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4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年5月6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2,732,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1.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
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
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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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6年5月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356 蔡永太 19 00*****408 张伯欣
2 00*****516 李晓斌 20 00*****199 尹峻
3 00*****571 黄明辉 21 01*****660 张百乐
4 01*****358 麻秀星 22 01*****733 宋秀华
5 00*****299 林千宇 23 01*****492 林祥毅
6 00*****049 叶斌 24 00*****942 李小生
7 00*****694 林秀华 25 01*****119 刘建勋
8 00*****751 林燕妮 26 00*****467 柯麟祥
9 01*****294 桂苗苗 27 01*****734 陈斌
10 00*****477 陈鹭琳 28 01*****249 沈晓治
11 00*****359 郭元强 29 01*****901 彭军芝
12 00*****424 邱聪 30 00*****384 王永滋
13 00*****602 阮民全 31 00*****494 卢延东
14 00*****130 林春升 32 01*****319 姚琪钦
15 00*****507 陈强全 33 00*****050 杨善顺
16 00*****979 张波 34 01*****131 匡缨
17 00*****352 潘夏斌 35 01*****302 兰扬华
18 00*****637 陈震斌 36 00*****470 张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16年5月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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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万樱红
咨询电话:0592-2273752
传真电话:0592-2273752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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