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8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的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在南
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
出席九人,公司董事李智超、王世先、付勇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董事徐斌、
侯铎、肖连丰、王琳、王琳、郭志宏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
李宗杰,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张子民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智超先生主持,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选举李智超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下设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郭志宏
委员:王琳(1)、侯铎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琳(2)
委员:郭志宏、徐斌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琳(1)
委员:王琳(2)、侯铎、肖连丰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付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张子民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张子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 508 号,邮政编码:473003,电话:0377—
63865031,传真:0377-63167800,邮箱:zzm@lida-oe.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张子民先生、许文民先生、杨方元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张子民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邓骥勐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
三年。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董事会秘书提名,决定聘任张东阳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张东阳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 508 号,邮政编码:473003,电话:0377—
63865031,传真:0377-63167800,邮箱:zdy@lida-oe.com.cn。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所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
上述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拥有履行职责
所应具备的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
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其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附件:
简 历
李智超,男,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担
任河南平原光学仪器厂工程师,河南中光学薄膜有限公司总经理,南阳利达光电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研发中心总监,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南
方工业集团公司科技带头人、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中光学集团有
限公司总经理。李智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所任职情形之外,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
付勇,男,中国国籍,1972 年出生,本科,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南
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新品研制部技术员,制造五部副部长,新品研制部副部长,
薄膜工程部部长,利达光电薄膜技术研究所所长,研发中心副总监、总监,公司
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张子民,男,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河
南中南光电仪器厂财务处会计、副处长、处长,中光学集团北京路分部资财综合
管理中心主任,中光学机电装备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张子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许文民,男,中国国籍,196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河南中南光电仪器厂机动科技术员、动力科副科长、电气研究所副所长、发
展计划处副主任、销售处处长,安达公司副总经理,中光学集团销售处处长、镜
头公司副总经理,南阳利达光电有限公司经营运作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利达光
电经营运作部部长、客户中心总监、光学元件事业本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
理。许文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方元,男,中国国籍,1973 年出生,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南阳利达
光电有限公司平面分厂实习生、二车间技术员、调度,新品研制部技术员,营销
企划部部长助理、副部长,经营运作部副部长,棱镜事业部三部副部长、部长,
棱镜制造二部部长,客户中心副总监兼经营运作部部长,透镜制造二部部长,公
司对外资本运作项目组成员,投影事业本部生产管理部部长,镜头事业部总经理,
调达中心总监兼镜头事业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镜头事业部总经理、技
术中心总监。杨方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骥勐,男,中国国籍,1965 年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长春理工大学会
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财审部副主任、河南南方
辉煌图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现
任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邓骥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东阳,男,中国国籍,1988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资格、注册
会计师资格。曾任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税务会计、总账会计,现任利达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张东阳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等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