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88 证券简称: 美亚柏科 公告编号:2016-27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6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5 月 17 日 15:00 至 2016 年 5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2 号美亚柏科大厦 2109 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滕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36,037,258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48.442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36,037,258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48.44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计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
份的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4,352,400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总股份的0.8933%。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均为2016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公司董事会秘书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36,037,2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36,037,2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36,037,2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6,037,2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1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36,037,2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6,037,2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36,037,2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韦玉荣、苏学武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韦玉荣先生、苏学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1)董事候选人:韦玉荣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 236,037,2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韦玉荣先生当选。
(2)董事候选人:苏学武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 236,037,25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4,35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
苏学武先生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指派郭宏清律师、周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