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6-069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 年 3 月 27 日,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的
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与陕西星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署
非公开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八个议案,并经公司 2015 年 4 月 17 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
会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并于 2015 年 9 月 29 日、10 月 27 日披
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75,2015-087)。
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 12 个月,截止 2016 年 4
月 16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已过期。同时,公司处于立案调查期
间,暂不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经审慎研究,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6),
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
【2016】287 号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
定,决定终止对本公司上述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