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邦达: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5-18 20:16:1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16-049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6 年 4 月 27 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5 月 13 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下午 3:00 在北京市海淀区新街

口外大街 19 号京师大厦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本

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飘扬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股份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74,093,5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1.680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

东共计 2 人,代表股份 274,076,9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31.6784%;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

代表股份 16,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1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年度报告>及<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4,093,5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093,5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093,5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093,5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 865,184,815.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15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现金分配红利 12,977,772.23

元(含税)。

表决情况:同意 274,077,5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99.9942%;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 0.0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16,600 股,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145%;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8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4,093,5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16,600 股,同意

1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4,093,5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信贷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274,077,58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的 99.9942%;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 0.0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持股总数为 16,600 股,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6145%;反对 16,0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385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计算的上述单个持股比例与比例之和

可能存在尾数差异。)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马宏继先生、李艳芳女士出席了本次股

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万邦达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