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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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487 股票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1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16 年 5 月 13 日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高月静女士主持,

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认购部分或全部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及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88 名调整为 84 名,限

制性股票总量由 101.00 万股调整为 95.80 万股。

公司董事韦卫军、杨亚玲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

寇晓康先生和高月静女士的近亲属为激励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

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4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与本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6 年 4 月 19 日召开

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16 年 5 月 18 日为授予日,授予 84 名激励对象 95.80 万

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韦卫军、杨亚玲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公司实际控制人

寇晓康先生和高月静女士的近亲属为激励对象,因此为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

表决。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4 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 与 本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告 同 日 披 露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

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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