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6-058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 5 月 19 日,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共计三人,出席本次监事会议的三人,出席会议
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期权数量的议
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原定首次授予对象 124 名,因 3 人已经离职,1 人因个
人原因放弃参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再满足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董事会根
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首次授予对象、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首
次授予对象为 120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613 万份。
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期权数量的调整进行了核查,认
为:公司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期权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
合规,同意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期权数量进行调
整。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符合股票期权授予条件进
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
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
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忘录1-3 号》、《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股权激励(股票期权)实
施、授予、行权与调整》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 2016 年绿色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