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通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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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9 证券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4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9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蒯舒洪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有较长一段时间,近期公司收到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拟收购标的公司的通知,标的公司提出终止与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

议》、《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协议》等协议。为了切实保护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融资环境、融资时机及公司股东与认购方的

利益等各方面因素,经审慎决策,并与认购方、保荐机构等多次协商沟通,公司决定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做好向中国证监会撤回非公开

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等有关后续工作。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刘

秋华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经与认购对象刘秋华协商,双

方同意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

自双方盖章签署后成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分别与深圳市垣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忆想互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因此公司同意分别与深圳市垣锦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忆想互联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非公开发行

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自各签署方盖章签署后成

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北京市九域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北京市九域互联科技有限

公司全体股东及股权最终持有人和管理者协商,各方同意签署《北京市九域互联科技

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自各签署方盖章签署后成立,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

北京普菲特广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的议案》。

由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与北京普菲特广告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及股权最终持有人和管理者协商,各方同意签署《北京普菲特广告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该终止协议自各签署方盖章签署后成立,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批准后生效。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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