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6-019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5 月 5 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
在河南省南阳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本次会议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宗杰先生主持,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选举李宗杰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李宗杰先生简历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5 月 20 日
附件:
李宗杰先生简历
李宗杰,男,中国国籍,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
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任洛阳北方企业集团公司会计;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
责任公司财务部会计师、科长、副经理、经理、副总会计师;北京石晶光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原特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现任河
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会主
席。李宗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所任职情形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李宗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
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任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