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74 证券简称:元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0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12 日以书面方式向各监事发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映香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
投票的方式表决: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关
于全资子公司参与竞拍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3,370 万元竞拍位于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陈坑瓦口工业园区内的 300
亩土地使用权,是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精制
活性炭建设项目”的内容之一,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本次竞拍土地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根据公司章程、《授权审批控制制度》、《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等
相关规定,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
此,监事会同意南平元力活性炭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土地竞拍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