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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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0145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目录

1.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

议议程

2. 议案 1.《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议案 2.《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议案 3.《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议案 4.《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议案 5.《 2015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7. 议案 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8. 议案 7.《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 10:30(北京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9:15-9:25,9:30-11:30,

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新疆塔城市辽塔新区巴克图路幸福小区底商二楼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主持人介绍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出席会议人员及列席会议人

员情况;推选本次会议的监票人和计票人。

三、审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关于<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 《关于<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7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季鹏、刘名旭) √

四、对议案进行表决。

1、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3、向上交所信息公司上传现场表决情况,并根据上交所信息公司最终统

计结果,统计本次会议议案的现场和网上投票汇总情况;

4、监票人宣布投票表决汇总结果。

五、公司法律顾问作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与会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

字。

七、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 1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

章程》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

较好的完成公司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2015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

报告如下:

一、2015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15年1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万源稀金资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万源稀金公司)协议受让公司股份正式办理了过户手续,万源稀金公司

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015年6月2日,公司迁址至新疆塔城地区

塔城市,并更名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4月-8月,

公司完成了董事会董事(包括独董)辞职及新董事选举更换工作,完成了管理

团队的更换及业务、资料等的交接。

因公司历史遗留的巨额债务,且面临被暂停交易并退市的风险,2015年11

月7日,公司被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进行破产重整,2015年12月31

日,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塔中民破字第1-11号《民事裁定

书》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目前公司正在《重整计划》执

行期。通过重整,投资人支付了14.47亿元资金,其中8亿元用于向债权

人清偿,其余6.47亿元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剩余部分留在公

司,作为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或用于购买优质资产等,公司资产质量

得到极大改善,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万源稀金公司正在积极遴选优质资

产,项目前期的尽调工作和初步商务谈判正在进行,争取尽快将具备较

强盈利能力及成长性的优质资产注入公司,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

能力,提高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能力。

201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 3,902,796.13 元,净利润 59,082,028.68

元,期末净资产 604,801,144.02 元,较 2014 年度实现扭亏为盈。

二、 2015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共召开了12次会议,审

议议案41项,涵盖了公司董监事候选人提名、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

利润分配、破产重整等重大事项。董事会历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均及

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供投资者查阅。

(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会董事分别于2015年1-8月被提名并经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后履职,陆续开展工作,公司暂未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原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成员会充分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在公司的经营战

略、重大决策、实施董事会决议、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保持高管人

员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全面参与公司战略规划的

论证、制定和调整相关工作,并对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持续关注,提出

专业性建议。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季度报高、年度报告等

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阅,加强与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的沟

通,及时掌握 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

计的独立性,确保公司 2015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公司生产经营进度与目标考核进行了检查,结合公司

经营目标年度完成情况,对经营层的业绩做出了合理评价,并审定了高

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兑现方案。

4、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召开了4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监事会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

公司认真听取了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建议,使公司决策更加科学有效。公

司独立董事全年共参加公司董事会 12 次,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1 次,就

公司 2015 年度重大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共 8 次。

(四)信息披露工作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指定《上海证券报》、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作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确

保地对外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告期内,公司按期披露了年报、

半年报和季报,全年对外披露各类公告 164 份,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

司情况。

同时,公司建立了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专线电话、互动平

台、投资者说明会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并按中

国证监会及上交易所的要求,组织中小股东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公司本

年度历次股东大会,保证中小投资者及时参与公司决策。

(五)股东大会召开及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7 次临时股东大会,共

审议通过 19 项议案,完成董监事更换、利润分配、变更公司章程、计提

负债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等事项,董事会和经营层对股东大会的各项决

策均予以贯彻落实。

三、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要求完成债权清偿

等工作,充分利用公司资金,依托注册地新疆塔城地区的地缘优势,积

极遴选优质资产,争取尽快将具备较强盈利能力及成长性的优质资产注

入公司,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

坚持以建设规范、高效的决策中心为目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

范运作程序,防范各类违规风险,促进公司依法、合规运营,保证公司

持续健康发展。

请审议!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议案 2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

历次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监督、

审查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

障。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李勇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

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

2、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的议案》、《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

告及摘要》、 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本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本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了调查。2015 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要

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和行使

职权时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切实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没有

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行为。

2015 年 11 月 7 日,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2015)塔中民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后,监事会及时了解整个重整

工作的进度,认真阅读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信息;与管理团队面谈了解重

整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媒体及舆论关注的一些问题,对公司《重整计划》

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了解,督促公司按《重整计划》要求认真执行。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认

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

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

3、检查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因重整事项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息的

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 年 12 月修订)》第二条(一)的相关规定,2015

年度公司不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控鉴证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履行职能,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内部控制

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按照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公司经营管理。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按照

市场化原则定价,循了公平交易原则,没有发现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

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报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议案 3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已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进行了披露,具体内容请查阅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提请股东大会予以审

议。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议案 4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

[2016]006128 号审计报告。详见审计报告及附注。

一、2015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表: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建材 3,530,176.19 3,729,766.18 -5.65 -91.65 -91.22

贸易 168,193.44

其他 204,426.50 958,758.34 -369.00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

毛利率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比上年增 上年增减

(%)

减(%) 减(%) (%)

陶瓷洁具 3,530,176.19 3,729,766.18 -5.65 -91.65 -91.22

农产品 168,193.44

其他 204,426.50 958,758.34 -369.00

1、营业收入情况:

201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02,796.13 万元,比上年同期降低了

90.76%,主要原因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国维洁具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5 年 3 月停产。

2、净利润:

2015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 59,082,028.68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为 61,776,353.20 元,较去年同期扭亏为盈,扭亏主要原因为公

司实现破产重整利润。

3、主要的财务指标:

每股收益: 0.16; 销售净利率:1513.84%

资产负债率: 31.66% ; 存货周转率:1.20;

应收账款周转率:0

二、公司财务状况(合并)

1、资产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期末余额 2014 年期末余额 变动比例

应收账款 - - -

预付款项 - 163,065.6 -

流动资产合计 884,912,874.91 8,240,860.41 10638.11%

长期股权投资 - - -

固定资产 88,878.91 13,171,303.94 -99.33%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商誉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88,878.91 22,276,928.94 -99.60%

资产总计 885,001,753.82 30,517,789.35 2799.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04,801,144.02 (2,004,043,773.22) -130.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4,801,144.02 (2,011,176,688.09) -130.07%

2、收益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度金额 2014 年度金额 变动比例

营业总收入 3,902,796.13 42,254,323.54 -90.76%

利润总额 59,082,028.68 (1,507,980,878.19) -103.92%

净利润 59,082,028.68 (1,507,980,878.19) -103.9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61,776,353.20 (1,505,773,754.41) -104.10%

的净利润

3、期初重大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度发现存在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对此进行

了更正并对 2014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同时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已与

现任及前任会计师就以下会计差错进行了沟通调整。

(一)前期差错更正

受影响的 2014 年报表项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累积影响数

目名称

其他应付款 5,269,812.31

根据破产管理人确认并经法

经破产 重整 管理 人确 预计负债 562,317,141.32

院裁定需要补计的其他债务

认、塔城地区法院裁定 营业外支出 (31,823,992.39)

本金和利息。

年初未分配利润 (599,410,946.02)

追索以 前年 度会 计处 盈余公积 (3,506,602.29)

以前年度盈余公积抵消差错

理差错 年初未分配利润 3,506,602.29

(二)受影响的 2014 年报表科目

科目名称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资产负债表项目:

其他应付款 57,832,696.16 5,269,812.31 63,102,508.47

预计负债 1,382,976,393.69 562,317,141.32 1,945,293,535.01

盈余公积 39,207,143.05 (3,506,602.29) 35,700,540.76

未分配利润 (1,920,786,062.67) (564,080,351.34) (2,484,866,414.01)

利润表项目:

科目名称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营业外支出 1,378,415,955.61 (31,823,992.39) 1,346,591,963.22

对年初未分配利润影响:

年初未分配利润 (383,188,315.87) (595,904,343.73) (979,092,659.60)

三、资产减值损失计提与核销情况

报告期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78,203,206.95 元,其中:坏账

损失 78,203,206.95 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0 元。本年度无应收账款的

坏账核销。

四、现金流量情况

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110,642,852.93 元,其中: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99,721.26 元;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4,542.14 元;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15,927,116.33 元。

其他情况详见 2015 年审计报告。

请审议。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议案 5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审计,公司2015年度实

现 净 利 润 59,082,028.68 元 , 其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61,776,353.20元,2015年度未分配利润-2,423,090,060.81元。

由于公司目前处在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016 年度需注入资产、调整

产业结构,为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来看,公司拟定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年末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会计年度。

请审议!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议案 6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度发现存在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对此进行了更正并对 2014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做好上市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已与现任及前任会计

师就以下会计差错进行了沟通调整。

1.前期差错更正

受影响的 2014 年报表项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处理程序 累积影响数

目名称

其他应付款 5,269,812.31

根据破产管理人确认并经法

经破产 重整 管理 人确 预计负债 562,317,141.32

院裁定需要补计的其他债务

认、塔城地区法院裁定 营业外支出 (31,823,992.39)

本金和利息。

年初未分配利润 (599,410,946.02)

追索以 前年 度会 计处 盈余公积 (3,506,602.29)

以前年度盈余公积抵消差错

理差错 年初未分配利润 3,506,602.29

2.受影响的 2014 年报表科目

科目名称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资产负债表项目:

其他应付款 57,832,696.16 5,269,812.31 63,102,508.47

预计负债 1,382,976,393.69 562,317,141.32 1,945,293,535.01

盈余公积 39,207,143.05 (3,506,602.29) 35,700,540.76

未分配利润 (1,920,786,062.67) (564,080,351.34) (2,484,866,414.01)

利润表项目:

营业外支出 1,378,415,955.61 (31,823,992.39) 1,346,591,963.22

对年初未分配利润影响:

年初未分配利润 (383,188,315.87) (595,904,343.73) (979,092,659.60)

三、独立董事对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对于上述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管理层已与现任审计师以及前

任审计师就以下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做了沟通,公司对此前期会计差错进

行更正并对 2014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是合理的。公司

管理层今后将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的执行力度和财务人员的执业水平。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议案 7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刘名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利益。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 6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

过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15 年,公司六届董事会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0

项议案,我在任职后均参与了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

独立董事,我尽量做到勤勉尽责,做好董事会决议前的准备工作和决议

后的跟踪监督工作。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董事会议案

资料,并就有关议案情况向公司经营层进行咨询和了解,以便对董事会

议案作出正确决策;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以及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总

之,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

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事会次数

刘名旭 3 1 2 0 0 ---

2、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提出异议的情况 提出异议的具体内容 备注

刘名旭 无 无 ---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5 年度

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一名独立董

事一起对关于公司增补董事、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期间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积极促进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参与决策事项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发表

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8 月 28 日参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

占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对外担保有关制度规定,能够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

2、2015 年 12 月 4 日参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就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新亿股份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

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

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新亿股份财务状

况进行审计;本次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没有损害新

亿股份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意见

对《关于聘请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

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

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新

亿股份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决策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新亿股份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亿股份201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

该事项提交新亿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自 2015 年 8 月 6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

选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未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职务。

五、对公司检查情况

201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利用专业优势充分了解

行业动态,并采用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及

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为公司的重大

事项进展做到出了贡献。

2015 年 11 月 7 日,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2015)塔中民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后,我及时了解整个重整工作

的进度,认真阅读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信息;期间我分别二次到公司与管

理团队面谈了解重整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媒体及舆论关注的一些问题,

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了解,督促公司按《重整计划》

要求认真执行。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

管局下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

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我及时与公司管理团队沟通,了解

调查进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前往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面谈汇报相关

情况。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

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

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在对公司事先提供相

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信息。

七、其他事项

2015 年度,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向董

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公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

予了充分支持,未有妨碍本人独立性发挥的情形。

本人将在 2016 年的履职工作中继续本着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

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督促公司尽快建立、健全组织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

运营管理,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请予以审议。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名旭

2016 年 5 月 20 日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

(李季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

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

的利益。现将 2015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 2015 年 7 月 17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 5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后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201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40 项

议案,我在任职后均参与了董事会会议,没有缺席会议的情况。作为独

立董事,我尽量做到勤勉尽责,做好董事会决议前的准备工作和决议后

的跟踪监督工作。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董事会议案资

料,并就有关议案情况向公司经营层进行咨询和了解,以便对董事会议

案作出正确决策;在董事会作出决议后,详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以

及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和意见。总之,

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

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事会次数

李季鹏 4 2 2 0 0 ---

2、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提出异议的情况 提出异议的具体内容 备注

李季鹏 无 无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15 年度

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一名独立董

事一起对公司董监事替换、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期间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和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积极促进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参与决策事项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

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5 年 8月 11日参加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补选刘名旭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刘名旭先生的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刘名旭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具备履行职务的

条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名旭先生为公司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2015 年 8 月 28 日参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

占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对外担保有关制度规定,能够严格控

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对外担保的情况。

3、2015 年 12 月 4 日参加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就相关

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新亿股份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

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

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新亿股份财务状

况进行审计;本次拟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没有损害新

亿股份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聘请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并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

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

新亿股份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决策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新亿股份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聘

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亿股份2015 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事项提交新亿股份股东大会审议。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自 2015 年 7 月 16 日经公司 201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当

选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暂未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职务。

四、对公司检查情况

2015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状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同时利用专业优势充分了解

行业动态,并采用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及

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为公司的重大

事项进展做到出了贡献。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董事会决

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了

监督和核查;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在对公司事先提供相

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披露信息。

六、对公司破产重整、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的工作

2015 年 11 月 7 日,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2015)塔中民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后,我及时了解整个重整工作

的进度,认真阅读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信息;期间我分别三次到公司与管

理团队面谈了解重整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媒体及舆论关注的一些问题,

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了解,督促公司按《重整计划》

要求认真执行。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

管局下达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

露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我及时与公司管理团队沟通,了解

调查进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前往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面谈汇报相关

情况。

六、其他事项

2015 年度,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聘请外部

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向董

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公司对于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

予了充分支持,未有妨碍本人独立性发挥的情形。

感谢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本

人将在 2016 年的履职工作中继续本着谨慎、认真、勤勉的原则,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提

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切实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督促公司尽快建立、健全组织结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营管理,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请予以审议。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季鹏

2016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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