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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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4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于2015年5月1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

过3.9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其中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

1.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

2015年5月22日起至2016年5月21日止;其中201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超过2.4亿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期限从2015年5月20

日起至2016年5月19日止。以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详见

2015年4月2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号),2014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详见2015年5月13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号)。

截止2016年5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9亿元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通知保荐机构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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