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达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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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9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5 月 5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

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本次会议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宗杰先生主持,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选举李宗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李宗杰先生简历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附件:

李宗杰先生简历

李宗杰,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洛阳北方企业集团公司会计;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师、科长、副经理、经理、副总会计师;北京石晶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现任河

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

席。李宗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所任职情形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李宗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任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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