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51 证券简称:永贵电器 公告编码:(2016)041 号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贵电器”)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核准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涂海文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893 号)的核准,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浙江永贵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的公告》。
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翊腾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翊腾电子”)的股权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翊腾电子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现将本次标的资产的交割过户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一)资产交付及过户
2016年5月16日,翊腾电子取得了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05830023_1)
公司变更[2016]第05160051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及换发的《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746200869J)。至此,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成,永
贵电器已持有翊腾电子100%股权。
(二)后续事项
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事宜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
续,同时还需在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内进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工作,
并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同时
还需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
记手续,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收购的实施。
二、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已获得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
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实施后续事项在合规性方面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对上市公司本次
重组的实施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律师核查意见
永贵电器本次资产重组已获得其内部权力机构批准及授权,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本次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已办理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实施情况符合法
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本次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标的资产过户合法、有效;本次资
产重组涉及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永贵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资产过户事宜之独
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永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