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暨减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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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6-076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定向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债权人通知

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 2016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15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向回购上海宽翼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 2015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及 2016 年 5 月 17 日

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定向回购上海宽翼通信

科技有限公司原股东 2015 年度应补偿股份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及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由于宽翼通信 2015

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其原股东惠州市德帮实业有限公司、杨荣生、李尔栋、王

勇、李国超、王寿山、赖华云将以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业绩补偿,经测算,上述

应补偿股份数量合计为 255,351 股,公司拟以 1 元的总价格予以回购并注销。本

次应补偿股份数量合计为 255,351 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 318,967,970 股的

0.0801%。上述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18,967,970 股变更为

318,712,619 股。本次公司回购并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

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

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业绩补

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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