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3 证券简称:ST 华泽 公告编号:2016-070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有关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6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组公司董事会和
经营管理层的议案》、《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
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朱若甫、赵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鉴于朱若甫、
赵强目前正在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现就提名其为公司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有关情况作专项说明如下:
一、中国证监会调查情况概述
公司总经理赵强先生、原副总经理朱若甫先生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收到中国
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57),
截止目前,本次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二、提名其为董事候选人的原因
1、朱若甫先生、赵强先生获得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
2、朱若甫先生、赵强先生获得了公司董事会的推荐。
3、赵强先生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自 2004 年至今长期从事本行业的经营
管理工作,自 2013 年以来先后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赵强先生行业经
验丰富、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4、朱若甫先生为公司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自 2009 年以来先后担任公司全资
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副总经理。朱若
甫先生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已有 16 年,熟悉资本证券及上市公司管理工作,
其在上市公司规范管理和资本运营方面经验丰富,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5、赵强先生、朱若甫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提名赵强先生、朱若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候选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助于维护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对公司规范运作的潜在影响
如赵强先生、朱若甫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将可能对公司规范
运作产生如下影响:
1、经历本次调查,赵强先生、朱若甫先生对证券市场监管、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证券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了更为深刻的学习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其
遵纪守法觉悟及认识,将有助于公司规范运作。
2、如本次调查最终认定赵强先生、朱若甫先生违反了证券法律法规并导致
其被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将及时
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确保公司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3、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特此公告
成都华泽钴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