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仔细审阅了公
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听取了公司有关情况介绍以及向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
上,基于我们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聘任黄云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及聘任程序规范、合法、有效。
二、根据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显示,黄云东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
协调等管理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黄云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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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字:
2016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