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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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75 证券简称:南京熊猫 公告编号:临 2016-020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其担保人民币 28,000 万元。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 8,459.66 万元,在股东大会批准额

度范围内。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人民币 13,365.25

万元,均是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信息产业公司”)为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8,000 万元。

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2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已批准为信息产业公司人

民币 30,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于 2013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股东临时大

会已批准为信息产业公司新增人民币 20,000 万元融资提供担保;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

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批准为信息产业公司新增人民币 10,000 万元融资

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有效期均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

本公司同意为信息产业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信息

产业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信息产业公司实际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 8,459.66 万元,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熊猫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1

注册资本:3,194.6435 万美元

住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 1 号

法定代表人:郭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卫星数字电视接收机和天线,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

服务。设计、生产电子信息类产品,数字化视音频产品,数字通信终端产品及配套服务,

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电工、电料;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及服务;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的设计、咨询、施工与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电子工程、消防

工程;软件开发、信息化服务;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83,789.71 87,112.56

总负债 54,835.02 58,594.68

贷款总额 0 0

流动负债 54,819.54 58,579.20

净资产 28,954.69 28,517.88

2015 年度 2016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3,480.83 14,316.34

净利润 2,424.70 -436.81

信息产业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股 8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佳恒兴业

有限公司占股 18%。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产业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28,000 万元,公司同意为信息产业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有效期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信息产业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

公司于2013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总经理全权处理

为子公司(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信息产业公司)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

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详见本公司于2013年5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之相

2

关公告)。

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总经理全权处

理为信息产业公司新增人民币2亿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详见

本公司2013年9月2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之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5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授权总经理全权

处理为信息产业公司新增人民币1亿元融资提供担保事宜,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详

见本公司2015年3月3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之相关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信息产业公司为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为本公司主营业务的

重要组成部分,本公司因其业务发展提供融资担保符合本公司的利益,信息产业公司提

供的反担保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信息产业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为本公司主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其

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拓展业务和承接项目,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利益。本次担保

数额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总额内,担保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且信息产业公司已出具反

担保书,以其全部资产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较小。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365.25

万元,占本公司 2015 年度经审计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 4.10%。本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并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8 日

报备文件: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反担保书

(三)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董事会决议

(五)信息产业公司财务报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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