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16—025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5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
实际董事出席 9 人(所有董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
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窦剑文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关于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
方式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5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其中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方式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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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的前提下,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
择机确定并公告选择下列任一确定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
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底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根据股东大会关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授权,本次公司董
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发行价格确定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
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
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
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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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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