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参加了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
时)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经纬正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为期1年的综合授信。为了进一步支持
正能电气的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公司根据其资金需求情况,为其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未损害上市公司利
益,是公平、合理的。
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谢利锦、王天举、张世奕
2016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