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科技: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0 17: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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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6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7,5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

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

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本次公司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

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5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5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6

月 27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5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544 沈锦华

2 01*****253 姚瑞波

3 01*****930 许剑峰

4 01*****464 谢永忠

5 01*****022 李丽洁

6 01*****932 王静宁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5

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星火路软件大厦 A 座 12F

咨询联系人:顾军、迟梦洁

咨询电话:025-8699 1866

传真电话:025-5869 4317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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