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自控:关于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增加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5-19 08: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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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5 证券简称:天成自控 公告编号:2016-028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增加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5 月 18 日,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天成自

控”)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许筱荷女士的通知:许筱荷女士 2016 年 5 月 18 日与

魏业军先生签订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协议》,魏业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天

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诚投资”)1.3333%的财产份额(所

对应的众诚投资出资额为 11 万元)全部转让给许筱荷女士。上述转让事宜已经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众诚投资 2016 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协

议已经众诚投资全体合伙人同意。

本次转让前,许筱荷女士持有众诚投资出资额为 367.40 万元,出资比例为

44.5333%。本次转让之后,许筱荷女士持有众诚投资出资额为 378.40 万元,出

资比例为 45.8667%。

众诚投资现持有天成自控 750 万股,占天成自控总股本的 7.50%。本次转让

前,许筱荷女士通过众诚投资间接持有天成自控 3.34%的股份。本次转让后,许

筱荷女士通过众诚投资间接持有天成自控 3.44%的股份。

本次转让前,许筱荷女士与一致行动人陈邦锐先生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天成

自控 64.84%的股份。本次转让后,许筱荷女士与一致行动人陈邦锐先生直接或

间接合计持有天成自控 64.94%的股份。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让情况

1、众诚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天台众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0 年 6 月 30 日

合伙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201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1 年 6 月 29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许筱荷

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

众诚投资现持有天成自控 750 万股,占天成自控总股本的 7.50%。

2、本次转让前情况:

本次转让前,许筱荷女士持有众诚投资出资额为 367.40 万元,出资比例为

44.5333%。许筱荷女士通过众诚投资间接持有天成自控 3.34%的股份。

本次转让前,魏业军先生持有众诚投资出资额为 11 万元,出资比例为

1.3333%。

本次转让前,许筱荷女士与一致行动人陈邦锐先生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天成

自控 64.84%的股份。

3、转让时间、方式及转让数量、比例:

2016 年 5 月 18 日,许筱荷女士与魏业军先生签订了《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

让协议》,魏业军先生将其所持有的众诚投资 1.3333%的财产份额(所对应的众

诚投资出资额为 11 万元)全部转让给许筱荷女士。上述转让事宜已经 201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众诚投资 2016 年第一次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协议已经众诚

投资全体合伙人同意。

4、转让后持股比例:

本次转让之后,许筱荷女士持有众诚投资出资额为 378.40 万元,出资比例

为 45.8667%。许筱荷女士通过众诚投资间接持有天成自控 3.44%的股份。

本次转让后,许筱荷女士与一致行动人陈邦锐先生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天成

自控 64.94%的股份。公司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

本次转让并不影响众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及其锁定期限。本次转让还需

要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 2016 年 4 月 1 日公司与陈邦锐先生签署的《陈邦锐与浙江天成自控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合同》,公司实际控制人

陈邦锐先生同意认购不低于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 10%,即

认购不低于 2,084,023 股天成自控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具体详见 2016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及《浙

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5)等相关公告。

上述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三、本次许筱荷女士增加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行为,为公司股东众诚投资

合伙人之间的财产份额转让,并不影响众诚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及其锁定期限,

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许筱荷女士所增加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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