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12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 4.95 元/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概况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16,000 万股(含)股份,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即不低于 4.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8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用于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地调整。
2015 年 7 月 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价格和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等事项进行了调整,调整情
况如下: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5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
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5.00 元/股调整为 4.98 元/股,
发行数量由不超过 16,000 万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100,401,606 股(含本数)。
2015 年 12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维维食品
饮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97 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00,401,606 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6 个月内
有效。
二、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发行价格
2016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价格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
进行了调整。调整情况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72,00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
利 0.03 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 50,160,000 元(含税)。
根据公司 2016 年 5 月 12 日公告的《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7 日,除息日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鉴于公司实施了上述利润分配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作
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由 4.98 元/股调整为 4.95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价格=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4.98-0.03=4.95 元/股
2、相应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不超过 49,698.79 万元。
具体计算如下: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后的每股发行价格=100,401,606
股*4.95 元/股=49,698.79 万元。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