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6-043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本次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不含)及除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司进行了
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5 月 18 日-2016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8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9 日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 9 楼会议
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由于董事长曾胜强先生出差,本次会议由董事许忠慈
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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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 106,903,155 股,占公司总股本 426,036,752 股的 25.0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
东)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 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06,903,1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股东
(含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下同)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曾胜强先生、许忠慈先生、方进先生、
张跃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映冰先生、孙海法先生、邓鸿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董事将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1 关于选举曾胜强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6,90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
数的 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曾胜强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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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1.1.2 关于选举许忠慈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6,90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
数的 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许忠慈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1.1.3 关于选举方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6,90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
数的 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方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1.1.4 关于选举张跃华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6,90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
数的 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张跃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1.2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1 关于选举马映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6,90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
数的 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马映冰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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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关于选举孙海法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6,90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
数的 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孙海法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1.2.3 关于选举邓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6,90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
数的 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邓鸿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2、《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薛宁先生、李明月女士为第四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以上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黄洪
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关于选举薛宁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6,90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
数的 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薛宁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2.2 关于选举李明月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106,903,1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权总
数的 100%。该项议案获得审议通过,李明月女士当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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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的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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