作,占领行
业制高点,为 U 型板桩在全国推广做好铺垫。2016 年度,公司还将通过授权合作等方式,联合部
分意向单位,共同培育 U 型板桩市场,力争使 U 型板桩在各地水利工程建设方面得到更广泛的推
广与应用;针对方桩产品,坚持技术输出、利润、现金流优先原则,完善委外加工模式,提高专
利技术成果的转化比例;同时加大推广新型功能性方桩产品,增强产品的议价能力,努力提升销
售毛利率;探索进行海绵城市、城市地下管廊建设等新兴基建市场建筑构配件领域的新技术、新
产品的研发与推广,持续提升公司新产品的营业收入,拓展盈利增长空间。
2、确保主业稳健经营,并适时整合部分经营效益和投入产出比较低的资产,逐步优化公司资
本结构与负债结构,不断增强公司的风险应对能力。
3、积极寻求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兼并收购、股权投资等各类方式布局具有良好发展前景
的产业,打造上市公司新的盈利增长点,实现公司业务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1、主业经营风险:预制混凝土桩行业的景气度主要取决于下游房屋建筑、交通基础设施、市
政基础设施以及水利基础建设等固定资产投资的发展状况,这些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需求受国内
乃至全球的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导致行业发展可能呈现阶段性、周期性的特点。公司存在因预制
混凝土桩行业的景气度的变化带来营业收入波动的风险。
2、转型风险:并购整合是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路径之一,公司拟寻求以资产重组、兼并收购、
股权投资等方式实现外延式发展,进行转型升级。但并购过程受多重因素影响,公司转型计划的
实施有可能面临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宏观经济政策调整、行业结构性调整、人才储备不足等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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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无
五、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
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原则、方式、决策程序,明确了利润分配方式的顺序、条件以及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与程序,并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众会字
(2016)第 4099 号《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15 年度
合并口径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2,487,521.84 元,当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308,182.25
元,加上年初合并未分配利润 604,982,714.27 元,2015 年度合并口径可供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718,162,053.86 元。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均衡公司发展需求与股东回报,并结合公司章程
中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规定,提出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年末股份总数 575,732,081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0.65 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 37,422,585.27 元,占 2015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55%。结余的未分配利润 680,739,468.59 元全
部结转至下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符合公司章程及上交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文件规
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挥
了应有的作用,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利润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 10 股 占合并报表中
每 10 股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分红 派息数 每 10 股转 现金分红的数额 归属于上市公
送红股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年度 (元)(含 增数(股) (含税) 司股东的净利
数(股) 股东的净利润
税) 润的比率(%)
2015 年 0 0.65 0 37,422,585.27 122,487,521.84 30.55%
2014 年 0 0 0 0 134,798,505.33 0
2013 年 0 0 5 0 117,127,096.4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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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如未能及时履行 如未能及时
是否有履 是否及时
承诺背景 承诺类型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及期限 应说明未完成履 履行应说明
行期限 严格履行
行的具体原因 下一步计划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股份限售 颜静刚 详见注 1 2013 年 12 月 23 日起 36 个月。 是 是
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控股股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解决同业竞争 颜静刚 详见注 2 是 是
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控股股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解决关联交易 颜静刚 详见注 3 是 是
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控股股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解决关联交易 颜静刚 详见注 4 是 是
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盈利预测及补偿 颜静刚 详见注 5 2013 年至 2015 年 是 是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其他 颜静刚 详见注 6 至该等事项解决完毕 是 是
2013 年 11 月 11 日起,至收到公
其他承诺 其他 颜静刚 详见注 7 司要求赔偿请求的书面通知之日 是 是
起 15 日内。
上市公司、颜
其他承诺 其他 详见注 8 2013 年 4 月 25 日起至交易结束。 是 是
静刚
2014 年 10 月 16 日起,至该等事
其他承诺 其他 颜静刚 详见注 9 是 是
项解决完毕。
2014 年 12 月 23 日至 2015 年 10
其他承诺 其他 颜静刚 详见注 10 是 是
月 25 日
2016 年 1 月 5 日至 2016 年 7 月 5
其他承诺 其他 颜静刚 详见注 11 是 是
日
朱建舟、蔡文
2016 年 2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1
其他承诺 其他 明、胡蕊、吕 详见注 12 是 是
日
彦东、戴尔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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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注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静刚承诺自 2013 年 12 月 23 日起 3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的股
份。
注 2: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
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日后拥有实
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将促使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无
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公司。
注 3: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
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
注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静刚作出的关于保证公司“五分开”的承诺函:保证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注 5:除发生无法预知且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客观事件外,若中技桩业在盈利补偿期间任
一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利润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则公司应在当年年报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通知颜静刚该等事实,颜静刚在收到书面通知 30 日内应当将补偿的现金
划入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同时,颜静刚补充承诺,当颜静刚没有能力以现金方式进
行补偿时,将采取股份方式进行补偿。
注 6:2012 年公司向自然人史文俊借款,公司逾期未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2013 年 5 月 28
日,东宏实业承诺:当公司出现缺乏必要的资金归还上述借款及相应利息,贷款方(史文俊)提
出归还上述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时,由东宏实业向公司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偿还上述债
务。鲍崇宪承诺:若东宏实业不能履行上述承诺,则由鲍崇宪向公司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偿
还上述债务。颜静刚及陈继承诺:若鲍崇宪不能履行上述承诺,则由颜静刚及陈继以自有资金借
款于鲍崇宪,用以偿还上述债务。
2015 年 12 月 25 日,颜静刚承诺:如中技控股因与史文俊借款纠纷事宜而被法院责令支付相
关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而东宏实业未依照与中技控股于 2014 年 5 月 9 日签署的《协
议书》履行依照相关司法文书所可能产生的向史文俊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颜静刚将主动代为
履行相应赔偿责任,保证中技控股不遭受经济损失。如颜静刚代东宏实业承担相应责任,并不视
为颜静刚放弃向东宏实业追偿的权利。
注 7:钱建强因借贷纠纷起诉澄海股份原实际控制人鲍崇宪,要求鲍崇宪偿还 500 万元人民
币借款及相应利息,并要求澄海股份及其原控股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为避免公司因鲍崇宪与钱建强的前述纠纷遭受任何损失,陈继、颜静刚承诺:如公司由于前述 500
万元借款纠纷遭受任何损失,本人将在收到公司要求赔偿请求的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代鲍崇
宪清偿与钱建强的债务,本人承诺放弃要求公司偿还该等债务的权利。
2015 年 6 月,本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崇民初字第 0377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鲍崇宪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钱建强支付逾期利
息;2、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鲍崇宪不能清偿上述债务
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驳回钱建强的其他诉讼请求。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判决中应
支付的款项已由承诺人支付完毕,该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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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注 8: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为江苏崇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装潢项
目与有关供应商签订了建材采购合同。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25 日承诺:将继续敦促相关各方尽快
完成交易。同时,东宏实业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预付及尚未履行合同而可能支付的货款
和可能的诉讼损失,由东宏实业承诺向公司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偿还上述预付款项的收回和
为了履行上述合同所可能支付的资金;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鲍崇宪承诺:若东宏实业不能履行上述
承诺,则由鲍崇宪向公司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以偿还上述预付款项的收回和为了履行上述合同
所可能支付的资金;颜静刚及陈继承诺:若鲍崇宪不能履行上述承诺,则由颜静刚、陈继将自有
资金借予鲍崇宪用于解决相关内容。颜静刚于 2013 年 8 月 15 日再次作出承诺,若供货商要求公
司及子公司履行采购合同,公司不能履行时,公司将责成崇华酒店在上述购货商要求履行合同之
日起 20 日内支付采购款。若崇华酒店不能按期支付时,颜静刚承诺:在公司责令崇华酒店支付货
款,如崇华酒店不能按期支付时起 20 日内由本人对该等货款提供全额资金支持其履行合同。
注 9:上海库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起诉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鲍崇宪要求偿还借款,并要求无锡
保利资产经营实业有限公司、河南省裕丰复合肥有限公司、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上市公
司作为担保人共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及公司原副董事长陈继承诺:若法院最
终判决中技控股在本案中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我们将支付中技控股本次诉讼可能涉及的全部赔
偿金额,并放弃向中技控股进行追偿。2015 年 3 月 19 日,库邦公司、上市公司、颜静刚达成和
解,颜静刚按照《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了相应承诺,且法院准许了
库邦公司提交的对中技控股的撤诉申请。
注 10: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颜静刚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视公司股价表现,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已发行股
份总数的 2%,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 亿元。该承诺原到期日为 2015 年 6 月 21 日,后鉴于
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故该到期日顺延至公司股票复牌后第 14 天止,即 2015
年 10 月 25 日。颜静刚承诺:在本次增持实施期间以及本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并公告后 6 个月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颜静刚已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增持完毕(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24
日披露的临 2015-074 号公告)。
注 11: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颜静刚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视本公司股价
表现,通过直接购买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
持本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目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累计增持股数不低于 650
万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颜静刚已增持 5,637,506 股(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6-001、
006、008 号公告)。
注 12:基于对公司的价值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建舟、董事蔡
文明、董事胡蕊、财务总监吕彦东及董事会秘书戴尔君计划自 2016 年 2 月 1 日起未来六个月内,
在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在公司股价不超过 20 元/
股的范围内,拟分别采取直接购买或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本公司股票,每人增持金额均不低
于人民币 1 亿元,增持所需资金由上述相关人员自筹(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6-005
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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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2015 年,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行业发展状况的影响,虽经公司经营管理层不懈努力,公司
控股子公司中技桩业扣非后净利润同比去年增长了 7.73%,但仍未达到原借壳上市时实际控制人
颜静刚的承诺业绩,具体如下:
中技桩业 2015 年度归属于持股比例 92.95%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4,801.77
万元,较颜静刚所承诺的中技桩业 2015 年度归属于持股比例 92.95%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 23,203.59 万元不足 8,401.82 万元,完成率为 64%。上述相关财务数据已经众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 2016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 4101 号《关于上海
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技控股与颜静刚约定,对于在盈利补偿期间内中技桩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利润数
的 92.95%低于利润预测数的部分,颜静刚承诺,除发生无法预知且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客观事
件外,若中技桩业在盈利补偿期间任一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利润数不足利润预测
数的,则本公司应在当年年报披露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颜静刚该等事实,颜静刚
在收到书面通知 30 日内应当将补偿的现金划入中技控股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
现金补偿的方式:每年补偿的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的目标资产净利润数额-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实现的目标资产实际利润数-已补偿的净利润数额。在需要补偿的情况下,逐年均需补
偿,各年计算的补偿利润数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已经补偿的净利润数不冲回。
2016 年 4 月 16 日,中技控股与颜静刚签订《关于对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补
偿的约定》,约定了补偿的具体方法:鉴于本协议签署之日,颜静刚向中技控股提供了相应借款;
如中技桩业 2015 年实际实现的业绩未达到颜静刚作出的业绩承诺的,双方同意首先以颜静刚向中
技控股提供的借款余额冲抵;如果冲抵后,仍无法全部覆盖颜静刚对中技桩业 2015 年的业绩承诺
的,则颜静刚将另行按原承诺要求支付相应补偿款。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一)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核算方法变更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会对重要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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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15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3年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6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机
构,聘用期限均为一年。具体请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6 日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的《上海中技投
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 号)。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六、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无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海中技
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15]77 号,以下简称“监管
决定”)。收到《监管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并于 201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对《监管
决定》中指出的问题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了公告(详见公司临 2015-083 号公告)。
公司针对《监管决定》第三个问题制定的整改措施为在编制 2015 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公司严格
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比较数据中对 2014 年度合并流量表进行重述,具体执行情况与相关影响
详见《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修订稿)》“第十一节财务报告/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7、其他/(7)合并现金流量表重述说明”。
十、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
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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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2015 年 12 月 24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将公司 2013 年度募投项目滨海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所归属的津滨中技的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上海轶翔,转让价格为 23,500 万元,并提
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89、090
号,临 2016-002 号公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款已全额收到,相关股权的工商变
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无
(二)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无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三)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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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发生额 发生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余额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人 0 14,700.00 0
颜静刚 其他关联人 4,164.16 32,718.00 0
合计 4,164.16 47,418.00 0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短期资金资助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对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计提利息,2015 年
合计支付利息 107.33 万元;
上市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分次向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借入周
转资金,累计发生额 3.2718 亿元,并分次归还,截止 2015 年末,借款本金及利息
已全部归还。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九章第五十六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
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者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
披露。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参照上款规定执行”,报告期内,首创创投及颜静刚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已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和披露,并获得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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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四) 其他
截止本报告期末,颜静刚、梁秀红等关联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相关融资提供担保情况(单笔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序号 担保方(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所属共同提供)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万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1 颜静刚、梁秀红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1,600.00 2015/12/16 2019/12/16
2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2015/8/19 2017/2/19
3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15/8/19 2017/2/19
4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15/8/19 2017/2/23
5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2015/8/19 2017/2/26
6 颜静刚、梁秀红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100.00 2015/7/30 2016/9/13
7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15/3/17 2018/3/16
8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9,500.00 2015/3/16 2018/3/18
9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 2015/3/20 2018/3/22
10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 2015/9/30 2018/12/31
11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4,800.00 2015/1/6 2019/1/5
12 中技控股、颜静刚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2015/3/10 2018/3/10
13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技控股、颜静刚、梁秀红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 2015/7/17 2018/1/16
14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 2015/8/4 2018/8/4
15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 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4,500.00 2012/10/15 2020/1/7
16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5,000.00 2015/9/17 20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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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九章第五十六条规定:“关联人向上
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上
市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相应抵押或者担保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
式进行审议和披露。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且上市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的,参照上款规定执
行”,报告期内,涉及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颜静刚等关联人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孙公
司提供财务资助或提供担保事项,已向上交所申请豁免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和披露,并获得审核通过,上表中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系上海中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
后名称,担保合同签订时为上海中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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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
租赁资 租赁起始 租赁收益确定 租赁收益对公司 关联
出租方名称 租赁方名称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租赁终止日 租赁收益 关联
产情况 日 依据 影响 关系
交易
上海中技桩业股 嘉兴中技桩业
份有限公司嘉兴 有限公司天凝 1,591.98 2014 2015 25.49 出租资产所产生 否
分公司 分公司 的收益占上市公
江苏中技桩业有 镇江瑞达建材 司截至 2015 年 12
40,168.24 2014 2017 865.74 否
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月末净利润的
安徽中技桩业有 芜湖锦宏建材 28.86% , 鉴 于 公
土地、地 31,507.77 2014 2017 496.84 否
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司仍掌控生产及
上建筑
河南中技桩业有 许昌宏锦建材 根据当地出租 制造桩基产品的
物、构筑 17,012.56 2014 2017 303.40 否
限公司 有限公司 行情,结合出租 全部专利及专有
物、附着
益阳市赫山区 资产相关成本 技术、核心研发
湖南中技桩业有 物、码头
润湘建材有限 16,411.99 2014 2017 329.62 和税费,双方协 技术人员、采购 否
限公司 机械设
公司 商定价 与销售渠道、客
备、办公
淮安中技建业有 洪泽盛泽建材 户等,因此,不
设施等 13,772.05 2014 2017 261.77 否
限公司 有限公司 会导致公司的主
山东中技桩业有 滨州卓信建材 营业务、资产及
16,070.64 2014 2017 270.44 否
限公司 有限公司 收入发生重大变
湖北中技桩业有 湖北万利斯建 化,公司具备持
28,253.12 2014 2017 580.34 续的经营基础和 否
限公司 材有限公司
南通中技桩业有 南通丰瑞建材 盈利能力。
21,180.65 2014 2017 698.15 否
限公司 有限公司
租赁情况说明
1、截止 2015 年 12 月末,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相关资产租赁合同经双方协商已终止;
2、租赁资产涉及金额为截止 2015 年 12 月末账面原值。
3、2015 年度公司向承租方收取的租赁费用总额(含税)为 1.95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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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发 担保是 是否 是否
担保方与上 担保 担保
生日期 担保 担保 担保 否已经 存在 为关 关联
担保方 市公司的关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是否 逾期
(协议签 起始日 到期日 类型 履行完 反担 联方 关系
系 逾期 金额
署日) 毕 保 担保
武汉信用
担保(集 2015/6/ 2015/7/ 2016/7/ 连带责任
中技控股 公司本部 2,000.00 否 否 是 否
团)股份 18 28 28 担保
有限公司
武汉信用
担保(集 2015/6/ 2015/7/ 2016/1/ 连带责任
中技控股 公司本部 800.00 否 否 是 否
团)股份 19 2 9 担保
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80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2,800.0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23,635.28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374,953.28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377,753.28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45.14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 252,646.28
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247,615.2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500,261.48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1、以上担保金额是以银行借款及其他融资项目对应的授信额度为计算口
径; 担保起始日及担保到期日以各担保合同对应的借款合同起止日期列
示;
2、担保金额累计计算,例如一笔借款,有两家及以上公司共同提供担保
的,则按分别提供的担保金额累计计算;
3、上表中D、E的金额均为上市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的互相担保;D、E
的计算口径不同,存在重复统计的部分;
4、公司对外的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担保)中2000万元、800万元
均系公司为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此事项
已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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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1、2015 年 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设
立并购基金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1.5 亿元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与东方证券旗下的
东方星辉(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作发起设立并购基金,并签订《合伙协议》、《合伙
协议之补充协议》(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07 号公告)。自该并购基金设立以后,
因相关项目未能有进一步进展,双方亦未出资,经协议相关方协商确定,并经 2015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注销上述并购基金(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
的临 2015-087 号公告)。
2、2015 年 7 月 17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技桩业与江苏银行金桥支行签订 3 亿元《最高额综
合授信合同》,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
临 2015-046 号公告)。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技桩业向江苏银行金桥支行的借款余额为 7000
万元整,该借款已于 2016 年 1 月到期正常归还。
3、2015 年 10 月 6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武汉宣成签订
了《终止合作协议》及附属合同,随后与武汉枭龙签订《借款协议》及附属合同(详见公司于上
交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61 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终止合作协议》中约定的 1.5 亿元
意向金本息已由武汉宣成归还完毕。剩余的 5000 万元根据《借款协议》约定已转为武汉枭龙向上
市公司的借款,并约定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归还。2016 年 4 月 11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武汉枭龙签订《借款协议之补充协议》及附属合同,同意将 2016
年 3 月 31 日到期的 5000 万元借款期限延长 6 个月,并由相关方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
不动产抵押担保(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6-009 号公告)。
4、201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与上海乾神签订《增资意向协议》,拟向上海乾神意向增资不
超过 20,000 万元(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66 号公告)。目前,该项目尚未实际
增资。
5、201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技投资与宝贝金融签订《增资协议》,向宝贝金
融增资 1,875 万元(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73 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
已完成出资,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公告,公司于 2014 年提起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申请未获得证监
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2015 年 9 月 9 日公告了证监会《关于不予核准上海中技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36、054 号
公告)。
2、2015 年 6 月 23 日公司提起重大资产重组,拟向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标的公司点点互动、
儒意欣欣相关方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38 号公告)。后因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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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条款未能达成一致,公司先后与上述标的公司终止合作。随后公司与武汉宣成就收购武汉枭龙
部分(不低于 51%)或全部股权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签订《收购武汉枭龙汽车技术有限公司部
分或全部股权核心意向条款清单》及附属合同(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57 号公告)。
2015 年 10 月 6 日,因交易标的公司的内部整合、重组等相关工作无法按期完成,为维护公司利
益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详
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61、062 号公告)。
3、2015 年 10 月 1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面向合格投
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并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收到上交所无异议函,同
意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
临 2015-069 号公告、临 2016-007 号公告)。
4、2012 年 11 月 1 日,中技桩业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
委”)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案件编号为 5W102988,发文日:2012 年 10 月 16
日),告知田晓亮对中技桩业所拥有的"一种 U 型混凝土板桩"专利(专利号为"201020167865.4")
向专利复审委提起了无效宣告的请求。
2013 年 4 月 27 日,专利复审委出具第 20501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作出"宣告专
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中技桩业不服专利复审委决定,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4 年 7 月 18 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13)一中知行初字第 2488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
销专利复审委作出的 20501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并要求专利复审委重新作出决定。田晓亮
和专利复审委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的(2013)一中知行初字第 2488 号行政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作出的 20501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
决定。
2014 年 11 月 5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高行(知)终字第 3279 号行政判决,驳
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田晓亮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高行(知)终字第 3279
号行政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5 年 12 月 1 日,中技桩业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2015)知行字第 110 号行政裁定书,裁
定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16 年 3 月 25 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5、公司 2015 年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实施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累计担保发 合同签订
贷款行 被担保人 担保人
号 生金额 日期
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
1 汉口银行光谷支行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15/6/18
份有限公司
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
2 招商银行硚口支行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6/19
份有限公司 800.00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3 广发银行上海闸北支行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1/6
司 4,900.00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4 民生银行普陀支行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1/14
司 8,000.00
1、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5 建设银行虹口支行 土地、房产抵押 35,953.00 2015/1/20
司
2、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6 光大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2/6
司 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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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7 交通银行徐汇支行 土地、房产抵押 65,192.28 2015/2/16
司
2、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8 天津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 2015/2/25
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9 宁波通商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15/3/30
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10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15/4/13
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11 兴业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 2015/4/16
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12 天津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3,000.00 2015/5/22
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13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2015/6/17
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14 江苏银行上海金桥支行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 2015/7/17
司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15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 2015/7/27
司 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
16 温州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500.00 2015/9/29
司
17 农业银行宁河支行 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6,990.00 2015/1/9
繁昌农村商业银行新港
18 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 2015/2/11
支行
华夏银行合肥分行营业
19 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2015/2/15
部
上海大禺预制构件有限公
20 南京银行上海分行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2015/5/11
司
上海大禺预制构件有限公
21 交通银行徐汇支行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2015/7/27
司
1、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2 中国银行如皋支行 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7,300.00 2015/4/20
2、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23 南京银行南通分行 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15/4/22
24 东营银行滨州分行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15/6/5
25 东营银行滨州分行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15/9/8
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
26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2015/9/17
有限公司
27 东营银行滨州分行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2015/11/16
28 东营银行滨州分行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800.00 2015/12/16
29 光大银行武汉分行 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2015/3/16
1、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0 中信银行武汉分行 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3,000.00 2015/6/4
2、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1、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1 交通银行镇江分行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3,000.00 2015/3/6
2、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1、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2 招商银行镇江分行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0,000.00 2015/4/7
2、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1、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33 江苏银行镇江大港支行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4,000.00 2015/7/14
3、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4、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
1、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4 恒丰银行扬州分行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6,000.00 2015/8/26
2、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长沙侯家塘支
35 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2015/8/4
行
1、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6 交通银行益阳分行 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1,500.00 2015/11/19
2、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326,4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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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注:表中 1、2 项为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银行融资项目分别提供 2000 万元和 800 万元的担保,同时本公司对此担保提供反担保。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十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报告期,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披露的《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二) 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无
十六、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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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6,768,434 51.55% -119,015,044 -119,015,044 177,753,390 30.8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296,768,434 51.55% -119,015,044 -119,015,044 177,753,390 30.87%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94,186,044 16.36% -94,186,044 -94,186,044
境内自然人持股 202,582,390 35.19% -24,829,000 -24,829,000 177,753,390 30.87%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78,963,647 48.45% 119,015,044 119,015,044 397,978,691 69.13%
1、人民币普通股 278,963,647 48.45% 119,015,044 119,015,044 397,978,691 69.1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575,732,081 100% 0 0 575,732,081 100%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不适用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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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数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年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颜静刚 177,753,390 0 0 177,753,390 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6 年 12 月 26 日
上海虢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6,470,587 26,470,587 0 0 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5 年 1 月 12 日
海通证券资管-上海银行-海通海
26,265,390 26,265,390 0 0 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5 年 1 月 12 日
富 7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金鹰基金-上海银行-万向信托-
25,034,199 25,034,199 0 0 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5 年 1 月 12 日
海富 1 号开放式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西藏凤凰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16,415,868 16,415,868 0 0 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5 年 1 月 12 日
(有限合伙)
宋文雷 12,517,099 12,517,099 0 0 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5 年 1 月 12 日
顾学群 12,311,901 12,311,901 0 0 非公开发行股份 2015 年 1 月 12 日
合计 296,768,434 119,015,044 177,753,390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101,731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8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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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
报告期内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全称) 股份状态 数量 性质
颜静刚 215,400 178,381,390 30.98% 177,753,390 质押 177,353,390 境内自然人
朱建舟 4,967,263 0.86% 质押 4,967,263 境内自然人
华富基金-浦发银行-华富基
4,495,200 4,495,200 0.78% 无 其他
金浦发成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蔡文明 -700,032 3,825,700 0.66% 质押 3,622,000 境内自然人
吕彦东 2,384,286 0.41% 质押 2,384,286 境内自然人
陈继 2,150,000 2,300,000 0.40% 质押 2,300,000 境内自然人
王世皓 -330,000 1,681,742 0.29% 无 境内自然人
唐铭坚 1,301,300 1,301,300 0.23% 未知 境内自然人
潘德军 -744,400 1,168,206 0.20% 无 境内自然人
胡蕊 -20,000 1,075,720 0.19% 质押 262,000 境内自然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朱建舟 4,967,263 人民币普通股 4,967,263
华富基金-浦发银行-华富基金浦发成长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4,495,200 人民币普通股 4,495,200
蔡文明 3,825,700 人民币普通股 3,825,700
吕彦东 2,384,286 人民币普通股 2,384,286
陈继 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00,000
王世皓 1,681,742 人民币普通股 1,681,742
唐铭坚 1,30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301,300
潘德军 1,168,206 人民币普通股 1,168,206
胡蕊 1,075,720 人民币普通股 1,075,720
融通资本财富-广发银行-融通资本金葵花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951,450 人民币普通股 95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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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颜静刚先生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11 月 30 日和 12 月 9 日通过
华富资管计划共增持公司股份 4,495,200 股(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临 2015—075、086 号公
告)。本报告期末,颜静刚先生及其发起的华富资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 182,876,590 股,占公司已
发行总股份的 31.76%。
2、上述股东蔡文明先生、胡蕊先生、王世皓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股人颜静刚先生控制的中
技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任职。
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公司无优先股股东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 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
份数量
1 颜静刚 177,753,390 2016 年 12 月 26 日 0 非公开发行股份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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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 颜静刚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2008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中技桩业董事长、总经
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中技桩业董事长;
2014 年 7 月至今任中技桩业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颜静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8,381,39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30.98%。 2015 年 10 月至 12 月,颜静刚先生先后通过华富资管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495,200
股。因此,颜静刚先生及其发起的华富资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 182,876,590 股,占公司已发行
总股本的 31.76%。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 颜静刚
国籍 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主要职业及职务 2008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1 月任中技桩业董事长、总经
理;2012 年 11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中技桩业董事长;
2014 年 7 月至今任中技桩业董事长、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今任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过去 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无
2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颜静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78,381,390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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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0.98%。 2015 年 10 月至 12 月,颜静刚先生先后通过华富资管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495,200
股。因此,颜静刚先生及其发起的华富资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 182,876,590 股,占公司已发行
总股本的 31.76%。
3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无
五、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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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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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报告期内从
性 年 年度内股份 公司获得的 是否在公司关
姓名 职务(注)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原因
别 龄 增减变动量 税前报酬总 联方获取报酬
额(万元)
朱建舟 董事长 男 44 2014 年 1 月 20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4,967,263 4,967,263 49.6 否
朱建舟 总经理 男 44 2014 年 8 月 27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否
王少军 董事 男 56 2014 年 1 月 20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0 0 是
王坚敏 董事 男 49 2014 年 11 月 10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0 0 是
蔡文明 董事 男 50 2014 年 4 月 21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4,525,732 3,825,700 -700,032 二级市场减持 是
王世皓 董事 男 43 2014 年 4 月 21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2,011,742 1,681,742 -330,000 二级市场减持 是
胡蕊 董事 男 55 2014 年 4 月 21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1,095,720 1,075,720 -20,000 二级市场减持 是
吕秋萍 独立董事 女 57 2014 年 1 月 20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0 0 12 否
李继东 独立董事 男 50 2014 年 1 月 20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0 0 12 否
孙琪 独立董事 男 53 2014 年 4 月 21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0 0 12 否
陈向明 监事会主席 男 47 2014 年 1 月 20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0 0 是
辛强 监事 男 43 2014 年 1 月 20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0 0 是
刘琳 职工监事 女 42 2014 年 1 月 20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65,743 65,743 37.656 否
吕彦东 财务总监 男 40 2013 年 12 月 24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2,384,286 2,384,286 42.6 否
戴尔君 董事会秘书 女 41 2014 年 2 月 26 日 2017 年 1 月 20 日 438,288 438,288 42.5 否
吕祖良(已
独立董事 男 78 2014 年 1 月 20 日 2015 年 2 月 3 日 0 1.138 否
离任)
合计 / / / / / 15,488,774 14,438,742 -1,050,032 / 209.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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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朱建舟 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中技桩业董事;曾任中技桩业董事长、总经理。
王少军 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中技桩业董事。
现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曾任上海晓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副
蔡文明
总经理、董事。
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上海保德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保德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
王世皓
司董事;曾任上海中技桩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上海九旻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技桩业董事;曾任中技桩业总裁助理、行政总监、副总经理,上海中
胡蕊
仁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上海立信会计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中
吕秋萍
技桩业独立董事。
李继东 现任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任中技桩业独立董事。
现任北京纵横律师事务所律师,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总参炮兵部门诊部
孙琪
医生。
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江苏崇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江阴振昌船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河南玉华服饰有限公
王坚敏
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现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
陈向明
中技桩业监事。
现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建银城投(上海)环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上汽环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
辛强 海海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城投环保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山东建城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中技桩业监事。
刘琳 现任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资金部总监;曾任中技桩业财务部预算分析主管、资金部经理、资金中心副总经理。
吕彦东 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中技桩业董事、财务总监,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戴尔君 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曾任中技桩业财务部长、财务副总监、财务中心总经理。
曾任国家建材工业局教育司司长,国家建材工业科技教育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协会会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常务
吕祖良
理事,中技桩业独立董事;曾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已离任。
其它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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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蔡文明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2014 年 10 月
王少军 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11 年 7 月
王世皓 上海保德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3 月
王世皓 上海保德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4 年 4 月
王世皓 北京国建易创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8 月
胡蕊 上海九旻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1 月
王坚敏 江苏崇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1 年 4 月
吕秋萍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合伙人 2011 年 6 月
李继东 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2002 年 5 月
孙琪 北京纵横律师事务所律师 律师 2013 年 11 月
孙琪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 5 月
陈向明 杭州士兰控股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4 年 12 月
陈向明 杭州士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4 年 7 月
陈向明 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3 月
辛强 建银城投(上海)环保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 2010 年 3 月
辛强 上海上汽环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12 年 6 月
辛强 上海海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8 月
辛强 上海城投环保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08 年 5 月
辛强 上海宝钢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2014 年 3 月
辛强 山东建城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6 年 1 月
吕彦东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1 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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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的报酬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定;监事未在公司领取报酬,职工监事仅在公司领取岗位工资;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报董事会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监事报酬参照行业及市场平均水平确定,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管理人员报酬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按《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薪
酬制度》确定。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金额为 2,094,940 元(税前)。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报酬金额为 2,094,940 元(税前)。详见
的报酬合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表。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吕祖良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离任 年龄及身体原因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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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4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570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610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 176
销售人员 155
技术人员 103
财务人员 70
行政人员 106
合计 610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 7
本 科 133
专 科 174
高中中专及以下 296
合计 610
(二) 薪酬政策
为有效激励公司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薪酬管理制度。公司实行基
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的薪酬结构,基本工资根据资历确定,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职能确
定,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工作绩效情况确定。各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 培训计划
为了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公司结合各部门各岗位的需求,采取内部培训与外部培训相结
合的方式,对相应的工作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培训。公司的培训工作力争全面覆盖,在实际的培
训工作中提高培训效率,增强整体员工的专业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以下相关培训工作:
1、新员工岗前培训
为让新进员工尽快适应公司和岗位需求,公司对 2015 年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
要包括公司企业文化、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
2、在职人员培训
根据各岗位员工的专业要求,公司对在职人员进行不定期培训,培训主要以内部培训为主,
同时也外聘专业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七、其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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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规范公司运作,
努力降低经营风险,强化信息披露,以保障公司规范治理和良好运营。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都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会
议记录完整,保证了股东大会的合法有效。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为颜静刚先生,颜静刚先生能够秉持承诺,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
构和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
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的重大决策由股东大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
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的任职资格
和选举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董事严格遵守所作的董事声明和承诺,认真履行公司
章程赋予的权利义务,忠实、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为 3 人,占公司董
事会成员 1/3。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参加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性意见,
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建议。每一专门委员会分别由 3 名委员组成,
其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中有 1 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均制定了工作细则并严
格按照工作细则开展工作。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认真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行使董事会职权。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
组成,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监事能够依据《监事
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关于高级管理层
公司管理层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股东
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勤勉尽责,带领全体员工开展具体经营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盈
利能力,确保了公司安全运营和实现盈利。
6、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及内部信息报告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接待投资者来访和咨询,按照规定将公司应披露的信息通过指定报刊、网站等渠道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保证本公司股东平等地获得公司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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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7、关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
求,持续加强对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的规范管理、防止信息泄露,保证信息披露
的公平。在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人员均提示和
重申相关规定,避免出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经自查,未发现 2015 年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及相关人员不
存在因违反内幕信息知情登记制度,或涉嫌内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情况。
公司治理与《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差异。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的查询索引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4 月 2 日 http://www.sse.com.cn/ 2015 年 4 月 3 日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5 年 5 月 15 日 http://www.sse.com.cn/ 2015 年 5 月 16 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1 月 3 日 http://www.sse.com.cn/ 2015 年 11 月 4 日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2 月 23 日 http://www.sse.com.cn/ 2015 年 12 月 24 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
一、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关于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审议《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8、关于审议《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9、关于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与内控审计机构的议
案
10、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 201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审议《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改《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3、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预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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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相关事项的议案
四、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立董事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数
朱建舟 否 17 17 11 0 0 否 4
王少军 否 17 10 12 7 0 是 1
蔡文明 否 17 16 11 1 0 否 1
吕秋萍 是 17 16 12 1 0 否 1
李继东 是 17 17 11 0 0 否 4
孙琪 是 17 17 15 0 0 否 2
王世皓 是 17 17 11 0 0 否 2
胡蕊 是 17 17 11 0 0 否 0
王坚敏 是 17 16 15 1 0 否 0
吕祖良 是 3 3 3 0 0 否 0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王少军先生因工作原因存在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17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2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11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4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公司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以认真负责、勤勉尽职
的态度履行各自职责,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在公司战略部署、发展规划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建
设性意见和建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的提名审核及评定,在更换董事的过程中严格
履行了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编制定期报告、关联交易过程中与公
司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的功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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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均能保证独立,具备自主经营能力。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董事会每年听取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对上一年度的经营
情况汇报,并审议上一年度决算议案;同时根据相关评价,审议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薪酬核定议
案。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断推进建立公正、透明的高级管理人
员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上海中
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聘请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其他
公司管理层密切关注市场动向,充分利用现有的平台,积极创造条件,不断加强与投资者的
沟通与交流,包括召开投资者说明会、接待投资者来访、接听投资者问询电话、及时回答上证 e
互动平台上的投资者提问等,在提升公司透明度、改善投资者体验、提高投资者信息满意度等方
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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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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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控股)财务报表,包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中技控股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
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
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
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
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
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技控股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
技控股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
公司现金流量。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文祥
中国注册会计师 周 敏
中国,上海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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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768,294,336.11 1,312,701,499.7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七.3 282,423,648.99 271,092,318.94
应收账款 七.4 445,223,443.31 551,475,852.10
预付款项 七.5 311,364,111.68 335,165,665.62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七.6 6,694,840.12 8,485,483.35
应收股利 七.7 144,793,199.76
其他应收款 七.8 298,639,320.98 370,535,634.9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9 124,026,291.56 165,438,360.54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七.11 1,186,226.45 4,282,098.96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237,852,219.20 3,163,970,114.0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12 21,25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七.15 20,986,510.68 68,525,400.02
投资性房地产 七.16 1,310,283,179.26 1,357,543,855.16
固定资产 七.17 838,818,685.48 907,679,425.92
在建工程 七.18 419,701,556.78 468,717,020.14
工程物资 七.19 5,505,269.34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七.23 185,794,055.02 184,666,548.84
开发支出 七.24 31,941,329.94 26,401,244.07
商誉 七.25 532,583,711.73 532,583,711.73
长期待摊费用 七.26 1,004,014.84 1,853,26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27 30,736,257.68 27,193,118.42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28 12,114,290.48 29,026,757.38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05,213,591.89 3,609,695,611.21
资产总计 6,643,065,811.09 6,773,665,725.2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29 1,533,499,000.00 1,921,4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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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七.32 803,276,271.25 1,314,500,000.00
应付账款 七.33 318,702,247.67 242,079,454.09
预收款项 七.34 39,776,329.85 23,466,829.67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七.35 12,486,992.08 9,291,297.47
应交税费 七.36 80,547,091.85 60,815,534.09
应付利息 七.37 3,522,716.30 5,615,457.41
应付股利 七.38 13,425,844.52
其他应付款 七.39 573,512,313.39 116,706,553.92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七.41 364,116,610.03 249,139,999.88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742,865,416.94 3,943,015,126.5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七.42 134,960,000.00 171,71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七.44 98,766,275.18 104,378,464.0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七.48 62,599,302.59 79,627,473.54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七.27 1,113,180.64 1,180,468.45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97,438,758.41 356,896,406.00
负债合计 4,040,304,175.35 4,299,911,532.5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七.49 575,732,081.00 575,732,08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七.51 1,122,694,585.01 1,113,054,984.8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55 77,930,283.37 68,622,101.1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56 718,162,053.86 604,982,714.2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494,519,003.24 2,362,391,881.20
少数股东权益 108,242,632.50 111,362,311.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602,761,635.74 2,473,754,192.7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643,065,811.09 6,773,665,725.23
法定代表人:朱建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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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59,804,881.57 240,327.1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十七.1 218,113.35 36,584.57
预付款项 10,744,793.14 13,326,411.07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30,208,799.36
其他应收款 十七.2 59,603,803.74 9,214,191.81
存货 2,321,631.4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60,580,391.16 25,139,146.0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000,000.00 3,000,0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七.3 2,401,112,213.83 2,379,812,213.83
投资性房地产 165,175,732.77 169,455,115.53
固定资产 21,809,536.17 24,401,424.38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2,591,097,482.77 2,576,668,753.74
资产总计 3,151,677,873.93 2,601,807,899.7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100.00
2,676,965.00
应付账款
预收款项 1,827,429.33 5,755,744.00
应付职工薪酬 666,290.93 500,495.86
应交税费 -206,635.59 -138,299.78
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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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616,074,486.35 246,192,960.7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18,362,671.02 254,987,865.8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618,362,671.02 254,987,865.8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575,732,081.00 575,732,081.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862,996,561.98 1,853,356,961.7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31,888,879.52 24,922,470.58
未分配利润 62,697,680.41 -107,191,479.45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33,315,202.91 2,346,820,033.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151,677,873.93 2,601,807,899.76
法定代表人:朱建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毅
合并利润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 1,841,061,557.83 2,823,268,612.04
其中:营业收入 七.57 1,841,061,557.83 2,823,268,612.0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683,699,981.88 2,655,919,301.24
其中:营业成本 七.57 1,314,912,508.86 2,226,791,157.93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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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七.58 23,374,407.65 12,651,474.46
销售费用 七.59 53,207,887.09 95,267,795.69
管理费用 七.60 117,243,915.57 147,486,123.36
财务费用 七.61 158,735,426.30 148,684,289.67
资产减值损失 七.62 16,225,836.41 25,038,460.1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64 -3,178,878.54 -520,639.1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3,966,799.58 -4,789,941.03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4,182,697.41 166,828,671.67
加:营业外收入 七.65 26,612,234.15 36,411,665.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52,501.19 396,856.60
减:营业外支出 七.66 1,247,338.81 4,919,642.9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88,373.23 1,362,376.2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9,547,592.75 198,320,694.21
减:所得税费用 七.67 46,753,905.39 52,989,252.6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2,793,687.36 145,331,441.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22,487,521.84 134,798,505.33
少数股东损益 10,306,165.52 10,532,936.2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32,793,687.36 145,331,441.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22,487,521.84 134,798,505.3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0,306,165.52 10,532,936.2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3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1 0.23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
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法定代表人:朱建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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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十七.4 12,733,045.19 8,439,766.27
减:营业成本 十七.4 7,902,052.12 4,178,751.17
营业税金及附加 525,641.82 474,325.77
销售费用 3,854,312.89 91,395.42
管理费用 38,800,116.52 20,509,426.79
财务费用 12,405,347.42 6,224,761.55
资产减值损失 2,568,191.56 477,226.14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七.5 230,208,799.3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6,886,182.22 -23,516,120.57
加:营业外收入 69,386.58 9,554,871.4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100,000.00 3,243,242.2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29,931.6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76,855,568.80 -17,204,491.3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6,855,568.80 -17,204,491.3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
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176,855,568.80 -17,204,491.39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朱建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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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23,101,847.91 2,130,998,954.5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00,517.10 5,654.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68.(1) 2,624,740,916.50 107,924,285.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51,243,281.51 2,238,928,894.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00,332,273.05 1,120,057,284.9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0,732,465.03 252,709,168.8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2,234,661.63 175,787,581.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68.(2) 2,682,270,186.31 321,985,019.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05,569,586.02 1,870,539,054.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673,695.49 368,389,840.3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4,000,000.00 1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44,793,199.7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3,029,513.23 9,438,243.95
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125,352,810.80 330,413,699.98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68.(3) 14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62,175,523.79 349,851,943.9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61,758,085.39 438,771,274.56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250,000.00 3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68.(4) 14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8,008,085.39 439,071,274.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167,438.40 -89,219,330.6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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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458,389,000.00 2,624,62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68.(5) 2,963,980,000.00 913,8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22,369,000.00 3,538,42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40,350,000.00 2,602,754,236.4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87,462,298.46 171,766,276.2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
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68.(6) 2,116,804,999.09 1,082,677,646.4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44,617,297.55 3,857,198,159.1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751,702.45 -318,778,159.1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7,592,836.34 -39,607,649.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93,701,499.77 933,309,149.2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51,294,336.11 893,701,499.77
法定代表人:朱建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92,094.88 8,000,343.3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134,920.45 58,803,079.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27,015.33 66,803,422.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56,423.50 15,420,377.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856,959.38 8,190,491.07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81,138.61 2,827,853.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0,043,616.90 33,499,731.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3,638,138.39 59,938,453.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4,311,123.06 6,864,969.0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28,816.24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3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5,300,000.00 28,816.2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0,823.44 17,440,528.01
投资支付的现金 21,300,000.00 531,080,718.3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66,350,823.44 548,521,246.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50,823.44 -548,492,430.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70,880,000.00 833,8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70,880,000.00 833,8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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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5,823,499.10 5,272,067.4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130,000.00 825,666,962.5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5,953,499.10 830,939,03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54,926,500.90 2,860,97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59,564,554.40 -538,766,491.0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0,327.17 539,006,818.2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9,804,881.57 240,327.17
法定代表人:朱建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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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其 一
项目 他 专 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永 减:库 综 项 风
股本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先 续 存股 合 储 险
他 收 备 准
股 债
益 备
一、上年期末
575,732,081.00 1,113,054,984.81 68,622,101.12 604,982,714.27 111,362,311.50 2,473,754,192.70
余额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
575,732,081.00 1,113,054,984.81 68,622,101.12 604,982,714.27 111,362,311.50 2,473,754,192.70
余额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9,639,600.20 9,308,182.25 113,179,339.59 -3,119,679.00 129,007,443.04
少以“-”号
填列)
(一)综合收
122,487,521.84 10,306,165.52 132,793,687.36
益总额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9,639,600.20 9,639,600.20
本
1.股东投入的
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68 / 177
2015 年年度报告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9,639,600.20 9,639,600.20
(三)利润分
配 9,308,182.25 -9,308,182.25 -13,425,844.52 -13,425,844.52
1.提取盈余公
9,308,182.25 -9,308,182.25
积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13,425,844.52 -13,425,844.52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
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
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
575,732,081.00 1,122,694,585.01 77,930,283.37 718,162,053.86 108,242,632.50 2,602,761,635.74
余额
69 / 177
2015 年年度报告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其 一
项目 他 专 般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永 减:库 综 项 风
股本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先 续 存股 合 储 险
他 收 备 准
股 债
益 备
一、上年期末
383,821,387.00 1,317,620,552.57 48,318,911.03 490,487,399.03 88,174,501.46 2,328,422,751.09
余额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
更正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
383,821,387.00 1,317,620,552.57 48,318,911.03 490,487,399.03 88,174,501.46 2,328,422,751.09
余额
三、本期增减
变动金额(减
191,910,694.00 -204,565,567.76 20,303,190.09 114,495,315.24 23,187,810.04 145,331,441.61
少以“-”号
填列)
(一)综合收
134,798,505.33 10,532,936.28 145,331,441.61
益总额
(二)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12,654,873.76 12,654,873.76
本
1.股东投入的
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
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3.股份支付计
70 / 177
2015 年年度报告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4.其他 -12,654,873.76 12,654,873.76
(三)利润分
20,303,190.09 -20,303,190.09
配
1.提取盈余公
20,303,190.09 -20,303,190.09
积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
191,910,694.00 -191,910,694.00
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191,910,694.00 -191,910,694.00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
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
575,732,081.00 1,113,054,984.81 68,622,101.12 604,982,714.27 111,362,311.50 2,473,754,192.70
余额
法定代表人:朱建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毅
71 / 177
2015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优 永 减:库 其他综 专项
股本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先 续 存股 合收益 储备
他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575,732,081.00 1,853,356,961.78 24,922,470.58 -107,191,479.45 2,346,820,033.9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575,732,081.00 1,853,356,961.78 24,922,470.58 -107,191,479.45 2,346,820,033.9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9,639,600.20 6,966,408.94 169,889,159.86 186,495,169.00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76,855,568.80 176,855,568.8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9,639,600.20 9,639,600.20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9,639,600.20 9,639,600.20
(三)利润分配 6,966,408.94 -6,966,408.94
1.提取盈余公积 6,966,408.94 -6,966,408.94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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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575,732,081.00 1,862,996,561.98 31,888,879.52 62,697,680.41 2,533,315,202.91
上期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优 永 减:库 其他综 专项
股本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先 续 存股 合收益 储备
他
股 债
一、上年期末余额 383,821,387.00 2,045,267,655.78 24,922,470.58 -89,986,988.06 2,364,024,525.3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383,821,387.00 2,045,267,655.78 24,922,470.58 -89,986,988.06 2,364,024,525.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191,910,694.00 -191,910,694.00 -17,204,491.39 -17,204,491.39
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17,204,491.39 -17,204,491.39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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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91,910,694.00 -191,910,694.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191,910,694.00 -191,910,694.00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575,732,081.00 1,853,356,961.78 24,922,470.58 -107,191,479.45 2,346,820,033.91
法定代表人:朱建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吕彦东 会计机构负责人:姜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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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为境内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1988 年 8 月 1 日由
上海华成无线电厂与香港新科创力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1992 年 4 月 30 日,本公司经上海市
经济贸易委员会沪经企(1992)293 号文批准,采用公开募集方式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改制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6072187512。本公司股票于 1993 年 3 月 4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013 年 12 月 11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向颜静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64 号)文件,
核准本公司向颜静刚等 73 名自然人及 8 家机构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7,270,741
股购买相关资产。 2013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完成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变更验资,并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股本由人民
币 87,207,283 元变更为人民币 304,478,024 元。
201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9,343,363 股,募集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股本由人民币 304,478,024 元变更为人民币 383,821,387 元。2014 年
1 月 2 日,本公司完成此次定向增发的变更验资,并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经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由“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为“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鲍崇宪变更为鲍玉洁。本公司已
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鲍玉洁变更为朱建舟。本公司
已于 2014 年 2 月 17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14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 2013 年度关于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3,821,387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由人民币 383,821,387 元变更为人民币 575,732,081 元,同时审议通过了对
公司住所、经营范围等进行变更,公司住所由上海市余姚路 317 号变更为上海市虹口区广粤路 437
号 2 幢。本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于 2014 年 5 月 16 日完成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 575,732,081 元。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销售建筑材料,新型桩型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商务咨
询(除经纪),自有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代
理,仓储服务,装卸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及相关的物业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生
产电子类产品及相关电子零部件,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本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日:2016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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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序号 子公司全称
1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1-1 上海中技资源有限公司
1-1-1 江西中技资源有限公司
1-2 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2-1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3 天津津滨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4 上海大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1-5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5-1 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5-2 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
1-6 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6-1 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6-2 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7 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2 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2-1 上海海鸟投资有限公司
3 上海海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 上海海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 上海海鸟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6 上海澄申商贸有限公司
7 上海中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澄源商贸有限公司)
8 上海中技物流有限公司
9 中技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的
披露”。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方法
鉴于本公司定向发行股份控股合并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桩业)的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已于 2013 年 12 月 23 日实施完成,本财务报表具体编制方法为:
1.1 颜静刚等 73 名自然人及 8 家机构以其拥有的中技桩业 92.95%股权为对价认购本公司定向
增发的 217,270,741 股股份,从而持有本公司 71.36%的股权,取得本公司的控制权,本次交易行
为构成反向购买。由于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持有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故根据财政部 2009 年 3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
[2009]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讲解的规定,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
表时,按照购买法的原则进行处理,确认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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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中技桩业的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以其在合并前的账面价值进行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在并入财务报表时,以其在合并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合并,合并成
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体现为商誉。
1.3 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性工具的金额与权益结构反映的是合并后本公司的权益结构(即发行
在外的权益性证券数量和种类),包括本公司本次为了合并中技桩业而发行的权益以及合并完成
后非公开发行的权益。
1.4 财务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除本公司原有的少数股东权益外,本次交易中中技桩业部
分股东未将其持有的中技桩业的股份转换为本公司的股份,该部分股东享有的权益份额在财务报
表中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列示,其享有的权益份额仍仅限于按中技桩业合并前净资产账面价值计算
应享有的份额。
2.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3. 持续经营
经本公司评估,自本报告期末起的 12 个月内,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良好,不存在导致对本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因素。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具体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
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11.应收款项”、“12.存货”、
“16.固定资产”、“19.无形资产”、“25.收入”。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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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认定
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
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
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
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
购买方通过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
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
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
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
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
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
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
当期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6.1 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
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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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控制的依据
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
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视为投资方控制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系为对被投资方
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
6.3 决策者和代理人
6.3.1 代理人仅代表主要责任人行使决策权,不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将被投资方相关活动的决
策权委托给代理人的,将该决策权视为自身直接持有。
6.3.2 在确定决策者是否为代理人时,公司综合考虑该决策者与被投资方以及其他投资方之间的
关系。
1)存在单独一方拥有实质性权利可以无条件罢免决策者的,该决策者为代理人。
2)除 1)以外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决策者对被投资方的决策权范围、其他方享有的实质性权
利、决策者的薪酬水平、决策者因持有被投资方中的其他权益所承担可变回报的风险等相关因素
进行判断。
6.4 投资性主体
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视为投资性主体:
1)该公司是以向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2)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3)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属于投资性主体的,通常情况下符合下列所有特征:
1)拥有一个以上投资;
2)拥有一个以上投资者;
3)投资者不是该主体的关联方;
4)其所有者权益以股权或类似权益方式存在。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母公司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如有)纳入合
并范围并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母公司对其他子公司的投资按照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主体的母公司本身不是投资性主体,则将其控制的全部主体,包括那些通过投资性主
体所间接控制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6.5 合并程序
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
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另行编报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分别以本
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为基础,在抵销
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
量表及合并所有者(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后,由本公司合并编制。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
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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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
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
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
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以“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有少数股东的,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少数股东权益”栏目,反映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的情况。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
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
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
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
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
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
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
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
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
润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
表。
6.6 特殊交易会计处理
6.6.1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
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
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6.2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
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
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6.6.3 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的处理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
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
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6.6.4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且该多次交易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
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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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
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如下: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
常表明多次交易事项属于一揽子交易: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7.1 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7.2 共同经营参与方的会计处理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
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
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全额确认
该损失。
合营方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营方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
负债的,按照上述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否则,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
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9.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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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
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
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
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9.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成记账本位币,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以非
记账本位币编制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
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中核算。以非记账本位币编制的现金流量表
中各项目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成记账本位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10.1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10.2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
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
和持有能力。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
该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等。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
类的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将出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一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自资产负债表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列
示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3 金融资产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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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
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
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
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所有者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
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
10.4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
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因金融资产转移获得了新金融资产或承担了新金融负债的,在转移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该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看涨期权、看跌期权、担保负债、远期合同、互换等),并将该金融资
产扣除金融负债后的净额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公司与金融资产转入方签订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的(包括收取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并
将所收取的现金流量交付给指定的资金保管机构等),就该服务合同确认一项服务资产或服务负
债。服务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
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
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
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按照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10.5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
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6 金融负债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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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
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
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10.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
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
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
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10.8 金融资产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
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
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或非暂时性下降,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
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在
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如果在以后期
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11. 应收款项
11.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占应收款项期末余额 5%以上的单项应收款项或
者期末余额前五位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
备
11.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组合 1: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性质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组合 3:个别认定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内容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组合 1: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 3:个别认定组合 不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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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其中:1 年以内分项,可添加行
1-2 年 20 20
2-3 年 50 50
3 年以上 100 100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
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该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12. 存货
12.1 存货的类别
存货包括原材料、备品备件、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等,按成本
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
12.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
常生产能力下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12.3 确定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
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
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
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
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持有存
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12.4 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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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13.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资产:
1)该资产必须在其当期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资产的通常和惯用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2) 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部分资产作出决议;
3) 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14. 长期股权投资
14.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
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则视为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
某项安排的,不视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
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
14.2 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本附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
理方法”的相关内容确认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述方法确认其初始投资成本: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与发行权益行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的有关规定确定。
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
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14.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4.3.1 成本法后续计量
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
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14.3.2 权益法后续计量
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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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
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
面价值;投资方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
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投资方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
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按照投资方的
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
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
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
后实现净利润的,投资方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投资方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
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
资收益。投资方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
减值》等的有关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
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
方都按照金融工具政策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14.3.3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
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14.3.4 处置部分股权的处理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
权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政策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
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
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
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
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本附注“金融工具”的有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
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附注“合并财务报
表的编制方法”的相关内容处理。
14.3.5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处理
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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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
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作相应调整。
14.3.6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
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
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15. 投资性房地产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已出租的建筑物,以实际
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
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所有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
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
率列示如下:
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摊销)率(%)
房屋及建筑物 5、10、20、40 5 2.375、4.75、9.50、19.00
土地使用权 50 5 1.90
16. 固定资产
16.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
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6.2 折旧方法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5、10、20 5 4.75、9.50、19.00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10 5 9.50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5 5 19.00
办公设备 平均年限法 5 5 19.00
16.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
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平均年限法 20 5 4.75
机器设备 平均年限法 10 5 9.50
运输工具 平均年限法 5 5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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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设备 平均年限法 5 5 19.00
1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费用、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
用。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18.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固定资产的
购建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及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并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当购建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
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
连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专门借款(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以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
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一般借款则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
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
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9. 无形资产
19.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及软件。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计量。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 50 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
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房屋建筑物。专利权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 10 年、20 年摊销。非专
利技术自取得之月起按 20 年摊销。软件自取得之月起按 5 年、10 年摊销。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
整。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房地产权证规定的有效期限
专利权 10 年、20 年 专利证书规定的可使用年限
非专利技术 20 年 参照专利证书规定的可使用年限
软件 5 年、10 年 可使用年限
19.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根据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的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
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
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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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层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能够证明该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
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当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0. 长期资产减值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
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
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前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如
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21.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
额列示。
22. 职工薪酬
22.1 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
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公
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
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
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
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1) 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2) 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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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离职后福利
22.2.1 设定提存计划
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
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公司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
工薪酬。
22.2.2 设定受益计划
公司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包括下列四个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
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公司将设定受益
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
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公司
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确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4)确定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
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当职工后续年度的服务将导致其享有的设定受益计
划福利水平显著高于以前年度时,按照直线法将累计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分摊确认于职工提供服务
而导致企业第一次产生设定受益计划福利义务至职工提供服务不再导致该福利义务显著增加的期
间。
报告期末,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在设定受益计划下,公司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1)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
2)企业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公司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22.3 辞退福利
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
当期损益:
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公司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22.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关于设定提存计划的
有关政策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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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外,公司按照关于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政策,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
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长期残疾福利水平取决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的,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长
期残疾福利义务;长期残疾福利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长短无关的,公司在导致职工长期残疾的事
件发生的当期确认应付长期残疾福利义务。
23. 预计负债
对因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
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对于未来经营亏损,不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
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
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
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24. 股份支付
24.1 股份支付的种类
根据结算方式分为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
24.2 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
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
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按照授予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
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授予后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
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
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负债。
25. 收入
收入的金额按照本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已收或应收合同或协议价
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按扣除增值税、商业折扣、销售折让及销售退回的净额列示。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计量且满足下列各项经营活动
的特定收入确认标准时,确认相关的收入。
25.1 销售商品
商品销售在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
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与销售该商品相关的收入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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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结合本公司业务具体流程及相关经济行为列示如下:
当本公司将商品运至客户指定或产品销售合同规定的地点,且经客户现场对数量和质量验收
确认后,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
的继续管理权,也无法对已发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表明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上述行为发生时,相关商品的成本均已发生且能可靠计量,确认营业
收入。
25.2 提供劳务
提供的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证
据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在劳务合同的总收入、劳
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与交易相关的价款能够流入,已经发生的成本和为完成劳务将要
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长期合同工程在合同结果
已经能够合理地预见时,按结账时已完成工程进度的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25.3 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且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6. 政府补助
26.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6.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
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包括应
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
得额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
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
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
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
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
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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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予以确认。但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
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28.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的租赁为经营租
赁。
28.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8.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按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
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
销。最低租赁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以长期应付款列示。
29. 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于投资取得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或者为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
额的差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购买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股权投资成本超
过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包含于长期股权投资。
3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0.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0.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
税销售额或劳务收入乘以适用
增值税 17%、6%
税率扣除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
税后的余额计算)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5%、1%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2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15%
上海大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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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税收优惠
(1)中技桩业取得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
方税务局颁发的签发日期为 2014 年 9 月 4 日的编号为 GR201431000223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有效期为 3 年。
根据上海市虹口区国家税务局 2015 年 1 月 30 号出具的编号为沪地税虹七[2015]000001《企
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中技桩业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享受高
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上海大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取得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
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颁发的签发日期为 2014 年 10 月 23 日的编号为
GR201431000969 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 年。
根据上海市青浦区国家税务局 2015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编号为沪地税青九[2015]000004《企
业所得税优惠事先备案结果通知书》,上海大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 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 87,685.14 550,722.27
银行存款 965,194,704.81 166,147,587.36
其他货币资金 803,011,946.16 1,146,003,190.14
合计 1,768,294,336.11 1,312,701,499.77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总额
其他说明
1.1 用于担保的资产: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定期存单 85,010,000.00 50,000,000.00
(1)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技桩业以 2,000 万元的定期存款质押给银行作为 1,900 万
元短期借款的担保。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技桩业以 1,500 万元的定期存款质押给银行作为 27,000.00
万元短期借款的担保。
(3)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上海中技资源有限公司以 1 万元的定
期存款质押给银行作为 0.90 万元短期借款的担保。
(4)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 5,000 万元
的定期存款质押给银行作为 4,780 万元短期借款的担保。
1.2 其他原因造成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3 个月以上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82,000,000.00 369,000,000.00
1.3 其他货币资金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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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5 年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由定期存单、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国内信用证保证金组成,
其中:定期存单金额为 86,010,000.00 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金额为 715,001,946.16 元和国内
信用证保证金金额为 2,000,000.00 元。公司的定期存单、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和国内信用证保证
金主要系公司短期融资需求形成。
1.3.1 定期存单明细内容及相关资金受限或冻结期限:
单位:元
三个月以内 三个月以上
公司 内容 流量表披露
金额 到期日 (2016-3-31 之 (2016-3-31 之
名称 性质 受限资金
前) 后)
中技 定期
35,000,000.00 2016-4-27 - 35,000,000.00 35,000,000.00
桩业 存单
中技 定期
10,000.00 2016-1-18 10,000.00 - -
资源 存单
山东 定期
1,000,000.00 2016-4-29 - 1,000,000.00 -
中技 存单
安徽 定期
30,000,000.00 2016-2-14 30,000,000.00 - -
中技 存单
安徽 定期
15,000,000.00 2016-1-9 15,000,000.00 - -
中技 存单
安徽 定期
5,000,000.00 2016-1-14 5,000,000.00 - -
中技 存单
合计 86,010,000.00 50,010,000.00 36,000,000.00 35,000,000.00
公司 2015 年末的定期存单金额为 86,010,000.00 元,其中金额为 85,010,000.00 元的定期存
单处质押状态。
公司根据定期存单的质押与否,同时根据定期存单的到期日是否超过 3 个月判断受限情况,
将到期日超过 3 个月以上的已质押的 3,500.00 万元定期存单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为受限资金,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属于现金流量表中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2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明细内容及保证金到期期限(即资金受限期限):
单位:元
三个月以内 三个月以上 流量表披露
公司名称 金额 内容性质 (2016-3-31 之 (2016-3-31 之 受限资金
前) 后)
中技桩业 585,001,946.16 票据保证 560,001,946.16 25,000,000.00 25,000,000.00
天津中技 15,000,000.00 金
票据保证 15,000,000.00 - -
江苏中技 23,000,000.00 金
票据保证 20,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南通中技 12,000,000.00 金
票据保证 - 12,000,000.00 12,000,000.00
湖北中技 8,000,000.00 金
票据保证 8,000,000.00 - -
湖南中技 30,000,000.00 金
票据保证 1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河南中技 20,000,000.00 金
票据保证 20,000,000.00 - -
山东中技 22,000,000.00 金
票据保证 - 22,000,000.00 22,000,000.00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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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15,001,946.16 633,001,946.16 82,000,000.00 82,000,000.00
公司 2015 年末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系公司短期融资需求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而质押的保证金,
根据已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期限来区分受限状态,到期日超过 3 个月以上的 8,200.00 万元银
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在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为受限资金,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属于现金流量表
中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3 国内信用证保证金明细内容及保证金到期期限(即资金受限期限):
单位:元
三个月以内 三个月以上
流量表披露
公司名称 金额 内容性质 (2016-3-31 之 (2016-3-31 之
受限资金
前) 后)
国内信用证
山东中技 2,000,000.00 2,000,000.00 - -
保证金
公司 2015 年末国内信用证保证金系公司短期融资需求开立国内信用证而质押的保证金,根据
开立国内信用证到期期限来区分受限状态,2015 年末不存在到期日超过 3 个月以上的国内信用证
保证金。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259,192,094.07 197,692,318.94
商业承兑票据 23,231,554.92 73,400,000.00
合计 282,423,648.99 271,092,318.94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 320,740,701.96
商业承兑票据
合计 320,740,701.96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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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例 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492,129,448.40 100.00 46,906,005.09 445,223,443.31 594,842,730.85 100 43,366,878.75 7.29 551,475,852.10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492,129,448.40 46,906,005.09 445,223,443.31 594,842,730.85 43,366,878.75 551,475,852.10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1 年以内小计 314,842,960.34 15,742,148.03 5.00
1至2年 80,510,975.90 16,102,195.18 20.00
2至3年 15,851,405.89 7,925,702.98 50.00
3 年以上 7,135,958.90 7,135,958.90 100.00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418,341,301.03 46,906,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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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中,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内容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对同一主体存在相应债务,
合并层面同时存在债权债
73,788,147.37 应收账款收回不存在坏账风
务的外部单位
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 73,788,147.37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3,444,719.00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9,822,928.66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82,664.00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期
与本公司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账龄 末余额合计数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的关系
的比例(%)
第一名 客户 19,955,045.19 1 年以内、1-2 年 4.05 432,156.98
第二名 客户 19,288,298.68 1 年以内、1-2 年 3.92 1,675,790.80
第三名 客户 18,079,600.95 1 年以内、1-2 年 3.67 1,457,040.55
第四名 客户 15,667,432.17 1 年以内、1-2 年 3.18 1,273,694.16
第五名 客户 10,374,487.00 1 年以内、1-2 年 2.11 519,156.47
合计 83,364,863.99 16.93 5,357,838.96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10,546,294.91 67.62 256,669,567.06 76.58
1至2年 48,762,605.97 15.66 29,941,671.37 8.93
2至3年 18,376,312.88 5.90 43,542,723.33 12.99
3 年以上 33,678,897.92 10.82 5,011,703.86 1.50
合计 311,364,111.68 100.00 335,165,665.6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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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1 年以内 1 年以上 合计 未偿还原因
如皋市石庄镇人民政府 9,726,984.00 9,726,984.00 预付土地款
上海畅昊贸易有限公司 160,000.00 9,261,544.57 9,421,544.57 预付材料款
新华通讯社上海分社 9,344,444.45 9,344,444.45 预付广告集中采购款
河南起重机器有限公司 5,066,780.38 5,066,780.38 预付设备款
合计 160,000.00 33,399,753.40 33,559,753.4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金额 时间 未结算原因
第一名 供应商 27,462,032.82 1 年以内 预付桩款
第二名 供应商 21,468,932.51 1 年以内 预付桩款
第三名 供应商 14,539,841.50 1 年以内 预付桩款
第四名 供应商 14,397,505.53 1 年以内 预付桩款
第五名 供应商 14,051,502.97 1 年以内 预付桩款
合计 91,919,815.33
(3)账龄超过两年以上的预付账款情况说明:
公司账龄为2年以上的预付款项余额为5,205.52万元。
形成原因分类如下:
项 目 金 额(万元)
预付土建工程款 2,008.20
预付土地款 1,760.73
预付设备及材料款 1,436.59
合 计 5,205.52
长期挂账未结算的原因、货物长期未到货的原因
1)预付土建工程款 2,008.2 万元
长期挂账未结算的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相关二期工程建设延期,前期预付的相关土建工程
款暂挂“预付账款”科目。公司一直对预付的工程款进行跟踪,符合结转条件的相关土建工程款
将会按工程建设进度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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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预付土地款 1,760.73 万元
长期挂账未结算的原因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相关土地招拍挂程序延后造成,后期公司会加紧与
政府部门沟通,落实土地产权,并根据土地使用权的归属情况,结转无形资产。
3)预付设备及材料款 1,436.59 万元
货物长期未到货的原因主要系公司下属子公司相关二期生产线建设放缓,生产线所需设备及
材料的采购合同与相关供应商协商后延缓执行。公司会根据相关二期工程建设进度及设备材料实
际到货情况,结转相应的资产。
6、 应收利息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定期存款 1,018,583.76 984,459.16
委托贷款
债券投资
票据保证金存款 5,676,256.36 7,501,024.19
合计 6,694,840.12 8,485,483.35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股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浙江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73,908,592.97
营口中技建业有限公司 27,329,502.08
丹阳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43,555,104.71
合计 144,793,199.76
(2).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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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8、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例 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
331,414,783.18 100.00 32,775,462.20 298,639,320.98 390,715,650.76 100.00 20,180,015.78 7.16 370,535,634.98
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计 331,414,783.18 / 32,775,462.20 / 298,639,320.98 390,715,650.76 / 20,180,015.78 / 370,535,634.98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帐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241,146,161.50 12,057,308.06 5.00
1 年以内小计 241,146,161.50 12,057,308.06 5.00
1至2年 36,761,004.15 7,352,200.83 20.00
2至3年 15,472,948.75 7,736,474.39 50.00
3 年以上 5,629,478.92 5,629,478.92 100.00
合计 299,009,593.32 32,775,46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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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对同一主 体存在
合并层面同时存 相应债务,应收账
在债权债务的外 32,405,189.86 款收回不 存在坏
部单位 账风险,不计提坏
账准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理由
期末股权 转让款
尾款在协 议约定
上海盈浩建筑材
108,845,809.11 的付款期限内,坏
料有限公司
账风险小,不计提
坏账准备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15,944,674.19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3,340,628.12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8,599.65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股权转让款 109,145,809.11
与拟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前期支
7,914,139.67
出
其他 3,183,079.13 5,353,093.40
保证金及押金 11,060,934.04 9,066,880.04
应向客户收取的运费 92,658,389.10 46,728,592.19
往来款 224,191,529.31 211,983,605.23
备用金 320,851.60 523,531.12
合计 331,414,783.18 390,715,6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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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应收款中存在2.24亿往来款,其中涉及到南通丰瑞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建材公司的
往来款余额合计为1.03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2015年末
序号 委托制造单位名称 账 龄
其他应收款余额
1 南通丰瑞建材有限公司 1,911.42 1年以内
2 镇江瑞达建材有限公司 1,900.52 1年以内
3 芜湖锦宏建材有限公司 1,848.18 1年以内
4 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 1,720.95 1年以内
5 益阳市赫山区润湘建材有限公司 1,545.23 1年以内
6 许昌宏锦建材有限公司 1,270.41 1年以内
7 湖北万利斯建材有限公司 63.74 1年以内
8 洪泽盛泽建材有限公司 25.00 1年以内
合计 10,285.45
2)、上述其他应收款项形成原因:
南通丰瑞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建材公司系中技桩业下属的分、子公司的委托制造合作单位。
2014年下半年开始,中技桩业下属部分分、子公司与上述建材公司签订了委托制造协议,委托上
述建材公司按要求制造产品(详见公司临2014-088号、临2014-090号、临2014-095号、临2015-083
号公告)。2015年度,公司按照协议约定与上述8家建材公司共发生产品采购金额含税合计为6.18
亿元,并根据相关业务的需求预付采购款。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在公司的日常财务核算中对
有明确采购量、产品桩型和桩长的预付款统一在“预付账款”科目中核算;对尚未明确采购产品
桩长,但已提前支付的货款则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从而形成期末其他应收款中存在与
建材公司的往来款项余额。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
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合计数的比 期末余额
例(%)
武汉枭龙汽车技术有限公
往来款 50,467,986.11 1 年以内 15.23 2,523,399.31
司
南通丰瑞建材有限公司 往来款 19,114,167.77 1 年以内 5.77 955,708.39
镇江瑞达建材有限公司 往来款 19,005,233.52 1 年以内 5.73 950,261.68
芜湖锦宏建材有限公司 往来款 18,481,776.72 1 年以内 5.58 924,088.84
滨州卓信建材有限公司 往来款 17,209,455.28 1 年以内 5.19 860,472.76
合计 / 124,278,619.40 / 37.50 6,213,9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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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4,475,743.37 14,475,743.37 20,385,541.99 20,385,541.99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01,994,761.15 101,994,761.15 131,946,725.70 131,946,725.70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
已完工未结算资
产
委托加工物资 5,391,314.05 5,391,314.05 6,611,302.28 6,611,302.28
发出商品 3,635,024.51 3,635,024.51
备品备件 2,153,103.93 2,153,103.93 2,848,397.00 2,848,397.00
低值易耗品 11,369.06 11,369.06 11,369.06 11,369.06
合计 124,026,291.56 124,026,291.56 165,438,360.54 165,438,360.54
(2).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1,186,226.45 4,282,098.96
合计 1,186,226.45 4,282,098.96
1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21,250,000.00 21,250,000.00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按成本计量的 21,250,000.00 21,250,000.00
合计 21,250,000.00 21,250,000.00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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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在被投
本期
被投资 资单位
现金
单位 持股比
本期 本期 本期 本期 红利
期初 期末 期初 期末 例(%)
增加 减少 增加 减少
上海融开
融资租赁 2,500,000.00 2,500,000.00 5.00
有限公司
江苏宝贝
金融信息
18,750,000.00 18,750,000.00 3.00
服务有限
公司
合计 21,250,000.00 21,250,000.00 /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3、 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其 宣告 计
减值
追 其他 他 发放 提
被投资 期初 期末 准备
加 权益法下确认的 综合 权 现金 减 其
单位 余额 减少投资 余额 期末
投 投资损益 收益 益 股利 值 他
余额
资 调整 变 或利 准
动 润 备
一、合
营企业
小计
二、联
营企业
江苏中 24,953,310.26 -3,966,799.58 20,986,510.68
技新型
建材有
限公司
安徽中 43,572,089.76 -43,572,089.76
桩物流
有限公
司
小计 68,525,400.02 -43,572,089.76 -3,966,799.58 20,986,51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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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68,525,400.02 -43,572,089.76 -3,966,799.58 20,986,510.68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中规定,投资方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
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2)、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联营企业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投资
在会计处理上采用权益法核算,历年来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及投资收益确认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
年度 期初余额 追加投资成本 期末余额
资损益
2012 年 10,000,000.00 10,000,000.00
2013 年 10,000,000.00 20,000,000.00 -1,045,035.14 28,954,964.86
2014 年 28,954,964.86 -4,001,654.60 24,953,310.26
2015 年 24,953,310.26 -3,966,799.58 20,986,510.68
3)、如上表列示,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要求,历年已根据新型建材提供的审计报告确认了
相应的投资损益,故新型建材的经营亏损已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中真实反映。
4)、新型建材2015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16
年4月16日出具了报告文号为XYZH/2016NJA10115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获取的新型建材财务报表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发表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新型建材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反映其经营现状及资产情况,公司对
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核算,已充分估计了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可能会发生的投资损失,期末
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余额2,098.65万元,即为其预计可回收金额。期末公司不需要对该项长期股
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16、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071,245,745.89 368,176,508.91 1,439,422,254.80
2.本期增加金额 65,159,055.58 65,159,055.58
(1)外购
(2)存货\固定资产\在 15,850,782.50 15,850,782.50
建工程转入
(3)企业合并增加
(4)售后租回转入 49,308,273.08 49,308,273.08
3.本期减少金额 61,750,640.23 61,750,640.23
(1)处置
(2)其他转出 567,608.00 567,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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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转固定资产 3,311,921.29 3,311,921.29
(4)售后租回转出 57,871,110.94 57,871,110.94
4.期末余额 1,074,654,161.24 368,176,508.91 1,442,830,670.15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62,406,454.34 19,471,945.30 81,878,399.64
2.本期增加金额 48,032,272.08 7,365,884.06 55,398,156.14
(1)计提或摊销 48,032,272.08 7,365,884.06 55,398,156.14
3.本期减少金额 4,729,064.89 4,729,064.89
(1)处置
(2)其他转出
(3)转固定资产 3,090,231.80 3,090,231.80
(4)售后租回转出 1,638,833.09 1,638,833.09
4.期末余额 105,709,661.53 26,837,829.36 132,547,490.8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2)其他转出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 968,944,499.71 341,338,679.55 1,310,283,179.26
2.期初账面价值 1,008,839,291.55 348,704,563.61 1,357,543,855.16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投资性房地产的其他说明:
1)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67,013,682.39 1,795,426.20 65,218,256.19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性房地产中账面价值约为 10,154.57 万元(原值 11,157.13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 27,000.00 万元短期借款的抵押物。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性房地产中账面价值约为 9,086.27 万元(原值 9,770.95 万
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 4,000.00 万元短期借款的抵押物。
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性房地产中账面价值约为 1,085.17 万元(原值 1,177.40 万
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 2,800.00 万元应付票据的抵押物。
5)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性房地产中账面价值约为 6,481.44 万元(原值 7,083.54 万
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 1,52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 900.00 万元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6)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性房地产中账面价值约为 1,177.78 万元(原值 1,336.49 万
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 1,474.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 1,996.00 万元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7)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性房地产中账面价值约为 4,374.82 万元(原值 4,721.03 万
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 1,474.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 1,996.00 万元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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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8)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性房地产中账面价值约为 6,795.54 万元(原值 7,287.96 万
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 4,60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9)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性房地产中账面价值约为 3,119.36 万元(原值 3,530.99 万
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 8,25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及 1,750.00 万元长期应付款的抵
押物。
10)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性房地产中账面价值约为 2,221.48 万元(原值 2,402.88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 8,25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及 1,750.00 万元长期应付款的
抵押物。
1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性房地产中账面价值约为 6,133.09 万元(原值 6,739.66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史文俊个人借款的抵押物。
17、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
305,613,702.29 793,070,576.22 31,713,139.74 20,625,401.74 1,151,022,819.99
额
2.本期增
4,878,182.76 142,932,004.58 26,119.66 311,767.15 148,148,074.15
加金额
(1)购
730,855.13 52,378,056.15 26,119.66 164,690.57 53,299,721.51
置
(2)在
建工程 4,147,327.63 9,871,523.04 9,015.06 14,027,865.73
转入
(3)企
业合并增加
(4)售后租回 80,682,425.39 138,061.52 80,820,486.91
转入
3.本期减
2,138,213.17 115,443,419.08 3,213,083.83 887,456.76 121,682,172.84
少金额
(1)处
112,082.53 1,623,635.25 3,213,083.83 727,474.89 5,676,276.50
置或报废
(2)转
入投资性房地 2,026,130.64 2,026,130.64
产
(3)售
109,316,562.43 159,981.87 109,476,544.30
后租回转出
(4)其
4,503,221.40 4,503,221.40
他减少
4.期末余
308,353,671.88 820,559,161.72 28,526,175.57 20,049,712.13 1,177,488,721.30
额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
39,614,028.90 175,246,917.69 17,525,338.88 10,957,108.60 243,343,394.07
额
2.本期增
18,711,431.87 94,786,123.78 6,002,949.57 3,602,219.99 123,102,725.21
加金额
(1)计
15,621,200.07 76,602,413.89 6,002,949.57 3,602,219.99 101,828,783.52
提
(2)新
3,090,231.80 18,183,709.89 21,273,941.69
增
3.本期减 13,116.46 24,693,389.06 2,470,335.81 599,242.13 27,776,0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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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少金额
(1)处
13,116.46 1,457,923.19 2,470,335.81 596,708.76 4,538,084.22
置或报废
(2)其
860,468.74 860,468.74
他减少
(3)售
22,374,997.13 2,533.37 22,377,530.5
后租回转出
4.期末余
58,312,344.31 245,339,652.41 21,057,952.64 13,960,086.46 338,670,035.82
额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
额
2.本期增
加金额
(1)计
提
3.本期减
少金额
(1)处
置或报废
4.期末余
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
250,041,327.57 575,219,509.31 7,468,222.93 6,089,625.67 838,818,685.48
面价值
2.期初账
265,999,673.39 617,823,658.53 14,187,800.86 9,668,293.14 907,679,425.92
面价值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112,977,016.08 6,444,948.80 106,532,067.28
办公设备 138,061.52 8,885.72 129,175.80
合计 113,115,077.60 6,453,834.52 106,661,243.08
公司将出租给他人的固定资产同时又做了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涉及该项业务的公司有中技桩
业下属湖南中技、山东中技、安徽中技3家公司。详细见下表:
资产所属公司名称 融资租赁合同利率 租金率
安徽中技 5.7% 19.5%
山东中技 6.5% 14.35%
湖南中技 6.48% 9.05%
注:上表中租金率=年租金收入/出租资产的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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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 434,041,451.60
运输工具 3,678,844.47
办公设备 2,883,598.89
合计 440,603,894.96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固定资产中净值约为 1,959.13 万元(原值 2,109.43 万元)
的房屋建筑物作为 966.02 万元短期借款的抵押物。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固定资产中净值约为 14,713.36 万元(原值 17,551.74 万
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 6,990.00 万元短期借款及 5,00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固定资产中净值约为 6,056.45 万元(原值 9,463.45 万元)
的机器设备作为 5,00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固定资产中净值约为 5,302.83 万元(原值 7,540.93 万元)
的机器设备作为 2,800.00 万元应付票据的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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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8、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天津滨海生产基地 82,748,902.65 82,748,902.65 79,668,979.32 79,668,979.32
湖北武汉生产基地 60,377,238.60 60,377,238.60 58,278,935.34 58,278,935.34
安徽芜湖生产基地 30,143,723.34 30,143,723.34 19,639,581.00 19,639,581.00
江苏镇江生产基地 10,438,259.15 10,438,259.15 94,266,145.80 94,266,145.80
江苏南通生产基地 85,981,172.43 85,981,172.43 81,555,191.74 81,555,191.74
湖南益阳生产基地 44,653,249.66 44,653,249.66 29,831,276.88 29,831,276.88
河南许昌生产基地 37,853,155.85 37,853,155.85 27,400,882.84 27,400,882.84
其他在建生产基地 233,235.24 233,235.24
矿区周边道路建设 67,006,838.00 67,006,838.00 67,006,838.00 67,006,838.00
SAP 项目 10,435,312.77 10,435,312.77
其他 499,017.10 499,017.10 400,641.21 400,641.21
合计 419,701,556.78 419,701,556.78 468,717,020.14 468,717,020.14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 本期转入固定 本期其他减 期末 工程累计投入占 工程 利息资本化累 其中:本期利息 本期利息资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本期增加金额 资金来源
余额 资产金额 少金额 余额 预算比例(%) 进度 计金额 资本化金额 本化率(%)
天津滨海生产基地 27,573.00 7,966.90 307.99 8,274.89 30.01 在建中 15.24 募集资金
湖北武汉生产基地 7,000.00 5,827.89 270.05 60.22 6,037.72 86.25 在建中 714.79 242.20 7.53 自筹
安徽芜湖生产基地 3,254.56 1,963.96 1,050.41 3,014.37 92.62 在建中 516.97 332.74 5.80 自筹
江苏镇江生产基地 1,744.20 9,426.61 1,352.31 1,415.12 8,319.98 1,043.83 59.85 在建中 42.33 自筹
江苏南通生产基地 9,649.62 8,155.52 442.60 8,598.12 89.10 在建中 991.84 205.96 7.19 自筹
湖南益阳生产基地 6,200.00 2,983.13 1,490.72 8.52 4,465.32 72.02 在建中 568.79 292.68 6.46 自筹
矿区周边道路建设 6,708.64 6,700.68 6,700.68 99.88 待验收 自筹
SAP 项目 1,043.53 1,043.18 0.34
河南许昌生产基地 4,244.12 2,740.09 1,045.23 3,785.32 89.19 在建中 1,145.32 380.90 7.54 自筹
合计 66,374.14 46,808.31 5,959.31 2,527.04 8,320.32 41,920.25 / / 3,995.28 1,454.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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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在建工程中账面价值约为 5,093.69 万元作为 2,994.00 万元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 2,896.00 万元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2、矿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为中技桩业下属三级公司江西中技资源有限公司的在建工程。江
西中技资源的控股公司为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上海中技资源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资源于 2014 年 2 月与湖口县当地政府签订了矿区建筑用石材的招商引资协议。该
矿区位于山区内陆,项目生产配套不完善,项目配套投资需公司自行投资,政府负责协调水、电、
路等必备生产配套使用。
上海中技资源与自然人沈海纳、陈伟锋于 2014 年 6 月设立了江西中技资源,由江西中技资源
作为矿山项目的承受方。为确保项目能够尽早取得上级部门审批,促进开工建设,鉴于项目配套
条件不成熟,江西中技资源按照湖口县当地政府规划要求,对现有道路进行拓宽修建,即矿区周
边道路建设项目。
根据《招商引资协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预算书》、《挂牌延缓说明》等资料显
示,矿山开采项目需按照国有矿山招拍挂流程取得矿山开采权,并办理各项生产许可证件。该矿
区可利用资源储量有上亿立方米,该项目原拟开发 5,400 万吨(具体以国土资源部审批结果为准),
后拟更新为 1 亿吨,由于储量更新认定而需延缓挂牌,时间待定,因此该矿山开采项目尚在筹建
期。矿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是矿山开采项目的配套工程,目前仍处于待验收状态。
公司认为,该矿区的矿山开采权尚未进行招拍挂,江西中技资源仍处于筹建期,未正式运营。
矿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是矿山开采项目的配套工程,目前仍处于待验收状态。因此,本报告期末
江西中技资源的矿区周边道路建设项目尚未达到转固条件,期末在“在建工程”科目列报。
19、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待安装设备 4,806,213.63
机加工设备 699,055.71
合计 5,505,269.34
20、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1、 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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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2、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3、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土地使用权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118,542,663.03 49,543,472.35 21,583,655.81 9,794,563.23 199,464,354.42
2.本期增加金 10,431,832.77 10,431,832.77
额
(1)购置 10,431,832.77 10,431,832.77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
增加
3.本期减少金 4,307.67 4,307.67
额
(1)处置
(2)其他减 4,307.67 4,307.67
少
118,542,663.03 49,543,472.3 21,583,655.81 20,222,088.33 209,891,879.52
4.期末余额
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 8,995,573.28 1,760,088.30 561,599.22 3,480,544.78 14,797,805.58
2.本期增加金 2,412,947.76 2,990,288.72 1,745,959.45 2,155,130.66 9,304,326.59
额
(1)计提 2,412,947.76 2,990,288.72 1,745,959.45 2,155,130.66 9,304,326.59
3.本期减少金 4,307.67 4,307.67
额
(1)处置
(2)其他减少 4,307.67 4,307.67
4.期末余额 11,408,521.04 4,750,377.02 2,307,558.67 5,631,367.77 24,097,824.5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 107,134,141.99 44,793,095.33 19,276,097.14 14,590,720.56 185,794,055.02
值
2.期初账面价 109,547,089.75 47,783,384.05 21,022,056.59 6,314,018.45 184,666,548.84
值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3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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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无形资产中净值约为 2,838.23 万元(原值 3,205.58 万元)的土
地使用权作为 6,990.00 万元短期借款及 5,00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的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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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4、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期初 期末
项目 确认为无形资
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 其他 转入当期损益 余额
产
新产品研发 17,930,611.92 8,912,760.71 3,403,777.44 23,439,595.19
新设备研发 37,535.00 8,644,957.53 8,644,957.53 37,535.00
新工艺研发 8,433,097.15 31,102.60 8,464,199.75
合计 26,401,244.07 17,588,820.84 12,048,734.97 31,941,329.94
其他说明
项目名称 资本化开始时点 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期末研发进度
本项目采用预制桩作为土壤源耦合地源热泵地埋管系统的载体,降低了地源热泵
建筑桩基础浅层地热 系统的建造成本,缩短了施工周期。同时,采用桩基础作为地源热泵地埋管系统
2014 年 7 月 结项阶段
能应用研究 载体,能够将地源热泵技术与建筑桩基础有效结合。既降低造价,也有利于地源
热泵这种新型建筑绿色能源技术的推广,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的进步。
本项目采用一种为满足较低支挡结构要求而设计的一种桩型,其结构外形类似于
预制π形钢筋混凝土 双 T 形,受力性能优良,即考虑的挡土截面要求也考虑抗弯性能的截面高度要求,
2015 年 2 月 测试阶段
支护桩应用技术研究 既很好的保证了力学性能和挡土性能要求,同时又兼顾了桩与桩之间的紧密贴合
要求。
研发一种高耐久性预 本项目采用免压蒸技术,此技术减少了高压蒸养环节,不需要制作特大、特长的
应力离心混凝土桩的 2013 年 3 月 蒸压釜,节省投资,降低桩产品生产中的蒸气养护能耗,节约能源、减少温室气 专利正在申请办理
制备方法 体排放,符合低碳经济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桩产品混凝土的耐久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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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5、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减
本期增加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 少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事项 企业合并形成
处置
的
反向购买形成的商誉 532,583,711.73 532,583,711.73
合计 532,583,711.73 532,583,711.73
2013 年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形成的商誉,是因中技桩业 92.95%资产的评估价值远高于重
组前上市公司公允价值所致。本公司认为承受商誉的资产组应是中技桩业的整体资产及其盈利能
力。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形成商誉的事项 计提 处置
合计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上市公司对 2015 年末反向购买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认为 2013 年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形成的商誉,是因中技桩业 92.95%资产的评估价值远高于重组前上市公司公允价值所致,
承受商誉的资产组应是中技桩业的整体资产及其盈利能力。
减值测试方法: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即中技桩业整体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
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
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
值损失金额应当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
值。
1、中技桩业 2015 年度利润承诺完成情况
(1)中技桩业扣非后净利润实现情况
中技桩业所属行业为预制混凝土桩行业,是混凝土和水泥制品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
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公开资料显示,中技桩业在 2014 年度国内预制混凝土桩行业中排名第
三 ,是行业内重要的预制混凝土桩生产企业。中技桩业最近 3 年实现扣非后净利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实现扣非后归属于持股比例
年度 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净利增长率
92.95%股东的净利润
2013 年度 9,937.50 9,23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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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014 年度 14,781.89 13,739.77 48.75%
2015 年度 15,924.44 14,801.77 7.73%
2015 年度,公司管理层按照董事会年初制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致力于发挥产品、技术、
品牌及销售渠道的综合优势,积极开拓新产品市场,不断拓宽盈利增长点,降低管理费用和销售
费用。在面临各种困难与挑战的情况下, 中技桩业 2015 年度实现扣非后净利润 1.59 亿元,保持
稳定增长;但仍比原预测的归属于 92.95%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低 8,401.82 万元。
(2)2015 年度业绩承诺未能实现的原因
2015 年,中国 GDP 总量同比增长 6.9%,创 25 年最低水平。宏观经济增长的放缓,加之工业、
制造业处于调整转型期,带动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增速大幅下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5 年中国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 10%,创 2000 年以来新低,由此造
成基础建材产品水泥、钢材的需求出现萎缩,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主营业务预应力离心混凝土
空心方桩、预应力混凝土管桩和 U 型板桩等的收入。
宏观经济和基础建设投资增长的明显放缓对混凝土和水泥制品行业造成了较大冲击。行业上
游的水泥等原材料工业面临产能过剩、生产动力不足的危机,同时下游产业面临投资动力不足、
房地产去库存压力大、项目投资资金缺乏等问题。根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具的《2015 年建材
工业经济运行情况》,2015 年全国规模以上建材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7.3 万亿元,同比增长 3.3%,
增速同比降低 6.8 个百分点,其中,水泥制造业 8897 亿元,同比降低 9.4%;规模以上建材企业
实现利润 4492 亿元,同比降低 6.9%,其中,水泥行业利润 330 亿元,同比下降 58%。
2015 年,公司管理层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可控成本,改善产品结构,但受到宏观、行业等因
素影响,战略转型的速度慢于预期,导致中技桩业 2015 年度未能实现预测盈利。
(3)公司的发展战略
公司一方面将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加大水利基础建设的契机,加大推进水利板桩的销
售和市场拓展力度,并适时整合部分经营效益和投入产出比较低的资产。同时,公司将以产品创
新为动力,以不断满足核心客户需求为目标,积极推进业务转型升级,探索进行海绵城市、城市
地下管廊建设等新兴基建市场建筑构配件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另一方面,公司
将持续遵循内涵式增长与外延式扩张并重的成长路径,顺应国家对新兴产业的支持政策,积极寻
求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股权投资等方式布局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产业,实现公司业务转型
和可持续发展。
2、对中技桩业 2015 年末整体资产及其盈利能力分析
(1)经评估,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技桩业的股东全部权益公允价值为 267,700 万元。
中技控股委托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中技桩业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
评估。2016 年 4 月 18 日,根据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资评报字(2016)第 1026 号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技桩
业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为 267,7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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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技桩业整体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为 264,545.24 万元。中技桩
业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95,133.61 万元,评估值为 189,800 万元,评估
增值额为 94,666.39 万元。2014 年因中技桩业下属部分公司股权出让而转出对应分摊的商誉为
2,658.49 万元,2015 年末商誉账面价值为 53,258.37 万元,对应的中技桩业整体价值增值额为
90,165.60 万元。中技桩业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 174,379.64 万元,加
上原重组时中技桩业整体价值增值 90,165.60 万元,2015 年末中技桩业资产组的价值为
264,545.24 万元。
(3)综上,经测试:中技桩业整体资产组的评估价值 267,700 万元,高于该资产组的账面价
值 264,545.24 万元,中技桩业整体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
3、公司将承受商誉的资产组进一步细分,具体到中技桩业合并范围内的各单体公司
除处于建设中的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天津津滨及位于天津滨海新区的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
司天津中技之外,其余承受商誉分摊的各单体公司 2015 年度经营情况良好,当期均实现盈利。
(1)天津津滨
2015 年 12 月 24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中技桩业与中技桩业下属二级
公司天津中技将所持有的天津津滨全部股权转让给上海轶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23,500 万元,较基准日 2015 年 9 月 30 日账面净资产溢价 967.10 万元,中技桩业与天津中技预
计将从该股权交易中获得收益。上市公司认为期末天津津滨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2)天津中技
天津中技受京津冀协调发展的政策影响、北京举行庆祝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70 周年阅兵等相关
庆祝活动以及 2015 年天津港重大化工爆炸事件及北辰区化工厂爆炸事件的影响,2015 年合同执
行延期或停滞,导致开工量不足。
从去年年底开始,国家对天津的各项政策陆续出台,相对应的国家级项目及世界 500 强项目
已在 2016 年全面启动。通过对开工项目的种类分析,工业项目占 90%以上。政府相关项目资金支
持政策的效应也逐步体现出来,预计未来三年天津的预制桩市场将会出现显著的增长。具体表现
在下面几个方面:
1)、天津自贸区已成立并顺利运转,在未来两至三年内将大力招商引资,世界 500 强企业和
大型的外资企业(如一汽集团、统一集团及三星集团等 95 家)已落户天津并与自贸区管委会签署
投资合作协议,大量的基础建设对桩产品的需求很大;
2)、天津处于我国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随着环渤海经济区上升为国家级战略经济区,陆续
会有重大项目落地,已有一汽大众及一汽丰田等重大项目即将开工建设,在未来的一至两年内中
外合资的中沙石化工程及海水淡化工程均陆续开工;
3)、2015 年天津港大爆炸后,天津市政府决定将大量的化工企业在未来三年内整体搬迁至
天津市与黄骅交界地区,此项工程对桩产品的需求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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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4)、由于天津地区地质的独特性,公司组成了 20 多人的市场推广团队对新产品进行大力推
广,多元化、多桩型及多样性解决市场需求。为此公司新增实心方桩、防腐桩等新型预制桩产品
陆续投入市场,预计上述新型桩型的投入市场将给公司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5)公司将 U 型板桩做为新的利润成长点,在天津及天津周边地区针对具体项目进行推广,目
前由于国家大力开发港口、码头及水利工程的建设,天津中技对天津地区及周边区域大力开发 U
型板桩的市场推广及销售工作,已在黄骅港二期工程完成试桩,工程预计在下半年将正式开工建
设。
公司认为在国家和地区各项政策的带动及天津中技的各项努力下,2016 年将恢复正常生产并
预计实现盈利,后续整体经营将持续稳定。上市公司认为期末天津中技的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期末反向购买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
中技桩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评估价值)为 267,700 万元,高于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 264,545.24
万元;且中技桩业经营情况良好,扣非后净利润稳定增长,反向购买形成的商誉期末不存在减值
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6、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摊销金额 其他减少金额 期末余额
厂区外道路 560,632.20 234,836.56 325,795.64
租金 339,266.61 272,066.61 67,200.00
租入固定资
130,495.54 130,495.54
产改良支出
装修费 822,865.84 211,846.64 611,019.20
合计 1,853,260.19 849,245.35 1,004,014.84
27、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差 递延所得税
异 资产 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76,540,812.64 15,752,327.12 63,017,631.57 12,851,364.02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6,623,882.41 1,562,614.11 7,565,724.73 1,790,600.18
可抵扣亏损 22,558,982.94 5,639,745.74 3,073,569.41 768,392.35
已计提未支付职工薪酬 3,573,491.98 536,023.80
未摊销递延收益 31,126,282.78 7,781,570.71 44,986,952.26 11,246,738.07
合计 136,849,960.77 30,736,257.68 122,217,369.95 27,193,118.42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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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
产评估增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
购买日投资性房地产公
4,341,768.95 1,085,442.24 4,555,443.38 1,138,860.85
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
购买日固定资产公允价
110,953.60 27,738.40 166,430.40 41,607.60
值大于账面价值
合计 4,452,722.55 1,113,180.64 4,721,873.78 1,180,468.45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亏损 101,073,690.26 57,384,264.74
坏账准备 3,140,654.65 529,262.96
合计 104,214,344.91 57,913,527.70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备注
2015 年 6,147,273.19
2016 年 4,482,661.43 4,482,661.43
2017 年 4,260,568.77 4,641,244.11
2018 年 23,683,154.23 23,692,214.43
2019 年 17,811,802.58 18,420,871.58
2020 年 50,835,503.25
合计 101,073,690.26 57,384,264.74 /
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12,114,290.48 29,026,757.38
合计 12,114,290.48 29,026,757.38
29、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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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66,809,000.00 48,000,000.00
抵押借款 449,560,200.00 339,660,200.00
保证借款 200,000,000.00 480,000,000.00
信用借款 817,129,800.00 1,053,739,800.00
合计 1,533,499,000.00 1,921,4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本报告期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2)本报告期末质押借款中,借款 4,78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安徽中技桩业有
限公司以所持有的 5,000.00 万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
(3)本报告期末质押借款中,借款 1,90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以所持有的 2,000.00 万元定期
存单提供质押担保。
(4)本报告期末质押借款中,借款 0.9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上海中技资源有限公
司以所持有的 1.00 万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
(5)本报告期末抵押借款中,借款 27,000.00 万元由本公司以其所属的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
担保,上述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约为 10,154.57 万元(原值 11,157.13 万元),抵押物价值合计
为 8, 953.00 万元;并且由中技桩业以所持有的 1,500.00 万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同时本公
司及颜静刚、梁秀红 2 位自然人提供最高额 30,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本报告期末抵押借款中,借款 966.02 万元由本公司以其所属的房屋建筑物提供最高额
966.02 万元抵押担保,上述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约为 1,959.13 万元(原值 2,109.43 万元),评
估价值为 1,193.28 万元;同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本报告期末抵押借款中,借款 6,000.00 万元由上海乐欣贝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
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价值为 8,985.00 万元;同时由本公司、颜静刚、丁麟提供最高
额 6,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本报告期末抵押借款中,借款 1,00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三级公司山东中技桩业有
限公司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约为 1,582.11 万元(原值
1,687.48 万元),评估价值为 1,621.63 万元;同时由本公司提供 1,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9)本报告期末抵押借款中,借款 3,00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安徽中技桩业有
限公司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 6,000.00 万元抵押担保,该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7,504.16 万元(原值 8,083.47 万元),评估价值为 8,144.50 万元;同时由中技桩业提供最高额
6,000.00 万元保证担保。
(10)本报告期末抵押借款中,借款 6,99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天津中技桩业有
限公司以其所属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约为
14,713.36 万元(原值 17,551.74 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2,838.23 万元(原值 3,205.58
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 10,887.00 万元;同时由中技桩业提供最高额 9,5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11)本报告期末保证借款中,借款 7,000.00 万元由本公司、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
自然人颜静刚、梁秀红提供最高额 30,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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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2)本报告期末保证借款中,借款 5,000.00 万元由本公司及自然人颜静刚提供最高额
5,5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本报告期末保证借款中,借款 500.00 万元由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元保证金质押担保及 2,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及自然人颜静刚为
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 2,000.00 万元反担保。
(14)本报告期末保证借款中,借款 3,500.00 万元由江苏兴邦物流有限公司、丹阳中技桩业
有限公司、本公司、中技桩业及中技桩业下属三级公司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与南通中技桩业有
限公司提供最高额 3,5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本报告期末保证借款中,借款 3,000.00 万元由丹阳中技桩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及中技
桩业提供 3,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6)本报告期末保证借款中,借款 1,00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提供最高额 2,500.00 万元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自然人颜静刚及胡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1、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2、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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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44,276,271.25 37,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759,000,000.00 1,277,000,000.00
合计 803,276,271.25 1,314,50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 0.00 元。
(1)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中 80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由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 80.00 万元保证金质押担保及 8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本公司及自然人颜静
刚为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 800.00 万元反担保。
(2)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中 2,80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由中技桩业下属三级公司南通中技
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机器设备账面价值约为
5,302.83 万元(原值 7,540.93 万元),评估价值为 3,519.62 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1,085.17 万元(原值 1,177.40 万元),评估价值为 1,340.00 万元;并由本公司提供最高额 7,3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及中技桩业提供最高额 14,3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3、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以内 192,877,812.47 212,610,918.06
1-2 年 95,738,822.30 20,737,799.87
2-3 年 19,104,211.93 7,711,062.35
3 年以上 10,981,400.97 1,019,673.81
合计 318,702,247.67 242,079,454.09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 18,436,909.06 尚未结算
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8,615,732.36 尚未结算
南京坤垚混凝土预制构件有限公 7,743,735.88 尚未结算
司
湖口县建筑工程公司 6,597,814.00 尚未结算
合计 41,394,191.30 /
(3).其他说明
1)、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76,622,793.58 元,增长 31.65%;
2)、本期应付账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5 年之前,公司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同一交易对方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抵消后列
示。公司在编制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同一交易对方的债
权债务不满足协议抵消条件的余额予以分开列示。故报告期末应付账款余额相比上年同期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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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应付账款余额中,与同一交易对方同时存在同等金额债权的余额为 82,405,514.58 元,供应
商家数为 89 家,其中 50 万以上的供应商家数为 28 家。
3)、公司对同一交易对方同时产生大量债权和债务的原因
公司对同一交易对方同时产生债权和债务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分别与同一交易对
方发生日常业务所致,主要如下: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对同一交易对方的货款结算条件不同。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独
立经营并独立核算。因此各子公司根据各自的业务需求与经营状况,在与同一供应商的采购业务
中,有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在部分子公司采用预付款形式结算的同时,亦有部分子公司采用后
付款形式。因此在合并报表中对同一供应商的往来款项余额,既可出现在“应付账款”科目,也
可出现在“预付账款”科目。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方亦存在同时发生采购及销售业务的情况,因此期末根据业
务性质不同,同时存在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余额。
综上,公司期末合并报表中对同一交易对方可能同时存在债权和债务余额。
4)、同时产生大量债权和债务的交易对方款项性质和内容、明细金额
应付账款余额中,与同一交易对方同时存在同等金额债权的余额为 82,405,514.58 元,明细
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名称 款项性质 内 容 债务金额
应付账款 资本性 应付设备款 3,137,484.02
应付账款 资本性 应付土建工程款 6,854,794.86
应付账款 经营性 应付材料采购款 55,744,062.35
应付账款 经营性 应付成品采购款 16,669,173.35
合计 82,405,514.58
与上述应付账款所对应的同一交易对方债权明细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名称 款项性质 内 容 债权金额
应收账款 经营性 应收材料销售款 22,846,911.13
应收账款 经营性 应收成品销售款 6,190,568.72
应收账款 经营性 应收专利及技术费 12,463,949.61
预付账款 经营性 预付材料采购款 22,162,568.87
预付账款 经营性 预付成品采购款 5,551,502.97
预付账款 资本性 预付土建工程款 6,242,078.16
预付账款 资本性 预付设备采购款 2,223,236.73
其他应收款 经营性 代收代付运费 4,724,698.39
合计 82,405,5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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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4、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预收货款 39,776,329.85 23,466,829.67
合计 39,776,329.85 23,466,829.67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1)、公司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 16,309,500.18 元,增长 69.50%;
2)、本期预收账款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2015 年之前,公司在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同一交易对方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抵消后列
示。公司在编制 2015 年度财务报表时,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同一交易对方的债
权债务不满足协议抵消条件的余额予以分开列示。故报告期末预收账款余额相比上年同期增加。
预收账款余额中,与同一交易对方同时存在同等金额债权的余额为 19,414,309.15 元,客户
家数为 35 家,其中 50 万以上的客户家数为 6 家。
3)、公司对同一交易对方同时产生大量债权和债务的原因
公司对同一交易对方同时产生债权和债务的原因主要系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分别与同一交易对
方发生日常业务所致,主要如下: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对同一交易对方的货款结算条件不同。公司各下属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独
立经营并独立核算。因此各子公司根据各自的业务需求与经营状况,采用不同的信用政策。在不
同子公司对同一客户的销售业务中,也因采用的信用政策不同,在合并报表中对同一客户的款项
余额,既可出现“预收账款”科目,也可出现在“应收账款”科目。
公司各下属子公司与同一交易对方亦存在同时发生采购及销售业务的情况,因此期末根据业
务性质不同,同时存在预付账款和预收账款余额。
综上,公司期末合并报表中对同一交易对方可能同时存在债权和债务余额。
4)、同时产生大量债权和债务的交易对方款项性质和内容、明细金额
预收账款余额中,与同一交易对方同时存在同等金额债权的余额为 19,414,309.15 元,明细
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名称 款项性质 内 容 债务金额
预收账款 经营性 预收材料销售款 16,903,581.70
预收账款 经营性 预收成品销售款 2,510,7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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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合 计 19,414,309.15
与上述预收账款所对应的同一交易对方债权明细如下:
单位:元
科目名称 款项性质 内 容 债权金额
应收账款 经营性 应收成品销售款 15,362,102.27
应收账款 经营性 应收材料销售款 3,642,305.79
预付账款 资本性 预付工程采购款 375,320.00
其他应收款 经营性 代收代付运费 34,581.09
合计 19,414,309.15
35、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 8,946,061.31 76,130,681.92 73,287,268.80 11,789,474.43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
345,236.16 6,628,376.05 6,276,094.56 697,517.65
计划
三、辞退福利 2,276,969.11 2,276,969.11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
利
合计 9,291,297.47 85,036,027.08 81,840,332.47 12,486,992.08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
8,352,974.87 66,757,962.18 64,109,675.06 11,001,261.99
补贴
二、职工福利费 18,318.87 2,985,600.86 2,963,271.86 40,647.87
三、社会保险费 302,675.36 4,233,173.18 4,108,166.63 427,681.91
其中:医疗保险费 134,764.05 2,503,634.45 2,408,891.15 229,507.35
工伤保险费 18,548.63 482,310.32 464,442.77 36,416.18
生育保险费 10,885.28 211,377.74 198,970.04 23,292.98
综合保险 732,214.67 732,214.67
意外伤害保险 4,907.62 4,907.62
大病保险 2.00 288.00 288.00 2.00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38,475.40 297,792.38 297,804.38 138,463.40
企业欠薪保障金 648.00 648.00
四、住房公积金 79,743.36 1,606,686.70 1,504,254.50 182,175.56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
192,348.85 547,259.00 601,900.75 137,707.10
经费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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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8,946,061.31 76,130,681.92 73,287,268.80 11,789,474.43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 323,831.69 6,196,545.13 5,869,681.10 650,695.72
2、失业保险费 21,404.47 431,830.92 406,413.46 46,821.93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 345,236.16 6,628,376.05 6,276,094.56 697,517.65
36、 应交税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值税 35,171,675.00 35,185,892.73
营业税 2,816,657.65 775,644.30
企业所得税 30,772,739.39 17,753,928.07
个人所得税 168,215.56 244,361.97
城市维护建设税 1,171,076.24 1,123,400.72
其他 10,446,728.01 5,732,306.30
合计 80,547,091.85 60,815,534.09
37、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1,093,722.95 874,669.35
企业债券利息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2,428,993.35 4,740,788.06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
利息
合计 3,522,716.30 5,615,457.41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中技桩业 2015 年度分配普通股股利 13,425,844.52
合计 13,425,8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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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9、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资金拆借款 454,201,511.21 49,729,681.86
往来款 61,291,415.16 11,997,393.57
待结算运费 41,927,475.55 39,096,029.51
未支付费用 8,873,855.56 8,258,063.35
保证金 4,338,979.42 3,389,563.75
个人社保费 695,114.72 638,820.01
工会经费 19,133.00 25,728.94
其他 2,164,828.77 3,571,272.93
合计 573,512,313.39 116,706,553.92
(2).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史文俊 7,414,704.09 诉讼中
星子县煜达贸易有限公司 5,624,243.54 尚未结算
合计 13,038,947.63 /
其他说明
(1)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本公司向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金拆借
20,000.00 万元,由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颜静刚为本金和利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利率 11%,期限半年期,借款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2)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本公司向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拆借 11,150.00
万元,由自然人颜静刚、梁秀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利率 6%,期限一年期,借款
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3)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本公司向上海喆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拆借 11,600.00
万元,由自然人颜静刚、梁秀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利率 6%,期限二年期,借款
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4)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中技桩业向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拆借 1,830.00
万元,由自然人颜静刚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利率 6%,期限一年期,借款用途为补
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期增加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的原因
随着公司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除了继续增进与原有银行的合作外,公司增加
了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来源可以作为银行金融机构融资的有力补充,
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充盈。
4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1、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37,940,000.00 165,2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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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 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08,311,246.11 65,190,948.32
1 年内到期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9,539.64 76,818.96
1 年内摊销的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17,855,824.28 18,622,232.60
合计 364,116,610.03 249,139,999.88
其他说明:
(1)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借款 5,00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天
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房屋
建筑物账面价值约为 14,713.36 万元(原值 17,551.74 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2,838.23
万元(原值 3,205.58 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 10,887.00 万元;机器设备账面价值约为 6,056.45
万元(原值 9,463.45 万元),评估价值为 6,560.38 万元;并由中技桩业提供最高额 16,5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借款 1,52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湖
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约为 6,481.44 万元(原值 7,083.54 万元),评估价值为 9,976.14 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约为
4,422.22 万元,评估价值为 3,051.12 万元;并由中技桩业提供最高额 18,000.00 万元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3)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借款 1,474.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三级公司湖
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房屋建
筑物账面价值约为 1,177.78 万元(原值 1,336.49 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约为 671.47 万元,
评估价值合计为 1,225.00 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4,374.82 万元(原值 4,721.03 万元);
并由本公司提供最高额 14,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技桩业提供最高额 11,500.00 万元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借款 2,00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安
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1,216.78
万元(原值 1,310.72 万元),评估价值 1,329.95 万元,并由中技桩业及自然人颜静刚、梁秀红
提供最高额 2,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借款 2,60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三级公司河
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5,578.76
万元(原值 5,977.24 万元),评估价值 6,024.04 万元;并由中技桩业提供最高额 15,000.00 万
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中,借款 200.00 万元由本公司及自然人颜静刚、梁
秀红提供最高额 4,900.00 万元保证担保。
(7)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中 7,000.00 万元系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江苏中
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技)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借款,本
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江苏中技以其持有的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4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8)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中 8,250.00 万元系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江苏中
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技)于 2015 年 1 月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签订债
权转让协议,中技桩业将其对江苏中技 10,000.00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
办事处,本公司及中技桩业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上述债权转让承担连带责任,中技桩业以其持有的
江苏中技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江苏中技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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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约为 1,563.36 万元(原值 1,690.12 万元),评估价值为 2,257.00 万元、中技桩业下属
三级公司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房屋建
筑物账面价值约为 3,119.36 万元(原值 3,530.99 万元),评估价值为 2,094.00 万元;土地使用
权账面价值约为 658.12 万元(原值 712.76 万元),评估价值为 733.00 万元。
42、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 28,960,000.00 126,710,000.00
保证借款 71,000,000.00 45,000,000.00
信用借款 35,000,000.00
合计 134,960,000.00 171,71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本报告期末抵押借款中,借款 90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
公司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担保,上述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6,481.44
万元(原值 7,083.54 万元),评估价值为 9,976.14 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约为 4,422.22 万元,
评估价值为 3,051.12 万元;并由中技桩业提供最高额 18,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报告期末抵押借款中,借款 1,996.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三级公司湖南中技桩业有
限公司以其所属的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
约为 1,177.78 万元(原值 1,336.49 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约为 671.47 万元,评估价值合计
为 1,225.00 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4,374.82 万元(原值 4,721.03 万元);并由本公司
提供最高额 14,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技桩业提供最高额 11,5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
(3)本报告期末保证借款中,借款 2,50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及自然人颜静刚、梁秀红提供
最高额 2,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本报告期末保证借款中,借款 4,600.00 万元由本公司及自然人颜静刚、梁秀红提供最
高额 4,900.00 万元保证担保。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本公司长期借款的实际利率区间为 4.75%-7.80% 。
43、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44、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融资租赁款 34,378,464.01 81,266,275.18
质押借款 17,500,000.00
抵押借款 7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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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04,378,464.01 98,766,275.18
其他说明:
(1)本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中应付融资租赁款 1,171.49 万元系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安徽
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技)于 2014 年 12 月与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中建投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中建投公司同意向安徽中技购买租赁物并
租回给安徽中技使用,安徽中技同意向中建投公司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该售
后租回行为由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中应付融资租赁款 2,738.91 万元系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山东
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技)于 2015 年 9 月与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青岛城乡建设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青岛城乡建设公司同意向
山东中技购买租赁物并租回给山东中技使用,山东中技同意向青岛城乡建设公司承租租赁物并支
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该售后租回行为由本公司及自然人颜静刚、梁秀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3)本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中应付融资租赁款 4,216.23 万元系中技桩业于 2015 年 7 月与河
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同意向
中技桩业购买租赁物并租回给中技桩业使用,中技桩业同意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承租租赁
物并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该售后租回行为由本公司及自然人颜静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本报告期末长期应付款中质押借款 1,750.00 万元系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江苏中技桩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技)于 2015 年 1 月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签订债权转
让协议,中技桩业将其对江苏中技 10,000.00 万元的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
处,本公司及中技桩业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上述债权转让承担连带责任、中技桩业以其持有的江苏
中技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江苏中技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土地使用权账面
价值约为 1,563.36 万元(原值 1,690.12 万元),评估价值为 2,257.00 万元、中技桩业下属三级
公司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房屋建筑物账面价
值约为 3,119.36 万元(原值 3,530.99 万元),评估价值为 2,094.00 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
约为 658.12 万元(原值 712.76 万元),评估价值为 733.00 万元。
(5)融资租赁主要合同要素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安徽中技 山东中技 中技桩业
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 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
交易对方名称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公司 有限公司
租赁本金 5,000.00 5,000.00 8,000.00
年租赁利率 5.70% 6.50% 6.48%
租赁手续费 200.00 300.00 480.00
租赁保证金 500.00 250.00 640.00
起租日 2014/12/24 2015/9/23 2015/8/4
到期日 2017/12/24 2018/9/23 201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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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按大类列示租赁物标的、报告期利息费用及利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融资租赁合同主体名称 租赁物标的 账面原值 报告期利息费用 实际利率
房屋及建筑物 1,770.54
安徽中技 254.92 9.26%
机器设备 3,229.46
山东中技 机器设备 5,000.00 120.54 9.83%
房屋及建筑物 4,930.83
中技桩业 机器设备 3,068.24 284.66 10.39%
办公设备 13.81
4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6、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7、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79,339,401.43 16,954,857.36 62,384,544.07 政府补助
未实现售后租 固定资产售后租
288,072.11 73,313.59 214,758.52
回损益 回
合计 79,627,473.54 17,028,170.95 62,599,302.59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新增补 本期计入营业外 与资产相关/
负债项目 期初余额 其他变动 期末余额
助金额 收入金额 与收益相关
新型节能
建材推广 79,339,401.43 -17,788,545.00 833,687.64 62,384,544.07 与资产相关
项目补贴
合计 79,339,401.43 -17,788,545.00 833,687.64 62,384,544.07 /
49、 股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变动增减(+、一)
期初余额 发行 公积金 期末余额
送股 其他 小计
新股 转股
股份总数 575,732,081 575,73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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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人民币 57,573.21 万元,与本公司
《营业执照》和章程等法律文件一致。
50、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51、 资本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1,113,054,984.81 9,639,600.20 1,122,694,585.01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 1,113,054,984.81 9,639,600.20 1,122,694,585.01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 9,639,600.20 元系报告期内本公司大股东颜静刚补足中技桩业 2014 年度累计未实现
的利润承诺额。
52、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3、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4、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5、 盈余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68,622,101.12 9,308,182.25 77,930,283.37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68,622,101.12 9,308,182.25 77,930,283.37
56、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604,982,714.27 490,487,399.03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604,982,714.27 490,487,399.0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122,487,521.84 134,798,505.33
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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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9,308,182.25 20,303,190.09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718,162,053.86 604,982,714.27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57、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1,372,059,798.62 913,564,498.12 2,194,319,845.75 1,825,948,403.19
其他业务 469,001,759.21 401,348,010.74 628,948,766.29 400,842,754.74
合计 1,841,061,557.83 1,314,912,508.86 2,823,268,612.04 2,226,791,157.93
58、 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 3,666,373.84 1,925,665.25
房产税 2,799,933.53
土地使用税 8,127,771.61
城市维护建设税 4,846,777.23 5,538,039.12
教育费附加 3,924,911.44 4,684,510.25
综合规费 409,052.93
其他 8,640.00 94,206.91
合计 23,374,407.65 12,651,474.46
59、 销售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运输费 7,253,827.36 13,469,862.04
职工薪酬及社保费用 27,100,274.60 46,432,836.24
业务招待费 7,975,617.79 19,709,656.60
汽车费 2,745,141.68 7,811,055.55
办公费 723,942.77 1,881,400.85
租赁费 14,400.00 486,435.67
差旅费 383,826.20 1,822,225.54
业务宣传费 4,685,115.69 849,504.14
折旧费 248,478.55 412,653.98
会议费 50,079.89 580,553.50
销售服务费 1,057,500.00 616,981.00
其他 969,682.56 1,194,630.58
合计 53,207,887.09 95,267,79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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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管理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研发支出 12,048,734.97 11,950,906.80
职工薪酬及社保费用 35,404,753.08 54,317,161.73
办公费 2,448,564.49 5,400,898.92
中介服务费 19,664,677.80 12,321,254.74
业务招待费 2,002,481.31 6,167,603.72
税费 5,348,150.51 15,671,316.45
汽车费 1,326,998.27 3,981,169.36
折旧费 19,393,792.57 16,155,819.24
差旅费 2,084,210.28 2,682,690.05
无形资产摊销 3,650,028.34 6,404,385.6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357,210.55 882,309.85
租赁费 7,964,179.86 3,594,265.82
会议费 72,390.80 474,358.61
技术服务费 739,919.82 981,706.29
低值易耗品摊销 6,366.81 127,216.88
环境保护费 209,580.00 167,706.00
修理费 509,509.95 918,043.33
运输费 436,453.95 413,636.88
信息披露费 216,892.45 943,396.21
其他 3,359,019.76 3,930,276.85
合计 117,243,915.57 147,486,123.36
61、 财务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166,669,795.66 155,093,177.30
利息收入 -23,211,941.39 -22,951,553.32
加:汇兑净损失/(净收益)
加:手续费 2,018,257.21 2,552,517.39
加:融资手续费 13,259,314.82 13,990,148.30
合计 158,735,426.30 148,684,289.67
6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16,225,836.41 25,038,460.13
二、存货跌价损失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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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6,225,836.41 25,038,460.13
6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4、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966,799.58 -4,789,941.0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787,921.04 4,269,301.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
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
利得
合计 -3,178,878.54 -520,639.13
65、 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252,501.19 396,856.60 252,501.1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252,501.19 396,856.60 252,501.19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9,555,061.4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 26,141,096.64 26,291,614.07 26,141,096.64
罚款收入 1,008.63 59,204.51 1,008.63
专利转让收入
其他 217,627.69 108,928.91 217,627.69
合计 26,612,234.15 36,411,665.49 26,612,234.1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本期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金额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高新技术奖励 17,788,545.00 18,622,327.57 与资产相关
地方扶持奖励 3,883,002.00 7,207,743.50 与收益相关
地方财政返还 3,116,720.00 305,000.00 与收益相关
其他政府补助 1,352,829.64 156,543.00 与收益相关
合计 26,141,096.64 26,291,61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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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66、 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188,373.23 1,362,376.25 188,373.23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88,373.23 1,362,376.25 188,373.23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对外捐赠 116,000.00 382,500.00 116,000.00
赔偿支出 170,000.00 53,752.00 170,000.00
违约金 2,902,929.18
罚款支出 541,260.64 541,260.64
其他 231,704.94 218,085.52 231,704.94
合计 1,247,338.81 4,919,642.95 1,247,338.81
67、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 50,364,332.46 45,627,043.41
递延所得税费用 -3,610,427.07 7,362,209.19
合计 46,753,905.39 52,989,252.60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 179,547,592.75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26,932,138.90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4,037,509.1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153,622.60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466,276.31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2,738,799.70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
-1,601.65
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
13,361,115.48
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前期留底亏损税务认定差异影响 -1,402.50
所得税费用 46,753,905.39
6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 25,002,584.62 22,951,553.32
收到的政府补助 8,017,660.00 7,685,371.36
资金往来流入 2,591,615,701.70 66,373,605.49
保证金收回 10,745,8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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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其他 104,970.18 167,941.01
合计 2,624,740,916.50 107,924,285.52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新产品研发 12,048,734.97 11,950,906.80
运输费 7,690,281.31 13,883,498.92
车辆费用 4,072,139.95 11,792,224.91
中介服务费 11,764,689.07 12,321,254.74
业务招待费 9,978,099.10 25,877,260.32
代垫运费 45,298,426.29 29,213,334.82
办公费 3,224,116.66 7,837,294.98
差旅费 2,468,036.48 4,504,915.59
会议费 122,470.69 1,054,912.11
技术服务费 739,919.82 981,706.29
广告及宣传费 4,685,115.69 849,504.14
租赁费 7,952,252.10 4,295,901.51
财务手续费 2,018,257.21 2,552,517.39
资金往来 2,552,925,131.85 187,224,241.51
其他 17,282,515.12 7,645,545.45
合计 2,682,270,186.31 321,985,019.48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收回拟收购武汉枭龙汽车技术有限
145,000,000.00
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投资保证金
合计 145,000,000.00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拟收购武汉枭龙汽车技术有限
145,000,000.00
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投资保证金
合计 145,000,000.00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票据贴现 30,000,000.00
资金拆借 2,152,500,000.00
收到售后回租业务款项 130,000,000.00 50,000,000.00
股东资金借款 327,180,000.00 833,800,000.00
票据保证金 324,300,000.00
用于质押的定期存单 3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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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2,963,980,000.00 913,800,000.00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支付融资租赁款项 74,174,999.09 34,731,460.90
上期已贴现票据本期到期兑付 218,000,000.00
票据保证金 37,000,000.00 253,138,934.10
资金拆借 1,706,700,000.00
股东资金借款 283,930,000.00 546,807,251.47
用于质押的定期存单 15,000,000.00 30,000,000.00
合计 2,116,804,999.09 1,082,677,646.47
6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
量:
净利润 132,793,687.36 145,331,441.61
加:资产减值准备 16,225,836.41 25,038,460.1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157,166,341.22 149,258,472.99
性生物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8,000,417.03 8,078,572.1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49,245.35 1,305,412.1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63,940.30 820,388.56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
958.23 145,131.09
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
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80,139,207.53 169,083,325.6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178,878.54 520,639.13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
-3,543,139.26 7,691,770.52
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
-67,287.81 -149,523.47
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41,694,654.64 53,676,564.5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134,296,604.40 -6,485,582.51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424,997,767.85 -185,925,232.08
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673,695.49 368,389,840.3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
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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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651,294,336.11 893,701,499.7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93,701,499.77 933,309,149.2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7,592,836.34 -39,607,649.46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10,000,000.00
其中:江苏兴邦物流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189.20
其中:江苏兴邦物流有限公司 27,189.20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115,380,000.00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125,352,810.80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现金 1,651,294,336.11 893,701,499.77
其中:库存现金 87,685.14 550,722.27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965,194,704.81 166,147,587.3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686,011,946.16 727,003,190.14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拆放同业款项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51,294,336.11 893,701,499.77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
等价物
其他说明: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金额为
84,072.12 万元。
2、本报告期内对超过 3 个月以上的受限资金在现金流量表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
额中进行了剔除反映。2015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为 1,768,294,336.11 元,现金流量表中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金额为 1,651,294,336.11 元,差异额为 117,000,000.00 元,系已剔
除的到期日在三个月以上的已质押的定期存单 35,000,000.00 元和到期日在三个月以上的银行承
兑汇票保证金 82,000,000.00 元,这两项受限资金不属于现金流量表中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
7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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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67,010,000.00 3 个月以上到期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借
款质押担保
应收票据
存货
固定资产 280,317,606.04 借款抵押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抵押担保
无形资产 28,382,254.32 借款抵押担保
投资性房地产 506,295,269.35 借款抵押担保、银行承兑汇票抵押担保
在建工程 50,936,880.00 借款抵押担保
合计 1,032,942,009.71 /
7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1).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72、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与原子
处置价款与 公司股
处置投资对 按照公允价 丧失控制权 权投资
丧失控制 丧失控制 丧失控制
子公 股权处 丧失控 丧失控制 应的合并财 值重新计量 之日剩余股 相关的
股权处置价 股权处 权之日剩 权之日剩 权之日剩
司名 置比例 制权的 权时点的 务报表层面 剩余股权产 权公允价值 其他综
款 置方式 余股权的 余股权的 余股权的
称 (%) 时点 确定依据 享有该子公 生的利得或 的确定方法 合收益
比例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司净资产份 损失 及主要假设 转入投
额的差额 资损益
的金额
江 苏
兴 邦
2015 年 1 完成工商
物 流 10,000,000.00 100 转让 360,010.80
月 21 日 变更
有限
公司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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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非一揽子交易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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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的披露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 持股比例(%) 取得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直接 间接 方式
上海中技桩业股 上海市虹口区 上海市虹口区 制造业 94.49 重大资产重组置入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资源有 上海市虹口区 上海市虹口区 贸易 100 设立
限公司
江西中技资源有 江西省九江市 江西省九江市 加工贸易 80 设立
限公司
天津中技桩业有 天津市宁河县 天津市宁河县 制造业 100 设立
限公司
山东中技桩业有 山东省滨州市 山东省滨州市 制造业 100 设立
限公司
天津津滨中技桩 天津市滨海新区 天津市滨海新区 制造业 100 设立
业有限公司
上海大禺预制构 上海市青浦区 上海市青浦区 制造业 100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件有限公司 并
江苏中技桩业有 江苏省镇江新区 江苏省镇江新区 制造业 100 设立
限公司
南通中技桩业有 江苏省南通市 江苏省南通市 制造业 100 设立
限公司
淮安中技建业有 江苏省淮安市 江苏省淮安市 制造业 100 设立
限公司
湖北中技桩业有 湖北省武汉市 湖北省武汉市 制造业 100 设立
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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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湖南中技桩业有 湖南省益阳市 湖南省益阳市 制造业 100 设立
限公司
河南中技桩业有 河南省许昌市 河南省许昌市 制造业 100 设立
限公司
安徽中技桩业有 安徽省芜湖市 安徽省芜湖市 制造业 100 设立
限公司
上海中盛房地产 上海市长宁区 上海市长宁区 房地产 9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有限公司
上海海鸟投资有 上海市杨浦区 上海市杨浦区 实业投资 10 8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限公司
上海海鸟房地产 上海市静安区 上海市静安区 房地产 90 9 设立
开发有限公司
上海海鸟建设开 上海市杨浦区 上海市杨浦区 房地产 90 9.10 设立
发有限公司
上海海鸟给排水 上海市金山区 上海市金山区 水务处理 90 9 设立
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澄申商贸有 上海市杨浦区 上海市杨浦区 贸易 100 设立
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管 上海市虹口区 上海市虹口区 贸易 100 设立
理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物流有 上海市杨浦区 上海市杨浦区 物流 100 设立
限公司
中技投资控股(香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物流 100 设立
港)有限公司
其他说明:
(1)上海澄源商贸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更名为上海中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本公司无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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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5.51% 10,319,997.61 13,425,844.52 96,083,180.55
其他说明:
本公司无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情况。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司名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称
上海
中技
桩业
290,787.78 265,984.68 556,772.46 352,760.27 29,632.56 382,392.83 315,578.32 287,842.48 603,420.80 387,832.82 35,571.60 423,404.42
股份
有限
公司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子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综合收益总额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183,089.22 18,726.72 18,726.72 41,989.53 282,053.41 19,203.61 19,203.61 36,013.33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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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
合计数
--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20,986,510.68 68,525,400.02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
合计数
--净利润 -3,966,799.58 -4,789,941.03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 -3,966,799.58 -4,789,941.03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从事风
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
低水平,使投资方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
析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
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等。
10.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
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
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10.2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
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0.2.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
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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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目前固定利率借款占外部借款的 79.09%。在其他变量不
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 50%基准点的变动时,将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
益产生重大的影响。
10.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
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
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对未来 12 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
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合计
1,533,499,000.
短期借款 1,533,499,000.00
00
应付票据 803,276,271.25 803,276,271.25
应付账款 318,702,247.67 318,702,247.67
应付利息 3,522,716.30 3,522,716.30
其他应付款 573,512,313.39 573,512,313.39
长期借款 137,940,000.00 124,960,000.00 10,000,000.00 272,900,000.00
长期应付款 208,311,246.11 72,407,584.96 26,358,690.22 307,077,521.29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对本企业 母公司对本企业
控制方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的持股比例(%) 的表决权比例(%)
颜静刚 31.76 31.76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颜静刚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情况详见本章第九小节第 1 项内容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持股 40%的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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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朱建舟 其他
梁秀红 其他
吕彦东 其他
仲思思 其他
蔡文明 其他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 644,883.96 534,301.89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4). 关联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元)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上海中技桩业股
100,000,000.00 2015-03-17 2018-03-16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95,000,000.00 2015-03-16 2018-03-18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45,000,000.00 2015-03-20 2018-03-22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3,000,000.00 2015-04-17 2018-04-19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27,000,000.00 2015-07-20 2018-01-19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48,000,000.00 2015-01-06 2019-01-05 否
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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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上海中技桩业股
70,000,000.00 2015-08-08 2018-08-10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70,000,000.00 2015-08-08 2018-08-14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39,990,000.00 2015-10-10 2018-10-10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60,000,000.00 2015-10-14 2018-10-14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60,000,000.00 2015-11-09 2018-11-10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100,000,000.00 2015-11-20 2018-05-25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60,000,000.00 2015-02-02 2018-02-08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60,000,000.00 2015-02-02 2018-02-08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80,000,000.00 2015-02-02 2018-02-08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50,000,000.00 2015-02-02 2018-02-08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50,000,000.00 2015-04-16 2018-04-15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45,000,000.00 2015-06-17 2019-06-17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70,000,000.00 2015-07-17 2018-01-16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40,000,000.00 2015-09-30 2018-12-31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10,000,000.00 2015-09-30 2018-12-31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60,000,000.00 2015-03-10 2018-03-10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12,200,000.00 2015-11-24 2018-11-24 否
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
6,100,000.00 2015-12-30 2018-12-30 否
份有限公司
湖南中技桩业有
80,000,000.00 2015-11-19 2018-11-13 否
限公司
湖南中技桩业有
6,800,000.00 2015-08-04 2018-08-19 否
限公司
湖南中技桩业有
5,000,000.00 2015-08-04 2018-09-21 否
限公司
湖南中技桩业有
5,000,000.00 2015-08-04 2018-11-04 否
限公司
湖南中技桩业有
34,700,000.00 2013-02-04 2019-12-31 否
限公司
河南中技桩业有
10,000,000.00 2015-01-04 2018-01-04 否
限公司
河南中技桩业有 26,000,000.00 2012-09-24 2018-12-31 否
150 / 177
2015 年年度报告
限公司
安徽中技桩业有
30,000,000.00 2015-02-15 2018-02-15 否
限公司
安徽中技桩业有
10,000,000.00 2015-02-12 2018-02-12 否
限公司
安徽中技桩业有
45,000,000.00 2012-10-15 2020-01-07 否
限公司
江苏中技桩业有
16,500,000.00 2015-04-07 2018-07-08 否
限公司
江苏中技桩业有
23,500,000.00 2015-04-07 2018-07-27 否
限公司
江苏中技桩业有
35,000,000.00 2015-07-14 2018-08-18 否
限公司
江苏中技桩业有
30,000,000.00 2015-08-26 2018-08-25 否
限公司
山东中技桩业有
26,000,000.00 2015-11-16 2018-10-15 否
限公司
上海大禺预制构
5,000,000.00 2015-07-27 2018-01-15 否
件有限公司
上海大禺预制构
5,000,000.00 2015-05-11 2018-05-10 否
件有限公司
天津中技桩业有
20,000,000.00 2015-03-30 2018-03-28 否
限公司
天津中技桩业有
30,000,000.00 2015-03-30 2018-06-29 否
限公司
天津中技桩业有
19,900,000.00 2015-03-30 2018-09-15 否
限公司
天津中技桩业有
50,000,000.00 2011-01-14 2018-12-19 否
限公司
湖北中技桩业有
24,200,000.00 2012-07-06 2019-07-19 否
限公司
南通中技桩业有
28,000,000.00 2015-04-21 2018-04-21 否
限公司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上海中技投资控
116,000,000.00 2015/12/16 2019/12/16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10,000,000.00 2015/8/19 2017/2/17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20,000,000.00 2015/8/19 2017/2/19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40,000,000.00 2015/8/19 2017/2/19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30,000,000.00 2015/8/19 2017/2/19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30,000,000.00 2015/8/19 2017/2/23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151 / 177
2015 年年度报告
上海中技投资控
40,000,000.00 2015/8/19 2017/2/26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27,058,000.00 2015/8/19 2016/2/26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2,942,000.00 2015/8/19 2016/2/29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51,000,000.00 2015/7/30 2016/6/5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3,000,000.00 2015/7/30 2016/6/13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11,600,000.00 2015/7/30 2016/8/12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9,000,000.00 2015/7/30 2016/8/17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13,000,000.00 2015/7/30 2016/8/24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4,300,000.00 2015/7/30 2016/8/31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3,000,000.00 2015/7/30 2016/9/13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5,500,000.00 2015/9/1 2016/9/17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5,600,000.00 2015/9/1 2016/9/27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3,000,000.00 2015/9/1 2016/10/18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
2,500,000.00 2015/9/1 2016/10/25 否
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1)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技)于 2014 年 12 月
与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中
建投公司同意向安徽中技购买租赁物并租回给安徽中技使用,安徽中技同意向中建投公司承租租
赁物并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该售后租回行为由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技)于 2015 年 9 月与
青岛城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青岛城乡建设公司同意
向山东中技购买租赁物并租回给山东中技使用,山东中技同意向青岛城乡建设公司承租租赁物并
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该售后租回行为由本公司及自然人颜静刚、梁秀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3)中技桩业于 2015 年 7 月与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
约定,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同意向中技桩业购买租赁物并租回给中技桩业使用,中技桩业同
意向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该售后租回行为由本公司
及自然人颜静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技)向中国华融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借款 7,000.00 万元,本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技)于 2015 年 1 月与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中技桩业将其对江苏中技 10,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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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的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本公司及中技桩业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上述债权
转让承担连带责任。
(6)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本公司向中安融金(深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金拆借
20,000.00 万元,由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颜静刚为本金和利息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7)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本公司向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拆借 11,150.00 万
元,由自然人颜静刚、梁秀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本公司向上海喆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拆借 11,600.00 万
元,由自然人颜静刚、梁秀红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本报告期末其他应付款中,中技桩业向上海掌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拆借 1,830.00
万元,由自然人颜静刚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说明
拆入
分次借入并分
次归还。按同期
颜静刚 327,180,000.00 2015 年 1 月 2015 年 12 月 贷款基准利率,
支付本期利息:
1,649,169.71
拆出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1,347,000.00 1,609,500.00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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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上海中技企业
应收账款 1,126,164.93 56,308.25 449,191.57 22,459.58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企业
其他应收款 136,400.49 13,781.52
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中技新型
其他应收款 461,968.17 71,924.86 1,800,025.41 93,435.58
建材有限公司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 颜静刚 41,641,644.44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抵押资产情况
(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短期借款中质押借款 2,90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
司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 3,000.00 万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5 年
2 月 15 日至 2016 年 2 月 15 日。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短期借款中质押借款 1,41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
司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 1,500.00 万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9 日至 2016 年 1 月 9 日。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短期借款中质押借款 47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
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 500.00 万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14 日至 2016 年 1 月 14 日。
(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短期借款中质押借款 1,90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以所持有的
2,000.00 万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5 年 8 月 28 日至 2016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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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5)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短期借款中质押借款 0.9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上
海中技资源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 1.00 万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5 年 12 月 24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4 日。
(6)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 7,000.00 万元由江苏中技以其
持有的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
限为 2014 年 8 月 19 日至 2016 年 8 月 22 日;江苏中技以其持有的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40%
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4 年 12 月 1 日至 2016 年 8 月 22 日。
(7)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应付款中 10,000.00 万元
由中技桩业以其持有的江苏中技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28 日至 2017
年 2 月 10 日。
(8)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短期借款中抵押借款 27,000.00 万元由本公司以其所属的
房屋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约为 10,154.57 万元(原值 11,157.13 万元),
评估价值合计为 8,953.00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13 年 8 月 28 日至 2018 年 8 月 27 日;并且由中技
桩业以所持有的 1,500.00 万元定期存单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为 2015 年 3 月 17 日至 2016 年
4 月 19 日。
(9)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短期借款中抵押借款 966.02 万元由本公司以其所属的房屋
建筑物提供最高额 966.02 万元抵押担保,上述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约为 1,959.13 万元(原值
2,109.43 万元),评估价值为 1,193.28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0)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短期借款中抵押借款 1,00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三级
公司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约为
1,582.11 万元(原值 1,687.48 万元),评估价值为 1,621.63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15 年 11 月 16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4 日。
(11)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短期借款中抵押借款 3,00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
公司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最高额 6,000.00 万元抵押担保,该土地使
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7,504.16 万元(原值 8,083.47 万元),评估价值为 8,144.50 万元,抵押期限
为 2015 年 2 月 13 日至 2016 年 2 月 23 日。
(1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短期借款中抵押借款 6,99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
公司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房屋建筑物
账面价值约为 14,713.36 万元(原值 17,551.74 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2,838.23 万元
(原值 3,205.58 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 10,887.00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15 年 3 月 19 日至 2017
年 3 月 18 日。
(1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应付票据中 2,80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由中技桩业下属
三级公司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机器设备
账面价值约为 5,302.83 万元(原值 7,540.93 万元),评估价值为 3,519.62 万元,土地使用权账
面价值约为 1,085.17 万元(原值 1,177.40 万元),评估价值为 1,340.00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12
年 3 月 13 日至 2016 年 3 月 12 日。
(14)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借款 5,000.00 万元由中技
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提供
抵押担保,上述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约为 14,713.36 万元(原值 17,551.74 万元),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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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账面价值约为 2,838.23 万元(原值 3,205.58 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 10,887.00 万元;机器设
备账面价值约为 6,056.45 万元(原值 9,463.45 万元),评估价值为 6,560.38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15 年 3 月 19 日至 2017 年 3 月 18 日。
(15)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中,借款 2,42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
担保,上述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6,481.44 万元(原值 7,083.54 万元),评估价值为 9,976.14
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约为 4,422.22 万元,评估价值为 3,051.12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12 年 7
月 2 日至 2018 年 7 月 2 日。
(16)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借款中,借款 3,470.00
万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三级公司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及土地使
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约为 1,177.78 万元(原值 1,336.49 万元),在建
工程账面价值约为 671.47 万元,评估价值合计为 1,225.00 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4,374.82 万元(原值 4,721.03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13 年 1 月 29 日至 2018 年 1 月 28 日。
(17)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借款 2,000.00 万元由中技
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土地使用权账
面价值约为 1,216.78 万元(原值 1,310.72 万元),评估价值 1,329.95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13
年 6 月 4 日至 2018 年 1 月 1 日。
(18)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借款 2,600.00 万元由中技
桩业下属三级公司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土地使用权账
面价值约为 5,578.76 万元(原值 5,977.24 万元),评估价值 6,024.04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12
年 9 月 26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9)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应付款中,10,000.00 万
元由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江苏中技以其所属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土地使用权账面价
值约为 1,563.36 万元(原值 1,690.12 万元),评估价值为 2,257.00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 月 30 日;中技桩业下属三级公司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以其所属的房产及
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房屋建筑物账面价值约为 3,119.36 万元(原值 3,530.99 万元),
评估价值为 2,094.00 万元;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约为 658.12 万元(原值 712.76 万元),评估价
值为 733.00 万元,抵押期限为 2015 年 1 月 30 日至 2017 年 1 月 30 日。
(20)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投资性房地产中账面价值约为 6,133.09 万元(原值 6,739.66
万元)的房屋建筑物作为史文俊个人借款的抵押物。
2 融资租赁承诺
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公司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融资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不可撤销融资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1 年 55,811,246.11 35,190,948.32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2 年 54,907,584.96 21,370,232.18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 3 年 26,358,690.22 13,008,231.83
合计 137,077,521.29 69,569,412.33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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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为关联方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借款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公司名称 担保金额(元) 债务到期日 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00.00 2016-08-10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00.00 2016-08-14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39,990,000.00 2016-10-10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00 2016-10-14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00 2016-11-10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16-05-25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00 2016-02-08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00 2016-02-08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00.00 2016-02-08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16-02-08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0.00 2017-06-17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0 2016-03-16 最高额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95,000,000.00 2016-03-18 最高额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45,000,000.00 2016-03-22 最高额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0.00 2016-04-19 最高额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27,000,000.00 2016-01-19 最高额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70,000,000.00 2016-01-16 最高额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16-04-15 最高额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40,000,000.00 2016-09-26 最高额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6-10-13 最高额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00.00 2016-03-10 最高额保证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 48,000,000.00 2017-01-05 最高额保证
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16-11-13 最高额保证
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6,800,000.00 2016-08-19 最高额保证
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6-09-21 最高额保证
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6-11-04 最高额保证
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34,700,000.00 2017-12-31 最高额保证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6,500,000.00 2016-07-08 最高额保证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23,500,000.00 2016-07-27 最高额保证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35,000,000.00 2016-08-18 最高额保证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6-08-25 连带责任保证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6-10-14 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中技桩业为关联方提供借款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公司名称 担保金额(元) 债务到期日 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16-11-13 最高额保证
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34,700,000.00 2017-12-31 最高额保证
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6-01-04 最高额保证
河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26,000,000.00 2016-12-31 最高额保证
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6-02-15 最高额保证
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2016-02-12 连带责任保证
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45,000,000.00 2018-01-07 最高额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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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6,500,000.00 2016-07-08 最高额保证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23,500,000.00 2016-07-27 最高额保证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35,000,000.00 2016-08-18 最高额保证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6-08-25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大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6-01-15 连带责任保证
上海大禺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5,000,000.00 2016-05-10 最高额保证
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16-03-28 最高额保证
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0 2016-06-29 最高额保证
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9,900,000.00 2016-09-15 最高额保证
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50,000,000.00 2016-12-19 最高额保证
湖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24,200,000.00 2017-07-19 最高额保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中技桩业下属三级公司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借款担保
形成的或有负债:
公司名称 担保金额(元) 债务到期日 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35,000,000.00 2016-08-18 最高额保证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中技桩业下属三级公司淮安中技建业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借款担保
形成的或有负债:
公司名称 担保金额(元) 债务到期日 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35,000,000.00 2016-08-18 最高额保证
为票据提供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票据金额(万元) 票据到期日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2,000.00 2016-06-16
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
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000.00 2016-03-07
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
公司、
南通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4,000.00 2016-04-21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
公司、
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4,000.00 2016-05-26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
公司、
湖南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1,000.00 2016-06-23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安徽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技)于 2014 年 12 月与中建
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中建投公
司同意向安徽中技购买租赁物并租回给安徽中技使用,安徽中技同意向中建投公司承租租赁物并
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该售后租回行为由本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山东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中技)于 2015 年 9 月与青岛城
乡建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青岛城乡建设公司同意向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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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中技购买租赁物并租回给山东中技使用,山东中技同意向青岛城乡建设公司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
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该售后租回行为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中技桩业于 2015 年 7 月与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根据合同约定,
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同意向中技桩业购买租赁物并租回给中技桩业使用,中技桩业同意向河
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承租租赁物并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该售后租回行为由本公司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技)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借款 7,000.00 万元,本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中技桩业下属二级公司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技)于 2015 年 1 月与中国长
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中技桩业将其对江苏中技 10,000.00 万元的债权
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本公司及中技桩业作为共同债务人对上述债权转让承
担连带责任。
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中,保证借款 500.00 万元由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元保证金质押担保及 2,0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本公司为武汉信用担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 2,000.00 万元反担保。
本报告期末应付票据中,800.00 万元银行承兑汇票由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 80.00 万元保证金质押担保及 800.00 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由本公司为武汉信用担保(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 800.00 万元反担保。
3、 其他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37,422,585.27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说明:
2016 年 4 月 19 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
拟以 2015 年末股份总数 575,732,081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 0.65 元(含税)向全体股
东分配股利 37,422,585.27 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本
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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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2015 年 12 月,中技桩业及下属二级公司天津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中技)与上
海轶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轶翔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中技桩业与天
津中技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天津津滨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津滨)58.49%与 41.51%股权,
共计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轶翔投资,转让价格为 2.35 亿元,股权转让基准日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天津津滨 2015 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2.25 亿元。上述股权转让已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办妥
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表日后事项。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
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自行生产 委托生产 其他 分部间抵销 合计
主营业
1,006,852,412.02 1,268,219,667.77 8,552,630.17 911,564,911.34 1,372,059,798.62
务收入
主营业
725,155,526.75 1,070,886,849.06 9,765,450.97 892,243,328.66 913,564,498.12
务成本
资产总
5,254,291,469.22 3,481,711,583.00 3,378,663,654.10 5,471,600,895.23 6,643,065,811.09
额
负债总
3,478,244,358.52 2,059,075,631.43 621,076,288.59 2,118,092,103.19 4,040,304,175.35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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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7、 其他
诉讼事项:
(1)关于本公司与史文俊一案
2012 年 9 月 27 日,本公司与史文俊签订《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史文俊借
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7 日止,借款利率为 0.7%/
月;若本公司逾期还款,本公司除按 0.7%/月向史文俊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借款金额的 0.093%/
天支付违约金。本公司将名下位于上海市国科路 80 号 1 层房产抵押给史文俊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
2013 年 5 月 28 日,就本公司向史文俊借款事宜,原控股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宏实业)承诺,当本公司出现缺乏资金归还上述债务时,由东宏实业向本公司提供相应
的资金支持以偿还上述债务。
为了能尽快结清本公司与史文俊之间的借款,本公司与东宏实业就上述借款本息承担事宜达
成一致意见,并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市杨浦区签订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1、截至 2014
年 5 月 9 日,公司应偿还史文俊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共计 3,954.02 万元(逾期利
息和违约金的利率按法律保护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 4 倍即 24%/年计算)。2、由本公司向史文
俊归还本金 3,000 万元,剩余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 954.02 万元由东宏实业承担,并直接向史
文俊归还。3、东宏实业直接向史文俊归还的 954.02 万元,东宏实业不再向公司进行追偿。4、双
方归还完史文俊 3,954.02 万元后,本公司负责尽快通过合法途径解除位于上海市国科路 80 号 1
层的房产抵押。5、东宏实业承诺,若双方向史文俊支付完毕 3,954.02 万元之后,本公司如需依
司法文书向史文俊支付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超出已付 954.02 万元的部分,则该部分仍需由东宏实
业直接向史文俊支付,并承诺不向公司追偿。
按照上述协议约定,截至 2014 年 5 月 9 日,本公司已全部归还史文俊借款本金 3,000 万元,
同时,东宏实业已于 2014 年 5 月 9 日向史文俊支付上述借款中的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合计
954.02 万元。
2014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请求判令被告史文俊
协助本公司办理上海市国科路 80 号 1 层房地产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并且判令史文俊赔偿因延迟解
除抵押登记给本公司造成的相关损失等。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两次开庭审理,并于 2015 年 4 月 7 日作出(2014)杨民四
(民)初字第 396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驳回原告本公司主张确认其与被告史文俊签订的
《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已终止,被告史文俊协助办理上海市国科路 80 号一层的房产抵押登记注
销手续及被告史文俊赔偿原告本公司损失(以人民币 3,000 万元为基数按利率 6.1%,自 2014 年 5
月 12 日至实际完成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之日止)的诉讼请求。
在 2014 年 5 月 9 日前,本公司已按《房地产借款抵押合同》中相关约定计提了相应的利息及
违约金费用。考虑到结清该借款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 2014 年 5 月 9 日东宏实业代为偿还 954.02
万元,本公司作为债务豁免确认营业外收入时,本公司对于账面已计提的逾期利息和违约金的利
率超过法律保护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 4 倍即 24%/年的部分未作处理。本公司认为公司已充分考
虑到史文俊借款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且东宏实业已作出承诺:“若双方向史文俊支付完毕
3,954.02 万元之后,本公司如需依司法文书向史文俊支付的逾期利息、违约金超出已付 954.02
万元的部分,则该部分仍需由东宏实业直接向史文俊支付,并承诺不向公司追偿”。本次诉讼不
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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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已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已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和 2016 年 3 月 7 日两次开庭审理,目前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2015 年 12 月 25 日,颜静刚承诺:如本公司因与史文俊借款纠纷事宜而被法院责令支付相关
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而东宏实业未依照与本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9 日签署的《协议书》
履行依照相关司法文书所可能产生的向史文俊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颜静刚将主动代为履行相
应赔偿责任,保证本公司不遭受经济损失。如颜静刚代东宏实业承担相应责任,并不视为颜静刚
放弃向东宏实业追偿的权利。
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位于上海市国科路 80 号 1 层房地产的抵押登记尚未解除。
(2)关于本公司与钱建强一案
钱建强因借贷纠纷起诉澄海股份原实际控制人鲍崇宪,要求鲍崇宪偿还 500 万元人民币借款
及相应利息,并要求本公司及其原控股股东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宏实业)承
担连带责任。
2013 年 1 月 5 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13)惠商初字第 0029 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冻结鲍崇宪、东宏实业及本公司的银行存款 513 万元人民币或查封其他等额财产。
2014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崇民初字第 1000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鲍崇宪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归还钱建强借款 400 万元;
2、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对鲍崇宪不能清偿上述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本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提出上诉。2014 年 8 月,本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2013)锡执字第 495 号),要求扣划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2013)
崇民初字第 1000 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本公司应支付给钱建强的全部债权至本院账户。
2014 年 9 月,本公司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请求撤销(2013)
锡执字第 495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
2015 年 6 月,本公司收到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崇民初字第 0377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鲍崇宪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钱建强支付逾期利
息(以 5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2 年 7 月 11 日起至 2013 年 2 月 4 日止;以 400 万元为基数,自
2013 年 2 月 5 日起至款项结清之日止;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2、上海东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对鲍崇宪不能清偿上述债务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驳回钱建强的其他诉讼请求。
2015 年 7 月 20 日,上述应支付给钱建强的逾期利息合计 355,000 元已支付完毕,至此该诉
讼案件已了结。
(3)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控股股东颜静刚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182,876,59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1.76%,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177,353,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80%。
(4)2015 年 10 月 1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面向合格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的公司债券,并于 2016 年 2 月 22 日收到上交所无异议函,同意
本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的公司债券。
(5)有息负债余额和公司偿债能力:
公司短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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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借款人 借款期限 平均利率 借款金额 借款用途
中技桩业 一年期 5.84% 97,199.00 支付采购款
中技桩业 半年期 4.77% 19,700.00 补充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中技资源 一年期 4.74% 0.90 补充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江苏中技 一年期 5.53% 6,500.00 支付采购款
江苏中技 七个月 5.22% 4,000.00 支付采购款
上海大禺 半年期 6.31% 500.00 补充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上海大禺 一年期 6.96% 500.00 支付采购款
天津中技 一年期 5.14% 6,990.00 支付采购款
安徽中技 一年期 6.32% 8,780.00 补充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湖北中技 一年期 6.79% 500.00 支付采购款
湖南中技 一年期 6.07% 6,680.00 补充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河南中技 一年期 6.72% 1,000.00 支付采购款
山东中技 一年期 5.50% 1,000.00 支付采购款
合计 153,349.90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3,794.00 16,525.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20,831.13 6,519.10
一年内到期的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 0.95 7.68
一年内摊销的递延收益(政府补助) 1,785.58 1,862.22
合计 36,411.66 24,914.00
1)、上表中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人 借款期限 平均利率 借款金额 借款用途
中技桩业 二年期 5.70% 100.00 补充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中技桩业 一年期 6.52% 1,100.00 补充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天津中技 六年期 6.55% 5,000.00 用于项目建设
安徽中技 四年期 7.04% 2,000.00 用于项目建设
湖北中技 四年期 6.21% 1,520.00 用于项目建设
湖南中技 三年期 6.95% 400.00 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款
湖南中技 四年期 6.99% 496.00 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款
湖南中技 二年期 7.13% 319.00 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款
湖南中技 一年期 7.05% 259.00 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款
河南中技 四年期 5.05% 2,100.00 用于项目建设
河南中技 三年期 6.00% 500.00 用于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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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13,794.00
2)、上表中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人 借款期限 平均利率 借款金额 借款用途
江苏中技 二年期 12.00% 8,250.00 补充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江苏中技 二年期 11.00% 7,000.00 补充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安徽中技等 三年期 9.92% 5,581.13 售后回租
合计 20,831.13
公司长期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人 借款期限 平均利率 借款金额 借款用途
中技桩业 二年期 6.09% 8,100.00 补充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安徽中技 五年期 7.04% 2,500.00 用于项目建设
湖北中技 五年期 6.21% 900.00 用于项目建设
湖南中技 四年期 7.00% 578.00 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款
湖南中技 五年期 6.95% 590.00 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款
湖南中技 三年期 7.03% 468.00 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款
湖南中技 二年期 7.10% 360.00 支付工程款和设备款
合计 13,496.00
长期应付款中的融资租赁款余额为 8,127.00 万元,融资租赁业务平均实际利率水平为 9.92%。
公司一年内到期的有息负债余额 220,955.02 万元、有息长期负债的余额 34,972.63 万元。
公司短期、长期的偿债能力分析:
主要偿债指标: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合并) 60.82% 63.48%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9.62% 9.80%
流动比率(倍) 0.87 0.80
带息负债比率 63.64% 57.75%
现金比率 47.24% 33.29%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BITDA(万元) 51,223.34 51,205.63
EBITDA 利息倍数(倍) 2.83 2.95
公司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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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公司资产负债率符合公司的业务特性和发展需要,总体合理且逐年下降,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3.48%和 60.82%。
2)、公司营业收入长期以来保持一定的规模,盈利能力稳定,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公司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51,205.63 万元和 51,223.34 万元,EBITDA 利息倍数分别为 2.95 和
2.83,EBITDA 利息倍数保持稳定,为公司的各项长短期债务偿付提供良好的保障。
3)、公司经营活动的现金流状况良好,资金回笼充裕、稳定,2014 年度及 2015 年度,公司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6,838.98 万元和 24,567.37 万元。
4)、公司长期与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 2015 年 12 月末,公司
共获得各类银行、非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共计 39.15 亿元,已使用额度 27.14 亿元,剩余授信额
度 12.01 亿元。
5)、公司一贯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日常保持较充裕的货币资金余额,资产流动性良好。公
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稳步提升,2014 年末及 2015 年末,公司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0.80 及 0.87,
带息负债比率分别为 57.75%及 63.64%,现金比率分别为 33.29%及 47.24%。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整
体的资金管理和现金流量规划,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流出的有序性,加强投融资活动的
管理,保持公司现金流的充足性和稳定性。
(6)关于中技桩业与田晓亮就“一种 U 型混凝土板桩”的未决诉讼情况:
2012 年 11 月 1 日,中技桩业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受
理通知书》(案件编号为 5W102988,发文日:2012 年 10 月 16 日),告知田晓亮对中技桩业所拥
有的"一种 U 型混凝土板桩"专利(专利号为"201020167865.4")向专利复审委提起了无效宣告的
请求。
2013 年 4 月 27 日,专利复审委出具第 20501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作出"宣告专
利权全部无效"的决定。中技桩业不服专利复审委决定,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4 年 7 月 18 日北京一中院作出(2013)一中知行初字第 2488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
销专利复审委作出的 20501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并要求专利复审委重新作出决定。田晓亮
和专利复审委不服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的(2013)一中知行初字第 2488 号行政判决,维持专利复审委作出的 20501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
决定。
2014 年 11 月 5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4)高行(知)终字第 3279 号行政终审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田晓亮不服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高行(知)终字第 3279
号行政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015 年 12 月 1 日,中技桩业收到了最高人民法院(2015)知行字第 110 号行政裁定书,裁
定本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2016 年 3 月 25 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案件尚在审理中。
该项专利权确认资产、具体计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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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中技桩业于 2013 年 12 月对“先张法 U 型预应力混凝土板桩”研发项目进行了项目结项工作,
并确认无形资产。该研发项目中涉及到"一种 U 型混凝土板桩"专利(专利号为"201020167865.4")
确认无形资产 964,911.80 元,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该无形资产价值为 832,236.29 元。
针对该未决诉讼,公司认为不需要计提预计负债
(1)《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预计负债的确认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公司针对该诉讼事项的分析判断
首先,针对板桩产品,公司从产品结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以及施工方法等多个方面申请
了 60 余项专利并被授权,能够多角度多层次充分保证产品独有性;其次,从上述诉讼过程可知,
北京一中院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均判决中技桩业胜诉。田晓亮不服北京高院判决并提请最
高人民法院要求再审,现该案由最高院再审中。根据前期的胜诉情况,以及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第
2)项判断,该诉讼事项不符合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认为不需要对该项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
(7)合并现金流量表重述说明
1)、具体重述内容
单位:元
2014 年度报告 2015 年度报告重述
项目
列示当期数据 2014 年度数据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246,682,454.53 2,130,998,954.53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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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5,654.78 5,654.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924,285.52 107,924,285.5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354,612,394.83 2,238,928,894.8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217,380,784.91 1,120,057,284.9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2,709,168.84 252,709,168.8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5,787,581.24 175,787,581.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0,345,019.48 321,985,019.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86,222,554.47 1,870,539,054.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68,389,840.36 368,389,840.36
2)、上述重述内容对公司 2014 年度合并报表的影响
①、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支付货款视同为现金等价物处理事项重述,对 2014 年合并
现金流量表的影响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现金流量表项目 影响金额(多确认+/少确认-)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3,684.61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3,684.61
②、债权债务转让抵销及部分客户的往来科目余额进行轧抵事项重述,对 2014 年合并现金流
量表的影响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现金流量表项目 影响金额(多确认+/少确认-)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883.74
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047.74
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36.00
如上所述,上述重述事项对公司2014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部分项目形
成一定影响,但未影响公司2014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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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229,593.00 100.00 11,479.65 5.00 218,113.35 38,510.07 100.00 1,925.50 5.00 36,584.57
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合计 229,593.00 / 11,479.65 / 218,113.35 38,510.07 / 1,925.50 / 36,584.57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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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计提比例(%)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229,593.00 11,479.65 5.00
1 年以内小计 229,593.00 11,479.65 5.00
1至2年
2至3年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229,593.00 11,479.65 5.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9,554.15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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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别 账面 账面
比例 计提比例 比例 计提比例
金额 金额 价值 金额 金额 价值
(%)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 62,638,617.39 100.00 3,034,813.65 59,603,803.74 9,690,368.05 100.00 476,176.24 9,214,191.81
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合计 62,638,617.39 / 3,034,813.65 / 59,603,803.74 9,690,368.05 / 476,176.24 / 9,214,191.8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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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账龄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9,948,657.29 2,997,432.86 5.00
其中:1 年以内分项 59,948,657.29 2,997,432.86 5.00
1 年以内小计 59,948,657.29 2,997,432.86 5.00
1至2年 186,903.94 37,380.79 20.00
2至3年
3 年以上
3至4年
4至5年
5 年以上
合计 60,135,561.23 3,034,813.65
171 / 177
2015 年年度报告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组合中,与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组合: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上海海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329,056.84 - -
上海中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2,214.37 - -
中技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
31,784.95 - -
司
合计 2,503,056.16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上海中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42,214.37 - -
中技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
24,629.00 - -
司
合计 166,843.37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2,558,637.41 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 0.00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2,503,056.16 166,843.37
往来款 57,260,162.54 1,018,737.07
押金 2,875,398.69 288,003.44
股权转让款 300,000.00
与拟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前期支出 7,914,139.67
其他 2,644.50
合计 62,638,617.39 9,690,36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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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款项的性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武汉枭龙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往来款 50,467,986.11 1 年以内 80.57 2,523,399.31
武汉宣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往来款 6,148,694.44 1 年以内 9.82 307,434.72
上海海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合并范围内往来款 2,329,056.84 1 年以内 3.72
上海鼎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金及押金 1,793,299.32 1 年以内 2.86 89,664.97
新资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 保证金及押金 605,215.41 1 年以内 0.97 30,260.77
合计 / 61,344,252.12 / 97.94 2,950,759.77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2,428,112,213.83 27,000,000.00 2,401,112,213.83 2,406,812,213.83 27,000,000.00 2,379,812,213.83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 2,428,112,213.83 27,000,000.00 2,401,112,213.83 2,406,812,213.83 27,000,000.00 2,379,812,2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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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年度报告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计提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上海海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500,000.00 4,500,000.00
上海中盛房地产有限公司 48,793,045.48 48,793,045.48
上海海鸟给排水工程有限公司 27,000,000.00 27,000,000.00
上海澄申商贸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上海中技物流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上海中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00 21,300,000.00 21,800,000.00
中技桩业 2,295,019,168.35 2,295,019,168.35
上海海鸟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7,000,000.00 27,000,000.00 27,000,000.00
上海深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中技投资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合计 2,406,812,213.83 21,300,000.00 2,428,112,213.83 27,000,000.00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项目
收入 成本 收入 成本
主营业务 6,689,231.32 7,902,052.12 2,670,404.31 4,114,655.87
其他业务 6,043,813.87 5,769,361.96 64,095.30
合计 12,733,045.19 7,902,052.12 8,439,766.27 4,178,7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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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230,208,799.36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
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
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合计 230,208,799.36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852,049.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6,141,096.6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1,283,260.76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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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
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40,329.2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 -7,817,281.2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544,143.85
合计 28,074,652.05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04 0.21 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3.89 0.16 0.16
净利润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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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
备查文件目录
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朱建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 年 4 月 19 日
修订信息
报告版本号 更正、补充公告发布时间 更正、补充公告内容
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2016年5月20日 根据上交所年报事后审核问询
司2015年年度报告(修订稿) 函的相关要求、证监会上海监管
局审核要求补充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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