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双龙股份 公告编号: 2016-020
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 2016 年 0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刊登于 2016 年 05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转增股本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4,009,78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
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
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增 5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24,009,783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36,014,674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05 月 25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 05 月 2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05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16 年 05 月 26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
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
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0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05
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731 卢忠奎
2 01*****347 黄克凤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05 月 26 日。
七、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424,009,783 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股份 203,518,968 48.00 101,759,484 305,278,452 48.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0,490,815 52.00 110,245,407 330,736,222 52.00
三、股份总数 424,009,783 100.00 212,004,891 636,014,674 100.00
八、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按最新股本 636,014,674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15
年度每股收益约为 0.21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二道区铁厂镇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亮、王衍
咨询电话:0435-3752903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