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龙能科技(苏州)有限责任公司 85%股权
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西部
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转让龙能科技(苏州)有
限责任公司 85%股权的议案》进行了仔细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价格公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则。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独立董事:范自力、唐国琼
2016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