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和股份: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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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书

编 号 :( 2016) 榕 联 评 字 第 1085 号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中国福州

二○一六年五月十五日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摘 要

评估报告书正文

一、绪言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评估基准日

五、评估目的

六、评估价值(格)类型和定义

七、评估假设

八、评估依据

九、评估方法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十四、评估报告日

十五、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

十六、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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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

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

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产权持有单位)申

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

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

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

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

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交委托方及

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5、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

制,评估报告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殊事项说明及对其评

估结论的影响。

6、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

估师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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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编 号 : ( 2016) 榕 联 评 字 第 1085号

摘 要

重要提示:本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

目的全部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一、委托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被评估单位: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二、评估目的: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所持有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98.76%股权,本次评估是为上述经济行为所涉

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提供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范围: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范围为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

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全部资产、负债,具体以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以评估基准日经

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数据为基础填报的评估申报表为准。在评估基准日,企业账

面总资产为 49,719.15 万元,总负债为 5,606.09 万元,净资产为 44,113.06 万元。

四、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五、评估价值类型:此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评估价值类型。

六、主要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七、评估工作时间:2016 年 03 月 20 日—2016 年 05 月 15 日。

八、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涉及本次经济行为范围内的账面总资产为 49,719.15 万元,总负债为 5,606.09 万元,

净资产为 44,113.06 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 122,879.88 万元,总负债为 5,561.09 万

元,净资产为 117,318.79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73,205.73 万元,增值率 165.95%。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43,885.40 43,898.74 13.34 0.03%

2 非流动资产 5,833.75 78,981.14 73,147.39 125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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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4,363.68 76,828.75 72,465.07 1660.64%

7 投资性房地产 - -

8 固定资产 1,180.23 1,526.69 346.46 29.36%

9 在建工程 64.69 64.69 - -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151.96 496.59 344.63 226.79%

15 开发支出 -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78 64.41 -3.37 -4.97%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0 - -

20 资产总计 49,719.15 122,879.88 73,160.73 147.15%

21 流动负债 5,546.09 5,546.09 - 0.00%

22 非流动负债 60.00 15.00 -45.00 -75.00%

23 负债合计 5,606.09 5,561.09 -45.00 -0.80%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4,113.06 117,318.79 73,205.73 165.95%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涉及本次经济行为范围内的账面总资产为 49,719.15 万元,总负债为 5,606.09 万元,

净资产为 44,113.06 万元;评估后净资产(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16,113.44 万元,

增值额 72,000.38 万元,增值率为 163.22%。

3、最终评估结果的确定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净资产为 117,318.79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116,113.44 万元,二者差异不大。差异原因主要收益法是从整体角度考量,

关键指标是未来收益及折现率,对未来收益指标进行预测时综合考虑了国内外宏观经

济情况、行业情况、发展规划、经营能力等多种因素;而资产基础法是立足于资产重

置的角度,通过评估各单项资产价值并考虑有关负债情况来评估企业价值。收益法评

估假设的限制条件更多,主观判断性较强,易受估价人员的喜好和偏重影响,对未来

行业和企业的经营的推断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由于

企业未来的收益相对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经营受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故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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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评估中,选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评估结论。

故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基准日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即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 117,318.79 万元。

4、最终评估结果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出资情况,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恒鼎锂

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水电、矿产、旅游资源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府发〔2013〕8 号)和阿坝州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府发〔2013〕7 号)

的规定:“凡在本州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实行资源开发补偿收益作价入股,州、

县人民政府可以资源开发补偿收益作价入股,具体比例为:金矿 30%;稀有金属矿 25%;

黑色金属矿 20%;年产值在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非金属矿 15%,年产值在

10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不含 1000 万元)的非金属矿 10%”。根据上述文件规定,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四川德鑫矿

业资源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75%,其它 25%股权持有人为阿坝州人民政府。本次评估,

长期股权投资-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评估价值按 75%计算。

九、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相关当事方关注以下事项:

(一)引用报告的情况

根据本次经济行为的要求,纳入评估范围的矿业权账面价值 3,704.33 万元,评估

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为 4036.17 万吨,该部分由北京中天华伟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天华伟矿评报[2016]1013 号《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

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核实该采矿权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

范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一致且符合本次经济行为及本资产评

估报告的要求,我们对该部分汇总并引用了该本评估报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认

真阅读并正确引用该或采矿权估价报告。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出资情况,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恒鼎

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

于印发水电、矿产、旅游资源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府发〔2013〕8 号)和阿坝州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府发〔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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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的规定:“凡在本州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实行资源开发补偿收益作价入股,

州、县人民政府可以资源开发补偿收益作价入股,具体比例为:金矿 30%;稀有金属

矿 25%;黑色金属矿 20%;年产值在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非金属矿 15%,

年产值在 10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不含 1000 万元)的非金属矿 10%”。根据上述

文件规定,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持有

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75%,其它 25%股权持有人为阿坝州人民政府。

2、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部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上

述事项,企业已经出具声明,权属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

是以产权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的前提进行的。

3、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

物部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上述事项,企业已经出具声明,权属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

司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是以产权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的前提进行的。

4、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房屋建

筑物全部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上述事项,企业已经出具声明,权属四川德鑫矿业资源

有限公司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是以产权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的前提进行的。

(三) 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1、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

技术检测,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

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

2、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

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房屋、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

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

判断。

3、纳入评估范围的井巷工程、地下构筑物、地下设备,因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时已

封井,评估人员无法对井巷工程、地下构筑物、地下设备等下井勘察。为此被评估单位

出具了相关说明,证明该部分资产确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并承诺若该部分资产产权出

现问题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评估人员主要通过核对购置合同、发票、购置时评估报

告等对该部分资产进行现场核实。

(四)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本报告未发现其它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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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它需说明的事项

1、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及期后事项,在企业委托

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本评估机构及评估

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2、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批文、营业执照、会计凭证、合同等

有关资料,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虽然本项目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未发现被评估资产存在担保和抵押事宜,但是,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当不依赖于本评估报告而对资产他项权利状态做出独立的判

断。

4、除非特别说明,本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以被评估单位对有关资产拥有完整合法

的权利为基础,未考虑由于被评估单位可能尚未支付某些费用所形成的相关债务,我

们假设上述资产与该等负债无关。

5、本项目的执业注册资产评估师知晓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由于无法获取行业及相关股权的交易情况资料,缺乏对控

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或折价的分析依据,故本次评估中未考虑控股权和

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折价影响。也未考虑非上市公司股权流动性对评估结果的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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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单

位拟发行股份购买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98.76%股权这一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2、住所: 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西许工业区 5-8 号;

3、注册资本:陆亿叁仟伍佰贰拾伍万捌仟壹佰伍拾陆圆整;

4、实收资本:陆亿叁仟伍佰贰拾伍万捌仟壹佰伍拾陆圆整;

5、法定代表人:许建成;

6、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7、经营范围:服装面料及其它纺织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对外贸易;木制品、

建材、五金、机械电子设备、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

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日用品的销售;污水处理(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

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8、注册号:350000100020855。

(二)被评估单位: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2)住所:汶川县漩口镇;

3)法定代表人:高欣;

4)实收资本:壹亿壹仟壹佰捌拾伍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其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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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注册号:513221000000995;

7)经营范围:生产锂系列材料、经营锂铷铯产品;其它有色金属、化工产品、

建材、冶金;进出口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

8)营业期限:自 2007 年 01 月 08 日至 2027 年 01 月 07 日。

2、公司简介及历史沿革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 月 8 日,由陈思伟、冯骏、杨春晖、杨

重光四位自然人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50 万元,其中陈思伟、冯骏各

出资 45 万元,股权比例 30%;杨春晖、杨重光各出资 30 万元,股权比例 20%。并经四

川神州会计师事务于 2006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川神州验字[2006]第 12-53 号验资报

告审验。

2008 年 3 月,根据该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新增注册资本 150 万

元,由原股东按原注册资本 1:1 的比例以货币投入,并经阿坝岷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有限于 2008 年 4 月 16 日出具的阿岷会[2008]验字 91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0 年 12 月,根据该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

意股东冯骏将所持有该公司的 30%股权转让给张京云,注册资本不变。

2010 年 12 月,根据该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新增注册资本 3800

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4100 万元,本次增资由原股东陈思伟出资 1663.57 万元,

原股东张京云出资 1206.01 万元,原股东杨春晖出资 268.00 万元,原股东杨重光出资

63.00 万元,引进新股东黄健斌出资 237.80 万元,新股东陆国琴出资 172.20 万元,

新股东李梁出资 164.00 万元,新股东兰英出资 25.42 万元,上述原、新股东均按该公

司注册资本 1:1 的价格进行增资,各股东按增资后的比例持有该公司股权,并经中瑞

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12 月 27 日出具的中瑞岳华川验字[2010]第 018 号验资报

告审验。

2011 年 1 月,根据该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同意

张京云将所持有该公司注册资本 138.5 万元的股权协商作价 997.20 万元、陈思伟将所

持有该公司注册资本 13.5 万元的股权协商作价 97.20 万元转让给成都亚商富易投资有

限公司,陈思伟将所持有该公司注册资本 125 万元的股权协商作价 900 万元转让给成

都易高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变。

2011 年 2 月,根据该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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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835 万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 4935 万元,本次增资由成都亚商富易投资有

限公司出资 266 万元、杭州融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277.5 万元、上海辰祥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出资 291.5 万元,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2 月 24 日出

具的中瑞岳华川验字[2011]第 003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3 年 11 月 21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股东陈思伟将其所持有的股权 300.16 万元分别转让给成都亚商富易投资有限公司

75.24 万元、成都易高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50 万元、杭州融高股权投资有限公

司 49.95 万元、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2.47 万元、林忠群 100.00 万元;张

京云将其所持有的股权 300.16 万元分别转让给成都亚商富易投资有限公司 75.24 万

元、成都易高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2.50 万元、杭州融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49.95

万元、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2.47 万元、林忠群 100.00 万元;陆国琴将其

所持有的股权 172.20 万元转让给张京云;杨春晖将其所持有的股权 205.00 万元转让

给张京云。

2014 年 3 月,根据该公司股东会决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新增注册资本 6250

万元,本次增资由原股东成都亚商富易投资有限公司、杭州融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乾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达孜华峰

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 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认缴。

2014 年 7 月 28 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股东陈思伟将其所持有的股权 800.00 万元分别转让给林忠群 640.00 万元、张京云

160.00 万元;西藏乾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将其所持有的股权 750.00 万

元分别转让给李洪 450.00 万元、田树鳌 300.00 万元;达孜华峰投资管理中心(普通

合伙) 将其所持有的股权 416.66 万元转让给西藏融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杨重光将

其所持有的股权 123.00 万元转让给林忠群。

截至评估基准日,四川国锂实收资本为 11185 万元人民币,股东名称、出资额和

出资比例见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66.67 37.25

2 张京云 1,394.55 12.47

3 林忠群 963 8.61

4 杭州融高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932.96 8.34

5 成都亚商富易投资有限公司 790.7 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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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陈思伟 514.91 4.6

7 李洪 450 4.02

8 西藏融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16.66 3.73

9 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96.44 3.54

10 田树鳌 300 2.68

11 黄健斌 237.8 2.13

12 成都易高成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70 1.52

13 李梁 164 1.47

14 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 138.89 1.24

15 杨春晖 123 1.1

16 兰英 25.42 0.23

合计 11,185.00 100

3、主营产品或服务

公司是主要生产锂系列产品,拥有多条锂盐系列产品生产线:5000 吨/年单水

氢氧化锂生产线,1000 吨/年电池级碳酸锂生产线,2000 吨/年磷酸二氢锂生产线,

1000 吨/年锰酸锂生产线等。

4、公司近年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如下:

近年资产负债表(合并)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57.52 1,198.27 45,514.84 595.59 718.79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应收票据 1,369.70 300.00 208.00 287.65 170.81

应收账款 1,108.59 1,867.45 3,208.80 1,420.28 1,732.14

预付款项 738.28 664.89 5,195.65 1,150.31 2,667.24

应收利息 0.00 0.00 0.00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476.10 623.14 550.76 47.31 568.17

存货 3,984.81 7,870.92 5,283.53 3,671.93 3,280.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323.16 1,836.05 0.00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9,358.16 14,360.72 59,961.58 7,173.07 9,137.5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385.90 9,417.73 9,048.67 7,843.03 5,183.70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1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在建工程 6,048.27 4,934.42 1,130.23 1,228.81 1,175.00

工程物资 64.12 64.12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0.00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25,925.38 25,962.76 1,212.29 1,190.81 1,229.28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商誉 0.00 0.00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722.02 748.27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76.35 372.06 123.00 35.06 17.2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1.36 296.64 0.00 584.99 22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42,073.40 41,796.01 11,514.19 10,882.70 7,830.27

资产总计 51,431.56 56,156.73 71,475.77 18,055.77 16,967.84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40.00 4,950.00 2,700.00 1,000.00 1,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100.00 200.00

应付账款 2,552.37 3,892.87 5,932.34 4,161.43 3,709.02

预收款项 541.22 181.53 190.32 60.89 773.87

应付职工薪酬 438.78 633.93 675.05 577.01 510.99

应交税费 372.42 52.22 98.09 308.22 -78.26

应付利息 5.86 4.19 4.67 0.00 0.00

应付股利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1,940.26 3,464.60 51,270.01 1,007.91 862.7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8.75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8,890.92 13,179.35 60,879.23 7,215.47 6,978.3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0.00 0.00 161.00 101.00 101.00

预计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360.00 363.50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52.5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360.00 363.50 213.50 101.00 101.00

负债合计 9,250.92 13,542.85 61,092.73 7,316.47 7,079.3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185.00 11,185.00 4,935.00 4,935.00 4,935.00

资本公积 34,376.59 34,376.59 5,374.54 5,374.54 5,374.54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0.00 0.00

专项储备 368.45 360.75 237.36 124.92 10.02

盈余公积 5.34 5.34 5.34 5.34 5.34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0.00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3,754.74 -3,313.79 -169.21 299.50 -436.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2,180.64 42,613.89 10,383.04 10,739.30 9,888.50

所有者权益合计 42,180.64 42,613.89 10,383.04 10,739.30 9,888.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431.56 56,156.73 71,475.77 18,055.77 16,967.84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2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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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67.43 1,005.26 45,341.42 372.05 472.21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应收票据 1,031.56 110.00 100.00 10.00 100.00

应收账款 709.50 1,399.61 2,464.34 881.07 1,183.33

预付款项 19.52 2,135.00 7,840.91 1,070.83 906.30

应收利息 0.00 0.00 0.00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39,928.48 34,663.03 469.35 2,020.61 2,186.27

存货 946.99 1,433.11 1,003.35 1,201.14 1,132.6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181.92 1,304.15 0.00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43,885.40 42,050.17 57,219.37 5,555.70 5,980.8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4,363.68 4,363.68 4,694.68 4,694.68 4,694.68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1,180.23 1,254.44 1,304.53 1,414.67 1,187.80

在建工程 64.69 81.57 61.99 42.15 7.37

工程物资 0.00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0.00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151.96 163.43 165.50 116.85 118.93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商誉 0.00 0.00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78 119.52 67.19 18.76 16.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0 22.04 0.00 112.23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833.75 6,004.68 6,293.89 6,399.34 6,025.39

资产总计 49,719.14 48,054.85 63,513.26 11,955.04 12,006.19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00.00 3,000.00 1,600.00 500.00 5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100.00 200.00

应付账款 2,355.97 338.50 763.50 358.73 470.83

预收款项 492.05 154.14 143.41 224.68 71.68

应付职工薪酬 102.92 165.17 118.17 88.85 180.09

应交税费 90.65 6.60 -52.03 35.85 -26.62

应付利息 3.61 1.63 2.36 0.00 0.00

应付股利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500.88 559.46 50,637.09 488.90 469.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3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5,546.09 4,225.50 53,212.50 1,797.01 1,865.2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60.00 60.00 60.00 0.00 0.00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00 60.00 60.00 0.00 0.00

负债合计 5,606.09 4,285.50 53,272.50 1,797.01 1,865.29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1,185.00 11,185.00 4,935.00 4,935.00 4,935.00

资本公积 34,124.54 34,124.54 5,374.54 5,374.54 5,374.54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0.00 0.00

专项储备 0.00 0.00 0.00 0.00 0.00

盈余公积 5.34 5.34 5.34 5.34 5.34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0.00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1,201.83 -1,545.53 -74.12 -156.86 -173.99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113.06 43,769.35 10,240.76 10,158.02 10,140.9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9,719.14 48,054.85 63,513.26 11,955.04 12,006.19

近年利润表(合并)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 营业收入 14,818.99 5,894.25 13,217.73 12,798.40 9,100.43

减:营业成本 13,011.54 5,375.52 9,950.06 9,601.41 7,522.70

营业税金及附加 70.61 28.58 111.29 104.01 23.98

销售费用 441.58 317.93 682.04 674.63 390.02

管理费用 1,709.56 2,961.17 2,145.89 1,509.88 1,116.73

财务费用 450.22 254.20 221.40 130.63 55.07

资产减值损失 -50.99 221.94 132.69 -54.69 111.5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投资收益 66.38 8.13 0.00 0.00 9.87

二、 营业利润 -747.16 -3,256.96 -25.65 832.54 -109.69

加:营业外收入 322.86 101.59 213.30 162.96 247.46

减:营业外支出 9.02 468.22 255.04 16.75 37.99

三、利润总额 -433.31 -3,623.59 -67.39 978.75 99.77

减:所得税费用 7.64 -285.94 28.15 242.86 75.70

四、净利润 -440.95 -3,337.65 -95.54 735.90 24.07

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440.95 -3,337.65 -95.54 735.90 24.07

近年利润表(母公司)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 营业收入 8,628.98 2,317.34 7,016.40 6,204.33 4,850.63

减:营业成本 7,666.01 2,154.73 5,545.99 5,637.24 4,143.76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4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60 0.03 9.17 23.20 3.71

销售费用 304.24 188.88 272.14 244.64 211.41

管理费用 294.89 393.97 629.55 401.30 303.82

财务费用 191.76 50.39 159.06 55.32 29.58

资产减值损失 -29.61 49.31 93.73 -35.75 62.05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投资收益 66.17 -994.30 0.00 0.00 9.87

二、 营业利润 245.26 -1,514.28 306.75 -121.61 106.17

加:营业外收入 165.48 49.00 67.50 140.97 243.48

减:营业外支出 3.37 12.67 88.52 0.12 9.42

三、利润总额 407.37 -1,477.95 285.74 19.23 340.23

减:所得税费用 63.67 -44.06 69.83 2.10 53.17

四、净利润 343.70 -1,433.89 215.90 17.13 287.06

上述表中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投资成本 帐面价值

1 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司 2011/01 100 36,000,000.00 946,771.68

2 汶川新砼建材有限公司 2011/01 100 946,771.68 36,000,000.00

3 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3/11 100 6,990,000.00 6,690,000.00

合计 43,636,771.68 43,636,771.68

1)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A、企业名称: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司;

B、注册地址:阿坝州汶川县漩口镇小麻溪村;

C、法定代表人:胡诗为;

D、注册资本:叁仟陆佰万元人民币;

E、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F、营业执照注册号:513200000006926;

G、经营范围:氢氧化锂、硫酸的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2 月 3 日);

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碳酸锂、无水硫酸钠、塑料编织袋的生产;锂系列产品、建材(危

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公司简介及历史沿革

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 月,由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投资组建的有

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3600 万元,并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1 年 1 月 12 日出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5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具的中瑞岳华川验字[2011]第 001 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评估基准日,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 3600 万元人民币,股东名称、

出资额和出资比例见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3,600.00 100.00

合计 3,600.00 100.00

(3)生产经营情况

经营范围:氢氧化锂、硫酸的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2 月 3 日);

货物的进出口业务。碳酸锂、无水硫酸钠、塑料编织袋的生产;锂系列产品、建材(危

险化学品除外)的销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4)公司近年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如下

近年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3.86 137.30 136.72 203.70 51.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应收票据 338.15 190.00 108.00 234.12 70.81

应收账款 2,438.13 530.04 750.51 653.92 567.75

预付款项 626.78 515.96 566.66 1,069.26 2,166.65

应收利息 0.00 0.00 0.00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259.18 338.25 485.24 11.42 16.89

存货 3,081.88 6,327.96 4,251.43 2,257.55 2,014.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0.00 391.48 0.00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7,007.97 8,431.00 6,298.56 4,429.98 4,888.48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4,479.70 5,051.27 5,575.02 4,496.62 3,035.29

在建工程 2,713.74 2,337.81 873.73 614.14 916.51

工程物资 0.00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0.00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927.95 951.76 975.56 999.37 1,023.18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6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商誉 0.00 0.00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8.57 252.54 19.11 7.23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5.96 228.60 0.00 232.76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8,975.91 8,821.98 7,443.42 6,350.11 4,974.98

资产总计 15,983.89 17,252.97 13,741.98 10,780.09 9,863.46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40.00 1,950.00 1,100.00 500.00 5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2,119.57 3,448.73 4,480.53 2,700.75 2,869.41

预收款项 24.08 2,093.99 2,798.25 835.27 775.04

应付职工薪酬 213.37 377.89 499.56 362.95 272.99

应交税费 250.70 25.26 32.63 203.85 -76.02

应付利息 2.25 2.57 2.31 0.00 0.00

应付股利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9,386.34 6,040.15 493.91 2,081.23 2,002.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13,036.31 13,938.58 9,407.20 6,684.05 6,343.5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0.00 0.00 0.00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175.00 202.50 61.25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5.00 202.50 61.25 0.00 0.00

负债合计 13,211.31 14,141.08 9,468.45 6,684.05 6,343.5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00.00 3,600.00 3,600.00 3,600.00 3,600.00

资本公积 0.00 0.00 0.00 0.00 0.00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0.00 0.00

专项储备 368.45 360.75 218.04 98.00 3.29

盈余公积 46.92 46.92 46.92 39.80 0.00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0.00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1,242.79 -895.78 408.57 358.24 -83.3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772.58 3,111.89 4,273.53 4,096.04 3,519.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983.89 17,252.97 13,741.98 10,780.09 9,863.46

近年利润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 营业收入 12,062.96 5,514.94 8,333.76 11,307.78 6,629.04

减:营业成本 11,061.61 4,865.03 7,097.41 9,725.59 6,001.10

营业税金及附加 43.85 13.03 13.24 21.23 0.43

销售费用 137.34 129.05 156.37 195.45 105.11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7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管理费用 1,091.00 1,481.68 928.00 647.70 544.20

财务费用 252.54 195.27 45.28 58.44 9.85

资产减值损失 -8.75 84.88 37.49 0.72 28.1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投资收益 0.21 2.44 0.00 0.00 0.00

二、 营业利润 -514.42 -1,251.55 55.98 658.65 -59.84

加:营业外收入 117.02 31.07 102.67 20.08 3.16

减:营业外支出 5.65 292.03 147.84 16.25 26.66

三、利润总额 -403.04 -1,512.50 10.80 662.48 -83.34

减:所得税费用 -56.03 -208.15 -68.49 181.10 0.00

四、净利润 -347.02 -1,304.35 79.29 481.38 -83.34

上述表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汶川新砼建材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A、企业名称:汶川新砼建材有限公司;

B、注册地址: 汶川县漩口镇;

C、法定代表人:胡诗为;

D、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E、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F、营业执照注册号:513221000000456;

G、经营范围:蒸汽(凭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经营)。生产销售各种建筑砖、

石灰粉、工业废渣粉,销售钢材、水泥、五金交电。(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或禁止经

营的除外,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取得相关批准后,按照批准的事项开展经营活

动。)

(2)公司简介及历史沿革

汶川新砼建材有限公司公司于 2006 年 8 月,由杨重光、陈思伟、兰英、李梁、杨春

晖、刘明克六位自然人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其中杨重光、陈

思伟各出资 25 万元,股权比例 25%,兰英、李梁各出资 20 万元,股权比例 20%,杨春晖、

刘明克各出资 5 万元,股权比例 5%,并经四川神州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6 年 8 月 1 日出具

的川神州验字[2006]第 8-1 号验资报告审验。

根据该公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六位自然人分别将所

持公司股权转让给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汶川新砼建材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 100 万元人民币,股东名称、

出资额和出资比例见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8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1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合计 100.00 100.00

(3)生产经营情况

经营范围:蒸汽(凭有效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经营)。生产销售各种建筑砖、石

灰粉、工业废渣粉,销售钢材、水泥、五金交电。(以上经营范围国家限制或禁止经营

的除外,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必须取得相关批准后,按照批准的事项开展经营活动。)

(4)公司近年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如下

近年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07 0.79 16.15 26.33 1.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应收票据 0.00 0.00 0.00 0.00 0.00

应收账款 123.73 425.27 533.49 251.19 237.87

预付款项 0.26 0.52 2.60 13.91 94.07

应收利息 0.00 0.00 0.00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0.00 0.00 3.79 1.07 0.70

存货 117.37 109.85 41.50 45.33 12.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260.43 536.43 597.52 337.83 347.2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0.00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 335.37 384.03 547.31 684.11 511.90

在建工程 0.00 0.00 2.27 63.22 12.32

工程物资 0.00 0.00 0.00 0.00 0.00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0.00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无形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开发支出 0.00 0.00 0.00 0.00 0.00

商誉 0.00 0.00 0.00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0.00 0.11 0.67 0.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5.37 384.03 549.70 748.00 524.26

资产总计 595.80 920.46 1,147.22 1,085.82 871.49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9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短期借款 0.00 0.00 0.00 0.00 148.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6.93 360.46 101.41 445.54 379.63

预收款项 25.08 13.14 21.10 20.67 3.60

应付职工薪酬 61.93 66.04 76.68 25.81 0.00

应交税费 30.10 19.74 74.79 45.48 23.79

应付利息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股利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53.98 93.99 304.86 338.35 102.9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178.02 553.36 578.84 875.85 657.9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125.00 101.00 101.00 101.00 33.00

预计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递延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0.00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5.00 101.00 101.00 101.00 33.00

负债合计 303.02 654.36 679.84 976.85 690.9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资本公积 0.00 0.00 0.00 0.00 0.00

减:库存股 0.00 0.00 0.00 0.00 0.00

专项储备 0.00 0.00 0.00 0.00 0.00

盈余公积 41.19 38.53 36.74 0.90 0.06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0.00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151.58 127.57 330.64 8.07 0.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2.77 266.10 467.38 108.97 100.5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95.80 920.46 1,147.22 1,085.82 791.49

近年利润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2012 年度 2011 年度

一、 营业收入 1,133.04 934.39 1,528.65 1,520.15 604.40

减:营业成本 1,099.55 893.99 1,267.79 1,371.54 521.57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6 2.81 10.81 9.73 2.55

销售费用 0.00 0.00 0.00 1.35 2.32

管理费用 42.43 123.77 79.02 86.52 49.49

财务费用 0.25 5.39 16.82 17.11 7.67

资产减值损失 -0.01 -0.43 -0.20 2.11 -0.3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投资收益 0.00 0.00 0.00 0.00 0.00

二、 营业利润 -13.33 -91.15 154.41 31.80 21.09

加:营业外收入 40.01 13.89 43.13 0.82 0.00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0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减:营业外支出 0.00 152.26 0.03 1.68 0.00

三、利润总额 26.68 -229.52 197.52 30.93 21.09

减:所得税费用 0.00 -10.35 58.31 22.53 14.56

四、净利润 26.68 -219.16 139.21 8.40 6.54

上述表中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基本情况

A、企业名称: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B、注册地址:阿坝州汶川县漩口新型工业园区;

C、法定代表人:周显刚;

D、注册资本:陆佰陆拾玖万元人民币;

E、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F、营业执照注册号:513200400000143;

G、经营范围:锂产品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以上经营项目不含前置许可和审批

的项目,涉及资质许可的凭资质许可证经营,涉及后置的凭审批文件或资质经营)。

(2)公司简介及历史沿革

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经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商务局以阿州商务(2010)111

号文件关于《恒鼎锂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开办外资企业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的

申请》的批复批准设立,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8 月 30 日颁发商外资川府阿字

[2010]000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系由四川恒鼎锂业投资有

限公司于出资组建的外商投资企业,于 2011 年 7 月 7 日取得四川省阿坝州工商行政管

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美元。并经四川省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 15 日出具了川经会验(2010)045 号验资报告审验。

2013 年 3 月 28 日,根据该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修改后

的公司章程,四川恒鼎锂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

股权以 699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此次出资由四川省经纬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川经会验(2013)004 号验资

报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商务局以阿州商务(2013)81 号文件《关于对四川恒鼎锂

业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变更后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同意上述股权转让,该公司性质变

更为内资企业。

2013 年 11 月 29 日,根据该公司股东决定书、股权转让合同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四川恒鼎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四川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1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截至评估基准日,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实收资本为 669 万元人民币,股东

名称、出资额和出资比例见下表: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669.00 100.00

合计 669.00 100.00

(3)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主要资产为持有的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和阿坝恒鼎锂盐有限公司

100%,除上述投资外,公司未开展其它经营活动。

(4)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及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投资成本

1 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2010 年 11 月 100 260,316,000.00

2 阿坝恒鼎锂盐有限公司 2011 年 6 月 100 5,000,000.00

合计 265,316,000.00

(5)评估基准日和 2014 年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如下

近年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4 0.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0.00 0.00

应收票据 0.00 0.00

应收账款 0.00 0.00

预付款项 0.00 0.00

应收利息 0.00 0.00

应收股利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4,982.26 4,982.80

存货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0 0.00

其他流动资产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4,983.29 4,983.7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0.00 0.00

投资性房地产 0.00 0.00

固定资产 26,531.60 26,531.60

在建工程 0.00 0.00

工程物资 0.00 0.00

福建联合中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22 电话:87820347 传真:8781451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书

固定资产清理 0.00 0.00

生产性生物资产 0.00 0.00

油气资产 0.00 0.00

无形资产 0.00 0.00

开发支出 0.00 0.00

商誉 0.00 0.00

长期待摊费用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0.00 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531.60 26,531.60

资产总计 31,514.89 31,515.31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00 0.00

应付票据 0.00 0.00

应付账款 0.00 0.00

预收款项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0.00 0.00

应交税费 0.00 0.00

应付利息 0.00 0.00

应付股利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30,905.96 30,905.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30,905.96 30,905.9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0.00 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递延收益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00 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0.00 0.00

负债合计 30,905.96 30,905.9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669.97 669.97

资本公积 0.01 0.01

减:库存股 0.00 0.00

专项储备 0.00 0.00

盈余公积 0.00 0.00

一般风险准备 0.00 0.00

未分配利润 -61.05 -60.63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8.93 609.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1,514.89 31,515.31

近年利润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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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度

一、 营业收入 0.00 0.00

减:营业成本 0.00 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0.00 0.00

销售费用 0.00 0.00

管理费用 0.26 0.54

财务费用 0.16 -8.25

资产减值损失 0.00 0.0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00 0.00

投资收益 0.00 0.00

二、 营业利润 -0.42 7.71

加:营业外收入 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0.00 0.00

三、利润总额 -0.42 7.71

减:所得税费用 0.00 0.00

四、净利润 -0.42 7.71

上述表中已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的关系

委托方为本次经济行为的收购方。截至评估基准日,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无产权

关系。

(四)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

2、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

3、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报告使用者。

本评估报告仅供上述使用者在本次评估目的前提下使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及本报告限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外,其他任何人(单位)使用本评估报告无效;我们

对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一)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本次资产评估的

评估范围为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全部

资产、负债,具体以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以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和

财务数据为基础填报的评估申报表为准,在评估基准日,企业账面总资产为 49,719.15

万元,总负债为 5,606.09 万元,净资产为 44,113.06 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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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账面价值

1 流动资产 438,853,961.30

2 非流动资产 10,674,296.22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43,636,771.68

7 投资性房地产 -

8 固定资产 11,802,342.13

9 在建工程 646,947.52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1,519,598.24

15 开发支出 -

16 商誉 -

17 长期待摊费用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7,816.88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000.00

20 资产总计 497,191,437.75

21 流动负债 55,460,880.94

22 非流动负债 600,000.00

23 负债合计 56,060,880.94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41,130,556.81

注: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出资情况,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恒

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电、矿产、旅游资源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府发〔2013〕8 号)和阿坝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府发〔2013〕7

号)的规定:“凡在本州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实行资源开发补偿收益作价入股,

州、县人民政府可以资源开发补偿收益作价入股,具体比例为:金矿 30%;稀有金属

矿 25%;黑色金属矿 20%;年产值在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非金属矿 15%,

年产值在 10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不含 1000 万元)的非金属矿 10%”。根据上述文

件规定,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四

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75%,其它 25%股权持有人为阿坝州人民政府。

(二)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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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存货、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长期股权投资等。

这些资产具有以下特点:

1、房屋建筑物主要有厂房、综合楼、L 型钢结构、办公楼、宿舍楼等,主要房屋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权利人均为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2、机器设备主要为生产锂铷铯盐系列产品的专业生产设备,生产线生产设备主要

包括 XYK600-18/12-40Z 石墨双效蒸发器,LGFD-1321015L 型螺杆压缩机,V-8000V 型

混料机,ARCOS FHS16 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气旋式气流粉碎机,起重、输送等。

3、存货中原材料主要为片碱、纯碱、草酸、二氧化锰等,周转速度较快。

上述资产分布在汶川县漩口镇瓦窑村厂区生产区内,分布较集中,除少量待报废

外均可正常使用。

4、长期股权投资共 3 项,截至评估基准日,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及

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投资成本 帐面价值

1 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司 2011/01 100 36,000,000.00 946,771.68

2 汶川新砼建材有限公司 2011/01 100 946,771.68 36,000,000.00

3 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3/11 100 6,990,000.00 6,690,000.00

合计 43,636,771.68 43,636,771.68

(三)企业的无形资产情况

1、企业账面记录的无形资产:

1)企业申报的 2 宗土地使用权,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证载权利人为四川国理

锂材料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未设定抵押。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 2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置 取得日期 用地性质 准用年限 开发程度 面积(m )

汶漩国用(2007) 汶川县漩口镇

1 2007-4-1 工业 50 五通一平

第 428 号 瓦窑村三组 23,949.34

文漩国用(2012) 汶川县漩口镇

2 2012 年 工业 50 五通一平

第 114 号 瓦窑村三组 444.50

2)1 项专利技术(钛酸锂晶须的制备方法),专利技术的专利权人为四川国理锂

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申报的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

无。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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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根据本次经济行为的要求,纳入评估范围的矿业权账面价值 3,704.33 万元,评估

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为 4036.17 万吨,该部分由北京中天华伟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天华伟矿评报[2016]1013 号《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

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核实该采矿权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范

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一致且符合本次经济行为及本资产评估

报告的要求,我们对该部分汇总并引用了该本评估报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认真

阅读并正确引用该或采矿权估价报告。

1、中天华伟矿评报[2016]1013 号《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金川县李

家沟锂辉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情况:

本次评估所涉及的采矿权,基准日申报价值 3,704.33 万元,评估基准日保有资源

储量为 4036.17 万吨。

根据本次经济行为的要求,纳入评估范围的采矿权由由北京中天华伟矿业技术咨

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天华伟矿评报[2016]1013 号《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

公司四川省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评估方法为折现现金流量法,

评估值 135,332.84 万元。经核实该采矿权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范围、评估目的、评

估基准日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一致且符合本次经济行为及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我们

对该部分汇总进本评估报告,引用过程中无调整事项。引用的评估报告概况如下:

(1)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 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金川县李家沟锂辉

石矿采矿权。

(2)权利状况: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 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金川县李

家沟锂辉石矿采矿权许可证证载范围未设置其他矿业权,矿业权属无争议。

(3)评估目的: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收购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

司四川省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采矿权,需了解“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

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采矿权价值。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为评估委托人

提供以上采矿权在本评估报告所述各种条件下和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公平、合理的价值

参考意见。

(4)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5)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6)价值定义:市场价值是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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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7)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8)评估结论: “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采矿

权”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135,332.84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叁亿伍仟叁佰叁拾

贰万捌仟肆佰元整。

2、评估结论引用时调整情况:

北京中天华伟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的中天华伟矿评[2016]1013

号《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评

估结论 135,332.84 万元扣除了评估基准日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金川县

李家沟锂辉石矿采矿权一期投资共 5,757.25 万元,由于本评估机构在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时总资产评估价值包括了一期投资 5,757.25 万元的价值,故本评估机构在引用北

京中天华伟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的中天华伟矿评报[2016]1013 号

《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评估

结论时扣除了一期投资 5,757.25 万元;

以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评估时确立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由四川

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负责申报,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编号为致同审字(2016)第 351ZA0056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是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确定主要考虑了会计期末以及有利于本

次经济行为实现等因素。

本次评估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取价标准。

五、评估目的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有的四

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98.76%股权,本次评估是为上述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四川国理锂

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提供市场价值参考依据。

六、评估价值(格)类型和定义

此次评估采用市场价值作为选定的评估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

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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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1、交易假设

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

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

假设。

2、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

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

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

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

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

参数和依据。

(二)特殊假设

1、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

变化;

2、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所执行的税赋、税率等政策无重大变化;

3、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4、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

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5、本次评估假设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

整;

6、评估范围仅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评估申报表为准,未考虑委托方及被

评估单位提供清单以外可能存在的或有资产及或有负债;

7、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8、本次评估假设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收益预测能如期实现,假设在预测期国家产业

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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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八、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与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发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协议;

2、本公司与委托方订立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令第 50 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8]170 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7、《城市房地产市场估价管理暂行办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9、阿坝州人民政府颁发的各项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10、阿坝州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颁发的有关文件;

11、《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

基本准则〉的通知》(财企[2004]20 号);

2、《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

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中评协[2007]189 号);

3、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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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 号);

5、《资产评估准则 —无形资产》、《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08]217

号);

6、《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报告披露》(中评协

[2012]246 号);

7、《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 号);

8、 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2003);

9、《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中评协〔2012〕248 号)。

(四)产权证明文件

1、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采矿许可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专利权证;

4、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5、其他权属证明。

(五)取价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评估基准日执行的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

2、《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 294 号);

3、《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2 年 8 月 24 日商务部第 68 次部务会议审

议通过);

4、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5、 当地机电产品市场行情;

6、中国统计出版社《最新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7、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以前年度及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账册及会计原始凭证和相

关财务资料;

8、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历史经营资料;

9、 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未来收益预测资料;

10、中天华伟矿评报[2016]1013 号《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金川县李

家沟锂辉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11、 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 105 万 t/a 采选工

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4 年 10 月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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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本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

(六)其他依据

1、委托评估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

2、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3、其他与评估相关资料。

九、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

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

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资产评估方法主要有下面三种: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参考企业、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

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在市场上有相对可比案

例或可比指标的情况下,市场法评估的结果最能反映企业具有的潜在市场价值。

市场法适用条件:

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的、活跃的资产交易市场;

2、市场上要有可比的资产及其交易活动。

收益法是从决定资产现行公平市场价值的基本依据——从资产的预期获利能力的

角度评价资产,有利于为投资者进行投资预期和判断提供参考依据,它主要适应于对

未来预期收益能力能做出相对准确和可靠估计的企业,不太适合收益能力受政策或政

府调节影响大的企业估价。

收益法适用条件:

1、用货币衡量未来收益;

2、未来收益风险能用货币衡量。

运用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从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获取被评估企业未来

经营状况和收益状况的预测,并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和调整,确信相关预测的合理

性。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成本角度出发,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所有单项资产及负债,

用市场价值代替历史成本的一种方法。该法在整体资产评估时容易忽略各项资产综合

的获利能力,为投资定价提供参考性较弱。

资产基础法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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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当具备较为详尽的历史资料;

2、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是必须的。

本次评估由于公开资产交易市场没有与被评估企业相同或类似的交易案例,故本

次评估不采用市场法;通过对被评估企业经营现状、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的了解,以

及对其所依托的相关行业、市场的研究分析,评估人员认为该公司在未来时期里具有

可预期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并可以用货币衡量,故适合采用收益法评估;同

时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企业价值适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故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和

收益法。

(二)评估方法介绍

1、资产基础法

所谓资产基础法就是对每项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根据资产实际情况,分别选用

恰当的方法分别进行评估,然后将每项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加总后减去负债的价值,

进而得到净资产的评估价值。

对于每项资产,通常选用成本法或市场法或收益法确定其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值。

1)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

其它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采用监盘的方式进行现场盘点现金,并

根据现金日记账记录进行合理的倒推计算,经过倒推计算出评估基准日现金余额,并

与现金日记账核对,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银行存款在账账、账表核实和核

对银行对账单的基础上结合对银行的函证回函情况,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试算

平衡,核对无误后,以经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2)应收票据

为销售货物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清查时,核对明细账与总账、报表余额是否相

符,核对与委估明细表是否相符,查阅核对票据票面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及票

面利率等与账务记录的一致性,以证实应收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结果账、表、

单金额相符。经核实应收票据真实,金额准确,无未计利息,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

值。

(3)应收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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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通过查阅账簿、报表,在进行

经济内容和账龄分析的基础上,对大额款项进行了函证,并了解其发生时间、欠款形

成原因及单位清欠情况、欠债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状况,具体分析后对各项应收

款收回的可能性进行判断,采用个别认定和账龄分析的方法估计风险损失,对关联企

业的往来款项等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能收回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0;对有确凿证据表

明款项不能收回或实施催款手段后账龄超长的,评估风险损失为 100%;对有可能收不

回部分款项的,且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数额的,参考企业会计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

根据账龄分析估计出风险损失,确定应收账款评估值。

(4)预付账款

评估人员核实了账簿记录、检查了原始凭证、业务合同等相关资料,核实交易事

项的真实性、账龄、业务内容和金额等,对于账龄较短正在进行或近期内能够实现交

易的预付款挂账按照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5)存货

存货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在库周转材料。

A、原材料由于系近期购入,市场价格变动不大,按照审核后的账面原值作为评估

值。

B、在产品为企业生产中的各种产品。评估人员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在产品评估

明细表,通过询问在产品的生产工艺过程、核算流程,审查有关各项目原始单据、记

账凭证及明细账,对在产品的形成和转出业务进行抽查审核,对在产品的价值构成情

况进行调查,经核查,在产品成本结转及时完整,金额准确,且周期较短,其所耗费

的原材料价格变化不大、人工费标准与基准日变动较小,以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C、产成品和发出商品

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对于产成品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

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由于企业近年连续亏损,

本次评估不考虑所得税的扣除)。计算公式如下: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率-

营业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不含税售价:对于有合同的产品以合同价确定为不含说售价;无合同产品是按

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

b.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建设税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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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附加;

c.销售费用率是按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

d. 营业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营业收入;

主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

e. 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

f. r 为产品销售的适销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

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其中 r

对于畅销产品为 0,一般销售产品为 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 100%。按产品预计市

场价格(不含税)-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所得税

(6)其它流动资产

其它流动资产为预交企业所得税。评估人员向有关部门了解其它流动资产形成原

因,通过核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账簿、原始凭证,核实其它流动资产的真实性和未

来的相应权益。由于没有证据表明未来不能收回相应权益,因此按照审核后的账面原

值作为评估值。

2)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其它、

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其它非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A、计算公式: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B、重置成本:房屋重置成本(重新购置价格)包括建安成本、工程前期及其它

费用、建设期利息、销售税费、投资利润等构成。

C、成新率:采用“年限法成新率”与“现场勘估、等级打分法成新率”等因素

进行综合评定。

(2)固定资产-设备类:包括机器设备、电子办公类设备、运输设备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按照持续使用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设备特点和收

集资料的情况,对正常生产经营用的电子设备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对设备使用时间

较长,市场上无法询到同类型全新设备市场价、且存在活跃的二手交易市场的设备,

如普通电子办公类设备,采用市场法评估。

对于待报废的设备,按其可变现净值作为评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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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建工程

按核实后帐面值确定为评估值。

(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采用成本逼近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评估。

(5)无形资产-其它

为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按照审核后的账面原值作为评估值。

(6)长期股权投资

对长期股权投资,首先对长期投资形成的原因、账面值和实际状况等进行了取证

核实,并查阅了投资协议、股东会决议、章程和有关会计记录等,以确定长期投资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

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被投资企业,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需对其进行整体评估,然后根据对被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分别计算各长期投资企业评估

值。

评估中所遵循的评估原则、采用的评估方法、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等保持

一致,在评估中采用同一标准、同一尺度,以合理公允和充分地反映各被投资单位各

项资产的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整体评估后净资产×持股比例

在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时,评估师没有考虑控股权和少数股权等因素产生的

溢价和折价。

(7)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为由于计提坏账准备、可弥补亏损所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就差异产生的原因、形成过程进行调查和了解,核实该差异在确定未来

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是否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核实核算

的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及税法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值。

(8)其它非流动资产

其它非流动资产为预付设备款。本次评估根据其尚存权利确定其评估值。

3)负债

核实各项负债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实际需要承担的

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2、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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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法是本着收益还原的思路对公司的运营资产进行评估,即把公司未来经营中

预计的净收益还原为基准日的资本额或投资额。具体评估办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

在未来的预期收益,并采用适当的折现率或资本化率折现成基准日的现值,然后累加

求和,得出被评估资产的评估值。在收益法评估中,被评估资产的内涵和运用的收益

以及资本化率的取值必须是一致的。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折现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有息债务

有息债务:指基准日账面上需要付息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等。

1、预测期和收益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无限年期。

2、自由现金流量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企业净现金流,现金流量的计算公式如下:

(预测期内每年)企业净现金流量=现金流入-现金流出

(预测期内每年) 自由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管理

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得税+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

资金追加额

3、预测期末终值

由于收益期为无限年,故不考虑期末终值。

4、折现率的确定

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K e K d (1 t)

E D E D

其中: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权益;

D:付息债务;

t: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 e rf MRP β L 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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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5、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超过企业经营所需的多余资产。

6、非经营性资产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与企业收益无直接关系的,不产生效益的资产或未参与收益预

测的资产和负债。

十、评估程序实施过程

本公司自接受委托至完成评估工作并提交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过程分为以下阶段:

(一)确定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本公司接洽项目的有关人员,在接受资产业务委托之前,采取与当事方讨论、阅

读基础资料、进行必要初步调查等方式,共同明确资产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包括:

1、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

2、资产评估目的;

3、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4、价值类型及定义;

5、资产评估基准日;

6、资产评估限制条件和重要假设;

7、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接受委托

在确定评估业务基本事项基础上接受委托,明确了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

准日、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时间、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范围及资产评估的收费等资产

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的主要事项。

(三)编制资产评估计划

评估计划是明确评估技术思路,合理安排人员、突出项目重点、防止出现评估疏

漏的保证。本公司分别派出专门的机器设备评估人员、建筑物评估人员、土地使用权

评估人员和流动资产及负债评估人员执行本次评估工作。

(四)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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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是核实检测评估对象、了解评估环境、掌握评估对象动态的唯一途径和

不可省略的环节。本项目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程序和操作的规定,

对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申报表进行审核、鉴别和现场勘察。

(五)收集资产评估资料

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通过多种途径询价,收集生产厂家报价、近期

公开刊物的有关价格信息、报价手册及互联网上的有关信息、定额标准、取费标准和

有关调价文件、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及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等评估依据,以保证资

产评估业务质量。

(六)评定估算

1、资产评估机构人员对收集的资产评估资料进行充分分析,确定其可靠性、相关

性、可比性,摒弃不可靠、不相关的信息,对不可比信息进行必要分析调整,在此基

础上恰当选择资产评估方法;

2、资产评估人员在选择恰当的资产评估方法后,根据评估基本原理和规范要求恰

当运用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3、资产评估人员在形成初步资产评估结论的基础上,对信息资料、参数的数量、

质量和选取的合理性等进行综合分析,以形成资产评估结论。项目负责人对各类资产

评估初步结果进行汇总,撰写并形成评估报告草稿。

(七)内部审核、提交报告

根据我公司评估业务流程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在完成评估报告草稿一审后

形成评估报告初稿并提交公司内部审核。项目负责人在内部审 核完成后,形成评估

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交客户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合理修改后形成评估报告正

式稿并提交委托方。

十一、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涉及本次经济行为范围内的账面总资产为 49,719.15 万元,总负债为 5,606.09 万元,

净资产为 44,113.06 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 122,879.88 万元,总负债为 5,561.09 万

元,净资产为 117,318.79 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 73,205.73 万元,增值率 165.95%。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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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43,885.40 43,898.74 13.34 0.03%

2 非流动资产 5,833.75 78,981.14 73,147.39 1253.87%

3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 长期应收款

6 长期股权投资 4,363.68 76,828.75 72,465.07 1660.64%

7 投资性房地产 - -

8 固定资产 1,180.23 1,526.69 346.46 29.36%

9 在建工程 64.69 64.69 - -

10 工程物资

11 固定资产清理

12 生产性生物资产

13 油气资产

14 无形资产 151.96 496.59 344.63 226.79%

15 开发支出 -

16 商誉

17 长期待摊费用 -

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67.78 64.41 -3.37 -4.97%

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5.40 - - #VALUE!

20 资产总计 49,719.15 122,879.88 73,160.73 147.15%

21 流动负债 5,546.09 5,546.09 - 0.00%

22 非流动负债 60.00 15.00 -45.00 -75.00%

23 负债合计 5,606.09 5,561.09 -45.00 -0.80%

24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4,113.06 117,318.79 73,205.73 165.95%

2、收益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

涉及本次经济行为范围内的账面总资产为 49,719.15 万元,总负债为 5,606.09 万元,

净资产为 44,113.06 万元;评估后净资产(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16,113.44 万元,

增值额 72,000.38 万元,增值率为 163.22%。

3、最终评估结果的确定

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净资产为 117,318.79 万元,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116,113.44 万元,二者差异不大。差异原因主要收益法是从整体角度考量,

关键指标是未来收益及折现率,对未来收益指标进行预测时综合考虑了国内外宏观经

济情况、行业情况、发展规划、经营能力等多种因素;而资产基础法是立足于资产重

置的角度,通过评估各单项资产价值并考虑有关负债情况来评估企业价值。收益法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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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假设的限制条件更多,主观判断性较强,易受估价人员的喜好和偏重影响,对未来

行业和企业的经营的推断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收购,由于

企业未来的收益相对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经营受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故在本

次评估中,选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的评估结论。

故本次评估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基准日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即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 117,318.79 万元。

4、最终评估结果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出资情况,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恒鼎锂业

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印

发水电、矿产、旅游资源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府发〔2013〕8 号)和阿坝州人民

政府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府发〔2013〕7 号)

的规定:“凡在本州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实行资源开发补偿收益作价入股,州、

县人民政府可以资源开发补偿收益作价入股,具体比例为:金矿 30%;稀有金属矿 25%;

黑色金属矿 20%;年产值在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非金属矿 15%,年产值在

10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不含 1000 万元)的非金属矿 10%”。根据上述文件规定,

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四川德鑫矿

业资源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75%,其它 25%股权持有人为阿坝州人民政府。本次评估,

长期股权投资-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评估价值按 75%计算。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一)产权瑕疵事项

1、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出资情况,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恒

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根据阿坝州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水电、矿产、旅游资源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阿府发〔2013〕8 号)和阿坝

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阿府发〔2013〕7

号)的规定:“凡在本州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实行资源开发补偿收益作价入股,

州、县人民政府可以资源开发补偿收益作价入股,具体比例为:金矿 30%;稀有金属

矿 25%;黑色金属矿 20%;年产值在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非金属矿 15%,

年产值在 10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不含 1000 万元)的非金属矿 10%”。根据上述文

件规定,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恒鼎锂业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持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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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 75%,其它 25%股权持有人为阿坝州人民政府。本

次评估,长期股权投资-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评估价值按 75%计算。

2、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物部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上

述事项,企业已经出具声明,权属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

是以产权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的前提进行的。

3、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房屋建筑

物部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上述事项,企业已经出具声明,权属阿坝中晟锂业有限公

司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是以产权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的前提进行的。

4、四川国理锂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房屋

建筑物全部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对上述事项,企业已经出具声明,权属四川德鑫矿业资

源有限公司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评估是以产权权属明确不存在纠纷的前提进行的。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本报告未发现其它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三)重大期后事项

期后事项是指评估基准日之后出具评估报告之前发生的重大事项。

本报告无重大期后事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引用报告的情况

根据本次经济行为的要求,纳入评估范围的矿业权账面价值 3,704.33 万元,评估

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为 4036.17 万吨,该部分由北京中天华伟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中天华伟矿评报[2016]1013 号《四川德鑫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四川省

金川县李家沟锂辉石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经核实该采矿权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范

围、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与本资产评估报告一致且符合本次经济行为及本资产评估

报告的要求,我们对该部分汇总并引用了该本评估报告,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是认真

阅读并正确引用该或采矿权估价报告。

2、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1)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

技术检测,注册资产评估师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

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做出判断。

2、本次评估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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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房屋、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

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察做出

判断。

3)纳入评估范围的井巷工程、地下构筑物、地下设备,因评估人员现场勘查时已

封井,评估人员无法对井巷工程、地下构筑物、地下设备等下井勘察。为此被评估单位

出具了相关说明,证明该部分资产确实为被评估单位所有,并承诺若该部分资产产权出

现问题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评估人员主要通过核对购置合同、发票、购置时评估报

告等对该部分资产进行现场核实。

3、本次评估未考虑本次经济行为中可能发生的税负支出,也未对委估资产的评

估增减值做任何可能涉及的纳税准备。

4、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做出

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

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

评估工作是以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

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5、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委托方

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被评估单位提供,委托方

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

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

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产实际作价时

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三、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评估结论

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

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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